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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抽象到具体”方法的思考和探析

2022-04-25杜凯丽许志晋

西部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导言马克思

杜凯丽 许志晋

摘要: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是重要的理论思维方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对这种方法进行了科学的阐述:(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一种用思维再现具体的过程;(二)思维对具体的再现是对现实存在的具体进行观察、甄别、分析和概括后所形成的“具体总体”;(三)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在本质上表现为思维掌握具体和思维再现具体之间以及具体现实和具体总体之间的“整体”关系;(四)从简单范畴上升到较为复杂范畴的思维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五)历史的产物必须放在产生它的历史关系中去考察和探究。要科学运用此方法,首先,理论研究必须从实际出发,然后对客观事物之间的现实关系进行分析,形成一般性的概念和结论;其次,必须将抽象规定作为逻辑起点,通过逻辑中介达到思想具体。最后,必须搞清楚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与各个具体规定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抽象到具体方法

中图分类号:F0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02-0045-04

19世纪中期,马克思为计划中的经济学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写了一篇“总的导言”,后来,这篇导言便成为了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文献场所。这篇文章行文简短,观点简洁,但却详细地叙述了马克思自己关于政治经济学对象和方法的思想。其中,文章的第三节——“政治经济学方法”中所论述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内容,明确地指明了马克思对于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方法运用。

一、研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两条道路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这一节中指出,对政治经济的研究方法分为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指“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的方法,第二条道路则是指“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再现”的方法[1]。通过对这两条道路的分析和阐述,马克思指出只有第二条道路才是研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科学方法。

《导言》中所讲的“第一条道路”,指的其实就是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方法。在论述这种方法时,马克思先是提出了一个命题,即:“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这种方法‘似乎是正确的’。”[2]但在后文中,马克思的笔锋一转,明确表示道,“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2]那么,为什么明知是一个伪命题,还要先假设成立然后再推翻呢?这是因为他敏感地察觉到从具体到抽象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与习惯性思维行径相契合的。在对某项问题进行考察时,大部分人会选择以生动的整体作为切入点,然后再从分析整体中得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般关系。但是,马克思指出,这样的方法显然是带有很大局限性的。因为对某项事物的研究分析如果离开所研究对象的构成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仅仅就这个对象所表现出来的表象和外部特征出发,是没有办法认识到现实事物的真正本质的。这就像我们离开阶级而仅仅从人口着手去考察国家的经济形式,又或者是离开资本、土地所有权和雇佣劳动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去谈论阶级,能够得到的不过是对于这个抽象概念的模糊映像。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尽管“具体”是研究现实的起点,但是作为某一历史阶段中多种规定和关系的总体,“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3]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于“第一条道路”体现的“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的方法是持否定态度的,对他来说,用这种方法来研究政治经济学理论显然是不够科学的。

《导言》中的“第二条道路”,则是在“第一条道路”的尽头开始的。文中所指的“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再现”的方法,便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马克思认为这种方法才是科学的方法,运用這种方法可以先将一些个别因素先确定和抽象出来,比如“分工、劳动、交换价值,等等”,然后通过对这些简单的规定进行探究,就可以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这些丰富的具体,而这些具体事物之间所存在的客观关系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各种的经济学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只有遵循这一种方法,才能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探究来理解和掌握资本主义经济社会这个复杂且丰富的现实整体。

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关于“抽象上升到具体”方法,马克思在《导言》中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步展开分析和阐述的。

(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一种用思维再现具体的过程,而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

在论述这一观点时,马克思表示,黑格尔将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等同于现实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是因为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概念是既为实体又为主体的“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的发展形式,是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有限与无限的统一。而抽象则是对于事物最一般本质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同样具有永恒的性质。因此,在黑格尔的思想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其实是纯粹的概念运动过程,也就是他所谓的“绝对精神”的运动过程,即现实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已经陷入了自己所创造的一种“幻觉”,这种幻觉使他将现实的具体理解为思维的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结果,而将现实世界的存在理解为被思维所理解世界的存在。这种认识在马克思看来是错误的,他认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无非是思维在掌握具体后对具体的再现,这种再现并不是现实中已经存在,独立于思维之外的具体,而是经过考察和分析现实中的具体后,再由思维加工所形成的产物,因此,这个过程是不能与现实具体的产生过程等同的。

(二)思维对具体的再现不是对现实的简单复制,而是对现实存在的具体进行观察、甄别、分析和概括后所形成的“具体总体”

于马克思而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在“思想总体”中把具体现实“再现”为“具体总体”的过程,而这种再现不是同义反复,而是经过思维对现实存在所表现出来的直观和表象进行加工以后所形成的凌驾于这些直观和表象之上的概念。这种概念不是离开现实由思维独立产生的,而是经过对现实的具体经过一系列的筛选和概括以后再“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结果。

(三)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在本质上表现为思维掌握具体和思维再现具体之间以及具体现实和具体总体之间的“整体”关系

马克思在《导言》中对于“整体关系”的表达,其实是想说明在研究经济学这类社会科学与研究艺术、宗教这类人文科学的方式上是存在差异的。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思维与具体的整体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当现实的具体被思维所“再现”的时候,它是思维的产物,而此时被反映的具体是受思维的特定性所限制的。另一方面则是当思维“掌握”和“再现”这些具体时,它们又是仍然保持着自身独立性的实在主体。而人文科学则不同,当这些具体在被思维“掌握”和“再现”时,是不存在有独立于思维之外的实在主体的。

(四)“从简单范畴上升到较为复杂范畴的这个思维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2]

马克思在考察这一问题时提到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简单范畴表现出较不发展的经济规定性但还未表现出较为具体的经济规定性时,它表现为这样一些关系:一方面,它可以表现为“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就像在法的关系产生之前,“一个孤独的野人占有东西”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仅仅是占有关系而非法的关系;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表现为“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当简单范畴已经实现了不发展的具体但在精神上对“具体现实”加工后所形成的“具体总体”还未产生时,比较具体的范畴就会把简单范畴“当作一种从属关系保存下来”。那样,尽管在论述法的所有权关系前占有并不存在,但是在所有权出现之前,这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就已经表现为占有关系,因而,马克思在文中说到,比较简单的范畴“在比较高级的社会中表现为一个发达的组织的比较简单的关系。”[2]同样,“在资本存在之前,银行存在之前,雇佣劳动存在之前,货币能够存在,而且在历史上存在过”[2],都说明了简单范畴在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之前,就已经在历史上存在。因而,第一种情况是完全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的。

第二种情况是在历史上的一些发展了但还不成熟的社会形式中,像货币这样的简单范畴还不存在,但像协作、发达的分工等这些较为具体的范畴却已经存在了。而在古代社会中,尽管货币早已开始发挥作用,但它也只是在这一社会中的商业民族中才处于支配地位;同样在最文明的时代中,希腊和罗马的货币发展只仅仅出现在它们的解体时期。这些都说明了“简单范畴”只是在特定历史阶段中形成的产物,而并非在一切经济关系中都存在,也就是说,尽管存在历史演进的跳跃性,但其仍然“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

(五)尽管简单范畴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它的深入发展却“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

马克思在阐释这一内涵时借用了“劳动”这一个古老的范畴。就“劳动”本身而言,不过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范畴,但在政治经济学研究这一范畴时,却是“和产生这个简单抽象的那些关系一样”,是从“现代范畴”意义上来把握的。这是因为劳动在从一个“简单范畴”经历过一系列的历史变化之后,其内在规定性也随之变得更加丰富,而就这一变化的历史过程来说,是十分漫长且艰辛的。

从早期的货币主义把财富等同于货币这一完全客观的东西,到重工主义和重商主义将财富视作为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所创造的产物,尽管将“财富的源泉从对象转到主体的活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他们也只是把它当作为一种取得货币的活动,而没有真正认识到财富的本质意义。后来到重农学派那里,财富已经不再被看作为与货币直接相联系的东西,而是被看作为“产品一般”“劳动的一般成果”,但是这样依旧存在着局限性,因为重农学派只把财富当作是特定活动,即农业活动的产品。直到在亚当·斯密那里,才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得到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和“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也就是说,此时的财富不再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劳动,而是表现为“劳动一般”,在“劳动一般”这个抽象中,任何劳动都只会被当作“劳动”而同样看待,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也不存在任何的特殊形式,所有的劳动都不会成为支配一切的劳动,而也正因为“劳动”这个简单范畴发展为“劳动一般”这个抽象范畴,所以它适用于每一个时代。

但是,马克思在这里最想强调的一点就是,单就“劳动一般”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来说,它仍是历史的产物,因而必须放在产生它的历史关系中去考察和探究才会具有充分的意义。

三、如何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正是运用了这种研究方法,才构建出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地运用这一方法呢?

首先,關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整个思维过程,尽管不直接同外界的具体事物发生关系,但是却始终不能脱离实际。所有的理论研究都必须从实际出发,然后对客观事物之间的现实关系进行分析之后,才能在思维中得到正确的反映,并且也只有在真正掌握了这些现实关系之后,才能将“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因此,当我们在对一个事物进行研究时,必须先搜集与这个事物有关的各种材料,这之后便是要分析出它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发展形态,然后从这些形态中找出它们彼此间的内在联系,最后便是用思维对这种联系进行加工后形成一般性的概念和结论,

其次,必须将能够反映对象的抽象规定作为逻辑起点,只有立足在逻辑起点之上,才能通过逻辑中介进而达到思想具体。所以,对于整个思维行程的推进来说,逻辑起点是尤为重要的。马克思曾说:“万事开头难,每门科学都是如此。”[4]因此,对于所研究的对象的确定,我们必须将科学研究的焦点集聚于逻辑起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丰富的具体存在使得寻找逻辑起点这个最一般的抽象变得困难。因此,我们必须从各种具体对象所表现出的具体形式中明确研究对象的基本形式和本质特征,以此作为我们思维的逻辑起点。

最后,在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过程中,必须搞清楚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与其后继的各个具体规定之间的相互关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反映具体对象的诸多规定综合成一个有机整体。每一个范畴都是一个对立统一体,对于在它之前的范畴来说是具体且丰富的,但是对于在它之后的范畴来说,却是抽象且一般的。就如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逻辑起点一样,对于商品这个范畴来说,与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规定比较时它是具体的,但是,与之后的货币这个范畴比较时它却是抽象的,因为货币作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其规定性更加丰富,它不仅包含了商品这个最一般的规定性,还多了“一般等价物”这个新的规定性,因而,对于货币这个更为具体的范畴来说,商品就显得更为抽象。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在做研究或者学问时,不仅要明确对象,更需要在研究过程中踏实地做好研究过程的每个步骤,仔细斟酌和考量每个细节,为之后的展开工作做好铺垫,在此之后还要将之前所做的工作进行汇总和升华,最终才能得出系统性的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施正一.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是理论思维的科学方法——读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第三节“政治经济学的方法”[J].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报,1983(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顾海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和结构的科学探索及当代意义——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读解(下)[J].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6(1).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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