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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乡村治理的“五治融合”新机制

2022-04-16杜发星余娟

党的生活·青海 2022年2期
关键词:村民群众

杜发星 余娟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不能仅限于产业、行业和地域性发展的技术层面,还应体现在深化乡村的基层治理上。为此,一定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郭勒木德镇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下辖镇,环格尔木市四周,东与大格勒乡接壤,南和玉树曲麻莱县交接,西与乌图美仁乡为邻,北至察尔汗盐湖。行政区域26223.97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底,全镇户籍人口30783人,辖15个村委会、6个牧委会、1个社区。郭勒木德镇管辖范围大,人口数量多,村社区数量为格尔木之最,在郭勒木德镇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在调研中了解到,城北村率先建立了党支部联络群、为民村级微信等网络平台,随后各村积极创建,干部群众实现“双向互动”,让群众随时了解各项政策信息,及时对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表达诉求,协商议事,体现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双向互动”架起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成为连接为民办事的“小灵通”。郭镇西村党支部引导群众选择“不伤面子、不伤和气、不花钱、少跑腿”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正在努力打造郭勒木德镇首个“无诉村”示范点。每个村都建有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党建、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建设、卫健妇联等办事窗口,其事务涉及村民的生产生活各方面。充分发挥村干部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群众“代言”,在代办服务中帮助表述不到位的村民把诉求说清楚,在不同场合参政建言、协商议事中将村民的诉求充分表达出来。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推行“昆仑红·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理,干部代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使农牧民群众办事不出村,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跑出了群众服务的“加速度”,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对郭勒木德镇部分村庄走访和与村干部的座谈中,笔者初步掌握了第一手比较详实的乡村治理资料,梳理出了以下问题。

(一)自治方面。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依托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的村民自治实践。1.广泛召集村民代表难,表现为在家的不理事,理事的不在家。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宣传力度不大、氛围不浓、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的现象,尤其是对村内精神文化生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2.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量大,群众的一些诉求无法得到满足,特别是涉及宅基地、户籍、项目落地等工作,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对接,群众满意度差。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项目选择难,发展速度还不够快、规模不够大等问题。

(二)德治方面。传统的农业生产向现代化转变,很多农民开始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农村社会原有的道德价值体系遭受冲击。1.道德的约束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够有效,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仅依赖于道德教化远远不够。2.德治尚未与其他治理有机结合。比如农村纠纷通过其他手段解决,既加大了各部门的负担,又无法有效解决矛盾。

(三)法治方面。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实时监控、图像采集、传输、控制等手段,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的基础设施体系。在邻里纠纷、劳务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中,纠纷解决呈现理性化、法治化。1.村民自律性不高,村民生产生活中的约束较少,生活中有很高的自由度,不习惯受到约束和管理。在各项工作管理中,容易造成一些管理矛盾和个体冲突。2.农村基层组织能力不强。村民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不积极,如2020年疫情防控时,需人员在村主要道路值守,进行登记及消毒工作,大部分群众认为这项工作是村干部和党员的事。

(四)家治方面。不同于传统的“五治融合”模式,“家治”是本文所讲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的最显著特征。格尔木市是典型的移民城市,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多,农村也是典型的移民安置村。由于村两委班子成员来自各个家庭各个家族,依靠家风家训维护和建立治理秩序的现象明显。1.为家族、家庭成员谋利益的少,卸任后家族家庭意见大。2.村干部中大姓比例少,不参选,怕得罪人,亲情友情淡化。

(五)智治方面。智能化是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格尔木“昆仑红·党建”综合服务平台(益村平台)就是运用科技、网络、信息技术等智能化手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种探索。1.使用率不高,平台功能单一。村级事务办理及村民办事大多需要走传统流程,有些市属职能部门不在平台上,未实现无纸化办公,村级事务需要公章办理。2.平台后期推广应用面临考验。目前,昆仑红党建平台已在各村完成一次性硬件设施投入,网络平台信息技术人员以兼职为主,没有专职人员管理,维护管理方面人员缺乏。

郭勒木德镇在乡村治理中已经呈现了“五治”的雏形,虽然很多地方还是局限于某一方面、某一事项的为民服务的单一做法,但已经迈出了步子,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各村情况千差万别,实施乡村治理的基础、管理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条件也不同,在结合实际制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应积极探索乡村治理“五治融合”运行机制,形成以自治增活力、以德治扬正气、以法治强保障、以家治聚人心、以智治提效率的善治之路。

(一)建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自治新格局

基层群众自治和民主协商是我国重要的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直接体制,推进乡村治理、基层公益事业要加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探索推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下沉,整合碎片化矛盾纠纷调解力量,形成协作分工的共同治理新格局。

(二)大力加強乡村德治支撑体系建设

乡村治理需要借助道德手段提升村民的自治水平,又要结合乡村约定成俗的道德规范以及非正式规则,有效弥补其他方面治理的不足。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加强诚信建设和社会主义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受到教育、自觉践行,培育乡风文明。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崇尚良好家风,弘扬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德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作用,增强村民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做好日常综治工作,重要时间节点节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祭祀消防、日常森林草原防火、食品监督检查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打造平安法治示范村庄。

(四)注重发挥家治助力乡村治理作用

家族是乡村的基本社会细胞,维护乡村基层政权稳定的基础,是现代教育的新风尚与传统家风家训的统筹结合。乡村振兴中家族情感构成乡村治理的血缘纽带,家乡情结构成乡村治理的地缘凝聚。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实施,一靠家族亲情,二靠邻里友情,三靠国家恩情。家族情感一直是乡村精神文化的感召力所在,应注重发挥家风家训在形成服从性管理,维护家族荣誉、家族血脉、家族伦理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使其成为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

(五)积极探索创新智治服务方式

针对农牧区青壮年平时“不在村里,在群里”,传统管理方式“管不好,够不到”的特点,今后在乡村治理中应进一步发挥好互联网、党建服务平台等作用,探索“互联网+党建”新模式,充分发挥智治的保障作用,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建议政府对党建平台后期维护、管理、服务投入专项资金,加大人员培训上岗,将兼职人员向专职人员过渡转变,给予岗位补助,保证网络平台正常运转,实现平台上有人说事、有人办事,事后大家关注。

(作者单位:格尔木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张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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