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热血铸就的金色盾牌

2022-04-25刘欣

轻兵器 2022年4期
关键词:警服武警部队边防

刘欣

1966年以后,公安部队整体划归解放军序列,成为解放军序列内担负地方内卫执勤的部队。在公安系统中的原归属于武装民警代管的专业警察,开始逐步由职业制转为现役制,并在公安系统内组建公安现役制部队。公安现役制部队虽然在政治思想工作、征兵退伍和一般行政工作方面由省军区(军分区)负责,但实际上其只是使用部队的编制,接受军事和政治等方面的工作指导而已,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是列入省军区(军分区)序列的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

公安消防部队

1955年,公安消防民警标志与同时期武装民警一致,佩戴55式国旗图案民警帽徽,左胸佩戴“中国人民警察”胸标

公安部于1955年10月成立消防局,并陆续组建公安消防队。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消防监督条例》规定:

“由市人民委员会负责建立专职消防组织,列入公安机关编制”,实行职业消防民警制度。这时期的消防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武装民警代为管理,实行职业制消防员制度。公安消防民警按照武警编制执行军事化管理,按照市局设大队、区县设中队来设立消防队。中队长以上属于干警编制,小队长以下为民警编制。

1958年,消防民警继续使用55式民警帽徽,配发58式警察领章(红底+金色五星盾牌),服装使用武警制服

1955年的公安消防民警标志服饰与同时期武装民警一致,即佩戴55式国旗图案民警帽徽,左胸佩戴“中国人民警察”胸标。干警佩戴大檐帽,消防民警佩戴草绿色船型帽(作业帽)。1958年,公安部门换发58式警服,消防民警也同时更换相应的标志服饰,帽徽继续使用55式民警帽徽,增发58式警察领章(红底+金色五星盾牌),服装则继续使用武警制服。1962年,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划归军事系统以后,消防民警等专业警察并未一起划归军队建制,继续保持职业民警制度,标志服饰和服装依旧沿用原武装民警的样式,穿着草绿色上衣及藏蓝色裤子。

1962年以后的消防民警战勤服装,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划归军事系统以后,消防民警继续保持职业民警制度

消防民警的66式警服,上衣草绿色,裤子藏蓝色,干部上衣四个衣袋,战士上tM+OB74c5KAP5w4u80Imvdm5UlnKORVRUTbTegUX6Sg=衣两个衣袋。干部和战士一律佩戴解放帽,与同时期的解放军65式军服一样

66式消防民警帽徽及65式全红色扎线领章

1972年配發的7 2式公安帽徽,为35mm铝制圆形帽徽,中心为国徽图案,国徽后衬红色底色。消防民警帽徽和普通民警的一致

1965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安部、内务部、财务部、国家编委联合发出《关于公安消防民警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联合通知》,全国公安消防队伍自1965年5月1日起实行义务兵役制,此后公安消防民警队伍中小队长(班长)以下人员都实行兵役制,执行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

消防民警于1966年开始配发66式警服,上衣草绿色,裤子藏蓝色,干部上衣四个衣袋,战士上衣两个衣袋。干部和战士一律佩戴解放帽,与同时期的解放军65式军服一样,

消防民警帽徽和普通民警的66式公安帽徽一致,规格为35mm圆形帽徽,中心为五星红旗图案,外绕金色齿轮和麦穗。帽徽使用在解放帽、女无檐软帽和冬季栽绒帽上,同时佩戴65式全红色扎线领章作为唯一的识别标志。

1972年5月1日,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对66式警服及标识作调整和改动,换发72式警服。此次换装中,公安消防部队并未更换72式警服,仍继续穿用66式警服,只是换戴了72式公安帽徽。帽徽规格为35mm圆形帽徽,中心为国徽图案,国徽后衬红色底色。帽徽使用在解放帽、女无檐软帽和冬季栽绒帽上,同时佩戴全红色新式工艺的聚乙烯热合领章(72式领章)。

1973年12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关于公安消防队伍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公安消防队伍由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中队以上干部均属于公安干部。1976年8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消防中队干部实行兵役制,大队以上干部仍为人民警察序列。

公安边防部队(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

1949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组建边防局以及边防分局,负责全国的边防保卫工作。1950年8月,公安部组建边防公安武装——中国人民公安部队边防部队,1955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边防部队。

1957年9月,公安军司令部缩编为总参警备部,公安军司令部边防处、侦查处、检查处合并为警备部边防处。1958年,全国部分边防检查站移交公安机关建制领导,改为人民警察编制,由主管全国边防、内卫工作的公安部四局管理。1959年1月,边防部队则由总参警备部移交省军区管理。1963年2月,中央军委调整边防编制体制,将边防部队统编为独立师、独立团,1966年划归省军区建制。

72式公安帽徽及72式全红色聚乙烯热合领章

1970年代以后的消防民警战勤服装,图中消防民警身背灭火器,手持灭火枪,头戴消防头盔

1950年边防部队的胸标,与同时期地方公安部队的一致

1950年8月,边防部队的标志服饰等与同时期地方公安部队的一致。1955年公安军邊防部队的标志服饰与内卫部队的一致,佩戴55式陆军帽徽,使用红色五星盾牌公安军标志,领章及肩章的边线为正红色。边防军技术勤务部(分)队佩戴使用相应的标志服饰。1958年,增发中帽徽和军衔领章。1959年1月,边防部队移交省军区以后,标志与同时期陆军的相同。1962年11月25日,由于边防斗争特殊性的需要,经批准将中印边界民警服装改为暂用59式武警服装,并佩戴民警帽徽、符号和领章。1965年6月1日,边防部队同全军一起换发佩戴65式全红五角星帽徽和全红领章。

1955年公安军边防部队的标志服饰与内卫部队的一致,佩戴5 5式陆军帽徽,使用红色五星盾牌公安军标志,领章及肩章的边线为正红色

1958年,移交公安机关建制领导的部分边防检查站改为人民警察编制,由公安部四局管理,改用为人民警察标志服饰

1965年6月1日,边防部队同全军一起换发佩戴65式全红五角星帽徽和全红领章

1973年6月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召开全国陆地边防工作会议,将军队现役建制的国家边防检查站和地方边防口岸检查站移交公安部门建制领导。各边防检查站的相关人员退出现役,实行职业制并改为人民武装警察。在公安部成立边防组,随后又相继在内地、沿边沿海地区恢复设立边防保卫机构。1974年12月,为加强军事性,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边防检查站武装警察恢复现役制。1975年,公安部边防组改为边防保卫局。1979年公安部门在重点沿海地区组建海上公安巡逻大队,又于1980年组建现役制公安海警大队,隶属于公安边防部队下辖的省边防总队,属于武装警察序列,下设海警支队、大队,并分段部署于沿海各省。

1980年1月,成立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由各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担负国家授权地段的边防武装警卫、边境管理、出入境检查等任务。

边防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兵役制度。同年,公安部边防保卫局改为边防保卫总局,统一指挥管理全国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1982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成立,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和边防武装警察部队任务进行分工,边防保卫局纳入武警总部序列。

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穿着66式警服,上衣草绿色,裤子藏蓝色,干部上衣四个衣袋,战士上衣两个衣袋。边防武警帽徽为72式公安民警帽徽,规格为35mm圆形红底国徽图案帽徽,使用在解放帽、女无檐软帽和冬季栽绒帽上,同时佩戴72式全红色领章。

1959年1月,边防部队移交省军区以后,标志与同时期陆军的相同。图为广东与香港边境执勤的边防部队军人

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的74式大檐帽作为执勤勤务帽使用,为上岗执勤时佩戴,按照执勤人员比例发放

边防武警在左袖上部佩戴刺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检查”字样和警徽图案的红色菱形执勤臂章

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警服,上衣草绿色,裤子藏蓝色,干部上衣四个衣袋,战士上衣两个衣袋。上岗执勤时干部佩戴74式草绿色大檐帽,战士佩戴解放帽

1980年以后,边防检查站中的边防武装警察、民警(全蓝色警服)和海关关员(前方女关员)

1980年,负责重点目标内卫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

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战士均佩戴解放帽。但是负责边防检查的武警干部配发74式草绿色大檐帽,边防武警大檐帽作为执勤勤务帽使用,为上岗执勤时佩戴,按照执勤人员比例发放。74式大檐帽帽顶牙线为本色牙线,1978年,帽顶牙线换为红色牙线。同时负责边防检查的武警还在左袖上部佩戴刺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检查”字样和警徽图案的红色菱形臂章。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76年1月1日,人民解放军负责内卫执勤任务,原归所在军分区和县武装部建制领导的县、市内卫中队交归当地公安机关建制领导,改称人民武装警察中队,继续实行兵役制度,执行任务不变。同时,担负守卫机关、军工厂矿、科研机构、守护重要铁道桥梁、隧道等重要目标的看守部队一并转为人民武装警察。

8月,随着消防、边防、武装民警陆续由职业制改为义务兵役制,这些公安警种和划归到公安系统的解放军县(市)内卫部队统改称为“人民武装警察”,并在公安部设立武装民警局(六局)负责管理,在各省、地、市公安机关内均设立相应的武装警察处(科)等管理机构来指挥、管理武装警察部(分)队。

1976年组建的人民武装警察穿着66式警服(上衣草绿色,裤子藏蓝色),佩戴解放帽。武警干部战士在解放帽、女无檐软帽和冬季栽绒帽上使用规格为35mm圆形红底国徽图案的72式公安民警帽徽,佩戴72式全紅色领章。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转批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决定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地方内卫任务及执勤的部队和一部分边防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并编入武警部队序列,并同公安部门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隶属于公安部门,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1982年6月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仍然穿着草绿色上衣、藏蓝色裤子的武警警服,佩戴解放帽,佩戴72式国徽帽徽和全红色领章

12月,全国消防处长会议召开,确定消防民警队伍在各级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指挥。全国消防中队长以上的公安行政编制的干部,全部转为现役纳入武警部队序列。

1983年1月2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机关成立,国务院任命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李刚为武警部队司令员,任命公安部部长赵苍璧为武警部队政治委员,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兵团级)在北京正式成立。同时,公安部武装民警局(六局)撤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师级)随后相继组建,各地(市、州、盟)设有武警支队(团级),各县(市)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由武警总部直接领导武警内卫部队,包括各省级武警内卫总队,机动部队和总部直属机关单位,以及内卫部队所属的警卫、守卫、看押、看守等中队。

同时,公安部的边防保卫局和消防局一并纳入武警总部序列,并与武警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合并,军事、政治、后勤均接受武警总部指导,执行人民解放军有关条令、条例和规定,在业务关系上是公安部的业务局,人员为武警现役编制。

1984年3月23日,全国公安机关的警卫人员(警卫部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警卫部队,业务关系受公安部警卫局(八局)领导。公安部警卫局前身为1964年2月组建的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于1979年6月恢复设立,人员为武警现役编制,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宾警卫任务。

1985年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基本建设工程兵所属的专业建设部队转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组建受国务院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的武警专业建设部队。8月,基建工程兵建制撤销,其中:水电部队改称武警水电部队,业务上受国务院水利电力部领导,是以承担国家重点大中型水利、艰苦地区水电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建设为主的工程技术部队。交通部队改称为武警交通部队,业务上受国务院交通部领导,是担负国家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国(边)防公路、港口及城建施工任务以及维护保障为中心任务的工程技术部队。黄金部队改称为武警黄金部队,业务上受国务院冶金工业部领导,是担负黄金地质普查、勘探和生产任务的工程技术部队。武警各专业建设部队,既担负国家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任务。

8月2日,公安部对改进加强消防部队的领导和管理做出规定:“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警种之一”,“公安部消防局和各级消防机构统一由各级公安部门领导,由武警内卫部队代供。”同时,公安部边防局恢复办公,各级边防机构陆续从武警部队划出。1985年底,原归属于武警总部管理的消防部队、边防部队和警卫部队划归公安部直接管理,成为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现役部队。

武警部队83式大帽徽和小帽徽

83式武警警服上佩戴的83式武警帽徽、72式全红领章及警种标志服饰(内卫部队、边防部队等)

1988年1月,实行义务兵役制并受军分区领导的森林警察部队划归武警管理,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实行由国务院林业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地方林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继续承担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灭火任务。

至1988年底,完成组建了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武警内卫部队;由公安部直接领导,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边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并受国务院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的武警水电部队、武警交通部队、武警黄金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等8个警种组成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在1982年6月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武警仍然穿着草绿色上衣、藏蓝色裤子的武警警服,佩戴解放帽或大檐帽(边防武警执勤时佩戴),佩戴72式国徽帽徽和全红色领章。

1983年8月1日,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武警部队换装83式武警警服。83式武警警服在服装样式和标志服饰等方面有很大改善,对武警部队警容仪表有很大的提升,不但与军服有明显的区别,在质量和种类上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提高。

83式武警消防部隊的警种标志为铝制蓝盾内红色火焰上叠加交叉的水枪和消防斧

首先是换发了武警部队帽徽,于1983年正式批准使用,同时公安部也将该帽徽定为人民警察警徽。之所以称为“83式警徽”,而不是武警警徽,是因为武警部队和公安民警之间的历史渊源。武警部队警徽与人民警察警徽采用相同图案,服装也采用相近的式样,这样也确定了武警部队在当时的定位。

武警部队的制式警服衬衣,为外穿的淡橄榄绿色长袖衬衣,并佩戴武警标志服饰

83式警徽保留了72式警徽的国徽图案,由国徽和浅蓝色盾牌以及金色的长城和松枝图形组成。国徽是国家形象的标志,表示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盾牌一直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重要标志,象征人民武装警察保卫人民;长城象征着武警部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坚不可摧;松枝象征武警部队坚韧不拔的战斗意志,时刻团结在国家和人民周围。83式帽徽分为两种规格,大帽徽佩戴使用于大檐帽、栽绒帽上,小帽徽佩戴使用在作为作训帽的解放帽和无檐软帽上。

83式武警警服继续使用领章,佩戴72式全红领章,并在肩绊上佩戴警种标志服饰,其为铝制蓝色盾型符号,蓝盾内各警种标志不同。内卫部队、边防部队的标志为红五角星下衬交叉的步枪;消防部队的标志为红色火焰上叠加交叉的水枪和消防斧。1985年以后陆续列入武警建制的水电、交通、黄金和森林等警种由内卫部队代供,所以在肩绊上佩戴与内卫部队相同的标志。

83式武警警服为橄榄绿色,大檐帽的帽墙为橄榄绿色,并有两条金黄色警容线标志,佩有黑色人造革帽饰带。在警服的袖口上方也带有两条金黄色警容线,用以区分解放军和武警。警服分为常服和制式衬衣。在常服肩绊上带有金黄色镶边,警裤中缝镶有红色牙线。武警总队以上级干部为纯毛料警服,总队和支队级干部为混纺毛料警服,大队以下干部战士为涤棉布料警服。制式衬衣为外穿的淡橄榄绿色长袖衬衣,并佩戴武警标志服饰。在1984年10月1日建国35周年阅兵仪式上,首次参加阅兵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就是身穿83式武警警服亮相于世人面前的。

1988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新的军衔制,统一换发87式军服,佩戴使用87式军衔及标志服饰。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命令,颁布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武警部队警衔制度参照87式军衔制度设立,武警各警种部队一并实行警衔制,在警衔前冠以“武警”,技术警官警衔前则冠以“专业技术”。

武警总部由兵团级调整为副大军区级,因此武警部队最高警衔为武警中将,警官警衔从中将至少尉设三等9级;武警士兵警衔分为志愿兵警衔和义务兵警衔两种,其中志愿兵警衔为警士长和专业警士,义务兵警衔从上士至列兵设二等5级。同时对武警警衔区分、武警的标志、服饰等作了明确规定。

1984年10月1日建国35周年阅兵仪式中,身穿83式武警警服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

1992年5月,武警部隊配发刺绣款作训帽徽,其外形与大帽徽一致

1989年1月31日,武警部队正式授予全体官兵警衔,授予武警部队司令员李连秀武警中将警衔,授予武警部队政治委员张秀夫、副司令员范志伦、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海天、参谋长王文理、后勤部部长王国忠等武警少将警衔。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治委员的公安部部长王芳没有授予武警警衔(从1984年起,武警部队政委改由现役武警警官担任,同时设第一政委,由公安部部长兼任)。武警警衔制的实施对推动武警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发挥着重大作用。

1989年2月1日起,武警部队开始陆续配发使用87式武警警服,启用佩戴警衔肩章和标志服饰。87式武警警服的颜色沿用了83式武警警服的橄榄绿色主色调,同时也继续沿用83式警徽作为武警帽徽。武警帽徽分为两种,一种是佩戴在大檐帽和冬季栽绒帽上的大帽徽,另一种是同款的小帽徽。1991年以前武警依旧佩戴解放帽作为作训帽,同时继续使用83式的金属小帽徽。1992年5月随着新式作训服的陆续配发,武警开始使用刺绣款作训帽徽,其外形与大帽徽一致,材料为针织刺绣工艺,直接将作训帽徽缝在作训帽上。

ZQvVH308/v3dC6KnGZfkhg==武警将官硬肩章和软肩章(1989年授衔时,武警将官最高警衔为中将)

87式武警警服的标志服饰中启用新式警种符号(领花)取代72式全红领章。87式武警领花采用铝板冲压烤漆工艺,分为武警和专业技术两类。其中:武警领花分为早期的蓝色领花和后期的红色领花两种,由盾牌和松枝叶两部分组成,分左右对称式佩戴。领花主体为盾牌,盾牌内为五角星下衬交叉的金色步枪图案。领花的底边为两片松枝叶,侧边为五片松枝叶,松枝叶整体呈半包围状环绕盾牌,并以三枚松果与盾牌连接。蓝色领花盾牌底色为蓝色,五角星为红色。1989年以后盾牌底色改为红色,五角星改为金色,其他图案不变。武警部队的各警种均佩戴使用武警符号。

武警早期的蓝色87式符饰,领花主体为蓝色盾牌,五角星为红色

武警专业技术领花,以红色盾牌为主体,盾牌内为白色原子符号。1993年以后,武警文职干部也使用专业技术符号

作训服领章,为带有黄色边框的橄榄绿色领章,样式与常服的相同

专业技术领花外形与武警领花相同。以红色盾牌为主体,盾牌内为两个交叉的白色椭圆形电子轨迹组成的原子符号,下部衬托金色半包围的松枝叶图案。1992年以后,武警文职干部也使用专业技术符号。

武警作训服领章,是将武警服饰用电子绣花机刺绣在维纶底布上,形状为四边形,带有黄色边框,底布颜色为橄榄绿色。领章样式与常服的相同,其与1991年换发的新式作训服配套使用。

87式武警校尉级警官硬肩章,底板和边线为金黄色,纵线为红色,钉缀银色五角星

1989年以后配发的武警领花,主体为红色盾牌,五角星为金色

武警部队的战士夏常服(1987年~1999年)

武警部队的干部夏常服(1987年~1999年)

87式警衔警官肩章分为硬肩章和软肩章两种,硬肩章主要使用在常服上,软肩章主要使用在制式衬衣和作训服上。硬肩章的底板为金黄色,软肩章的底板为橄榄绿色。武警将官的硬肩章为金黄色人造丝机织花纹带板面,中间缀钉直径23mm的仿刺绣金黄色将官星徽,肩章镶边为金黄色。武警校尉警官的硬肩章为金黄色人造丝机织花纹带板面,以板面上的红色纵线表示衔等,校官为两条平行纵线,尉官为一条纵线。中间钉缀不同数量的直径为22mm的银色五角星以区分衔级,肩章的镶边为金黄色。校尉警官硬肩章和软肩章的纵线均为红色。

专业警士和警士长肩章为红色底板,用橄榄绿色纵线表示衔级,士兵佩戴红色套式肩章,用金黄色横线表示衔级。

87式武警警服设计特征还包括:大檐帽的帽墙和上衣袖口的两条金黄色警容线,警裤中缝线的红色镶黄边裤线。大檐帽(作训帽)的帽饰带以将官金黄色帽饰带、校尉官(含学员、士官)黄色帽饰带和士兵黑色帽饰带来区分。

武警的标志服饰在1990年代初期的改动不是很大,各警种的服饰基本一致,外观上没有太大区别。

1990年代初期,武警内卫部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内增设担负处置突发事件、反恐和重大临时勤务的武警机动支队。1996年10月,人民解放军陆军14个乙种步兵师移交武警部队,改编为14支武警内卫机动师,成为武警内卫部队的一部分,是内卫部队主要的机动力量和处突重要力量。武警机动部队分别隶属于武警总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机动部队平时负责城市重点地段和区域的武装巡逻,战时可协同人民解放军防卫作战。

1990年,在公安部和各省公安厅分别成立现役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武警公安现役制部队,包括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和武警边防部队,其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领导,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执行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的现役部队。为了便于工作,根据公安部“三定”方案,在公安部设立边防管理局(四局)、消防局(七局)和警卫局(八局)等领导机关,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其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在各地(州、盟、市)设消防支队,县(旗、市)设消防大队、支队,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任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内设警卫处,并编有警衛部队,警卫部队不设总队或支队的编制,在各地(州、盟、市)公安局设警卫科管理警卫部队。在有公安边防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边防总队(边防局),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边防海上巡逻支队。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扩建公安边防海上巡逻支队,并组建武警边防海警部队。2013年7月,边防海警部队划出公安边防部队,归属于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管理。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领导,中国海警局为人民警察编制。

1998年1月1日,负责北京、上海、天津、海口、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的边防检查工作人员的现役武警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职业制人民警察,上述各地分别设立副厅级的边防检查总站,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垂直领导。2001年4月,调整公安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明确了公安部对边防工作的领导职责。

(待续)

编辑/魏开功

本刊2022年第3期《热血铸就的金色盾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标志符饰的沿革(上)》一文的“符饰”有误,应为“服饰”,其包括帽徽、肩章、领章、领花、胸章、臂章等,用以区别兵种及衔级等。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

猜你喜欢

警服武警部队边防
守卫边防的“帕米尔雄鹰”
金鸡山上守边防
如果这都不算爱
走边防
男子穿假警服遇真警察 被拘留8天
警察
武警部队抢险救援后勤保障应重点把握的问题
天津港“8?12”事故抢险救援对武警部队的启示
警服
边远地区武警部队医院科研管理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