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正义视角下的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可达性研究
2022-04-13陈奕兵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
建筑与文化 2022年3期
文/陈奕兵 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硕士研究生
华亦雄 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硕士生导师 副教授
引言
在全球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环境恶化与有限的资源,可持续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公共绿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被认为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条件,其不仅可以拦截雨水、储存水分,还可以增加社会互动,增强社会凝聚力,减少犯罪,提供娱乐场所并帮助周围居民保持心理和身体健康等等[1]。因此,公共绿地的建设非常重要。而可达性作为一项衡量城市中某两点之间道路便捷程度的指标,可以很好地反映公共绿地的分布情况,是评价绿地建设的理想指标。
随着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深入研究,环境正义的问题逐渐被重视。环境正义这一概念始于20世纪80年代,用来阐释美国底层环保主义运动中两个互相重叠的方面,即反对环境污染及反对种族歧视。它反映了有色人种与穷人总是不成比例地承受着环境污染,进而更容易暴露于有毒废弃物这一事实,它批判主流环境运动没有同时考虑到削弱贫困及种族歧视[2]。在可持续性建设中,环境正义的问题非常突出,因为往往在建设初期政府只注重总量而忽视了弱势群体的权益,尤其在发展中国家中更明显。在中国,环境正义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影响和幸福感越来越多地按收入分配[3]。由于城市发展的历史模式、高居住密度和爆炸式的城市化率,绿地的可达性也成为了一个环境正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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