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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赋能”新模式

2022-04-29王业恒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22年1期
关键词:权籍淄博市办理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数据赋能”要求,坚持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方向,对标学习先行示范区北京、上海、深圳等市优化营商环境,高标定位、高点起步,全力打造自然资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淄博品牌,以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为支撑,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数据赋能”,打造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新模式。

1 以系统集成促精简流程和资料

1.1 建设“市级大集中”的登记信息平台

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初,淄博市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主动作为,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全市登记顶层设计理念,按照“大统一、大整合、大集中”的模式,在全省率先构建信息平台“市级大集中”。由市局统一组织研发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在市级集中部署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管理平臺,集中管理全市辖区内所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各区县不动产登记通过网络直接连接在市级平台上办理登记业务,实现了每一宗登记的信息均实时纳入全市平台集中管理,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智能化、高效化。“市级大集中”登记信息平台的建立,避免了各区县重复平台建设,为政府节约系统平台建设资金5000万元以上。

同时,再造业务流程,构建了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特色体系,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一链式”服务、“一站式”办结,有效解决了交易、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确保了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

1.2 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淄博市共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12个,登记工作人员450余名,业务窗口183个。为综合利用窗口和系统资源,2017年11月,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7〕278号)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和权籍“一窗受理”。在可以直接调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权籍调查整合成果基础上,打通税务和不动产登记两个系统,做到缴税和登记申请一窗并联同步运行,发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共享优势,直接调用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公证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将原先分散在5个窗口办理的档案查询、权籍出图、合同打印、税费缴纳、登记申请等业务,集成到1个综合受理窗口,既减少了工作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也精简了档案查询结果、完税证明、不动产图纸等纸质资料,避免了身份证明、权属证书等资料的重复提交,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群众办理频率较高的二手房交易业务,申请人由原先的取3次号,在5个窗口办理,提交20余种资料,至少2个半小时才能完成的登记申请,现在只需取1次号,在1个窗口办理,提交7种资料,半小时内即可完成。截至2021年8月30日,“一窗受理”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8.3万件,为101.5万申请人提供了便利,提升了淄博不动产登记服务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1.3 推行“掌上办”预约预审登记

2019年8月,市局印发《不动产“网上预约”登记改革推广实施方案》(淄自然资字〔2019〕231号),通过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全市范围推广推介不动产“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登记服务。2020年,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通过开发登记系统接口与淄博服务APP对接,广泛推行掌上不动产的“网上预约预审”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掌上办、指尖办。原先在受理窗口需要30~40分钟才能办完一个件,现在只需要5~10分钟就可以顺利完结,大大节省了办事群众的时间。

1.4 推行不动产登记线上“一网通办”

2020年,作为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先行对接试点市,淄博率先在全市范围统一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将系统和数据库迁移到政务外网运行,实现了与省“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同时,协调税务、财政等部门,作为省试点先行实现了网上缴纳税费,打通了网上“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道,实现了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 “一网通办”新模式。“一网通办”的实现,切实降低了申请人的时间、交通、资料等办事成本,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1.5 在全市范围实现“全城通办”异地可办

2020年7月,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和流程再造,实现各区县之间异地受理收件,对测绘单位权籍矢量数据进行共享实现异地配图,协调市税务局、财政局等单位解决了异地缴纳税费的问题;联合印发了《淄博市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城通办”的业务类型、工作模式和办理流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全城通办”,打破区县地域限制,改变原来只能属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异地可办、就近可办、多点可办”的便捷化目标。

2 以信息共享拓宽登记数据应用范围

2.1 推广电子证照应用

通过升级不动产登记系统,调用省“一网通办”平台接口,自2020年6月30日起,新办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登簿后即可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同时,对2016年9月28日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颁发的存量不动产证书和证明,由技术人员统一生成存量电子证照库。截至2021年8月30日,全市共生成电子证照115.5万份,并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给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了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权利人可以登入“爱山东”APP自行下载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权利人携带使用更加方便。

2.2 实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2019年与淄博市招商银行合作拓展“个人不动产网上查询”业务。以银行手机APP为载体,通过实名认证、指纹、人脸识别、手机号验证等安全措施,权利人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坐落等信息查询名下所有不动产详细情况,满足个人查询需求。

2020年通过系统平台的升级联通,实现在省“一网通办”平台政务网站和爱山东APP、淄博服务APP,经过实名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查询、下载权利人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或电子证照、业务办理进度等信息,实现了足不出户、“一次也不跑”就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业务。

2.3 实行地籍图信息的公开查询

2020年7月,市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地籍图公开及定期更新工作的通知》,开展地籍图信息的公开查询。将不动产登记的地籍图信息通过脱密和技术手段叠加到山东“天地图”中,新增加“地籍图查询”功能模块,相关权利人或厉害关系人可通过坐落地址查询宗地的性质、出让方式、地籍区、地籍子区、坐落、范围、面积、财产负担等地籍信息。目前,“地籍图查询”功能模块已链接到市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便于群众和企业查询。

2.4 通过数据共享建“无证明”城市

淄博市深入推进“见证便民”“一次办好”改革,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取消“奇葩证明”,梳理明确“免提交证明清单”,开发“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分类推进“无证明”办理。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电子不动产证书等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共享给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公安、住房公积金、法院、司法、教育、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需求,减少群众办理上述部门业务时需要提交的不动产资料,提高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助力全市“无证明”城市改革。

2019年以来,全市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共157.4万条,其中有114万条不动产信息以信息共享方式获取,占查询总量的72.7%,为90多万人次减少证明资料110多万份。

3 以系统联网推业务联办

3.1 全域实现抵押登记“全程网办”

市局与淄博银保监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抵押登记进银行的合作范围,全面开展抵押登记进银行业务,将所有的抵押登记业务(包括并案办理的登记业务)均可纳入合作范围,全市驻地金融机构所有的网点要设立便民服务点,通过专线联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扩大服务网点的覆盖面。全市所有金融机构的抵押登记全部实现了“全程网办”。

借贷人可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同步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扫描抵押登记资料并上传不动产登记系统,抵押登记审核信息通过系统平台在登记机构与银行间传输,最后由银行自助打印纸质不动产抵押权证明或下载电子证照,实现了抵押登记的不见面审批。截至2021年8月30日,全市共网办抵押登记审批7.5万件,为17.9万申请人提供了便利。

3.2 线上线下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协同过户

市局会同市住建、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过户与水电气暖网协同过户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淄自然资字〔2020〕259号),通过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中增加“水电气暖”协同过户相关内容,产权人在线下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同时申请水电气暖网过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结果和协同过户申请信息发送至市政务平台,由水电气热管理部门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实现线下协同过户。同时,升级改造登记系统后与省“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对接,增加“水电气暖”过户选项功能,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暖”网上协同过户。截至2021年8月30日,线上线下共办理协同过户7000余件。

3.3 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业务联办

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通过省“总对总”的方式实现司法部门与登记机构的系统联网,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系统接口开发的测试。目前已联合市司法部门、公证机构重新进行流程再造,制定方案,在全市范围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业务联办。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公证时由公证机构一次性收取公证资料和登记申请资料,完成面签和缴纳税费,由公证机构将登记申请资料由系统传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各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将证书邮寄给申请人。当事人无需再跑登记窗口。

3.4 与法院实现网上办理不动产查控业务

市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与自然资源局网上办理不动产查询查封解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系统联网,将原线下窗口申请的不动产查封等业务,升级为线上直接办理,优化了业务流程,既减轻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行政资源,又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执行的服务能力,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以创新改革拓“数据赋能”

4.1 创新开展“一码管证”

2020年11月,为创新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模式,简化环节,提高行政效率,淄博市印发《关于实行二维码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动产证书图形和权属信息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一码管证”工作。通过升级系统,将原不动产证书粘贴纸质宗地图和房屋分户图变为二维码直接打印证书上,扫码二维码即可展示宗地图、房屋分户图、证书权属信息,以及最新的查封、抵押、注销等现势性信息,实现证书二维码动态查询图形和权属信息,并进行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既提高了登记工作效率,又方便了权利人。该项创新走在了全省前列。自推行“一码管证”以来,全市共生成证书二維码11.2万个,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4.2 试点建立三维不动产权籍数据库

为解决房屋登记领域“找房难”的问题,探讨建立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淄博市从2017年开始着手建立三维不动产权籍数据库。沂源县在历史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期间,利用现有权籍系统和房屋分户图矢量数据建立了三维不动产模型。2021年,经财政部门审批资金,淄博市组织开展“淄博新区三维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试点项目”。该项目是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权籍成果和城市倾斜摄影成果、精细三维模型等成果,建立实景、高精度的三维权籍空间模型,由二维不动产权籍管理升级为三维,是三维实景城市建设、数字赋能的需要,也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管理对三维空间的需求。

4.3 探索建立“一码管地”工作体系

为深化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用“一码”关联用地规划、征收、审批、供地、登记、监管等自然资源业务全流程,建立一套全领域、全业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码上管理新机制,运用数字赋能推动各科室业务流程、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实现涉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建立“一码管地”工作体系。

作者简介:王业恒,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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