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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

2022-04-07程文

人民监督 2022年4期
关键词:检务开放日检察工作

文/程文

检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目标追求,以开展各类检务公开活动为抓手,最大限度吸引和组织人民群众关注和参与检察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公开透明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也是司法民主的前提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筑牢了坚实的民主基石。随着司法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检察工作中逐步得到深化和落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把检务公开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的重要载体,在公开内容上由浅入深、逐步丰富,在公开方式上注重多元、不断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伴随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落地落实,在深度、广度上不断拓展和提升。

建立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是检察机关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客观需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检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路径。199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特别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我国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这些都对检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06年6月,最高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对检务公开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再充实完善13项公开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2015年2月,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就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检务公开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最高检应势而动,研究制定《检务公开工作细则》,对检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等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

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我国司法民主不仅有健全的制度程序,还有不断完善的参与实践。检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目标追求,以开展各类检务公开活动为抓手,最大限度吸引和组织人民群众关注和参与检察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经规定程序审核可予公开的检察业务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检务信息,检察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当事人和其他符合查询条件的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二是让人民群众关注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和方式,关注基层需求,回应社会关切,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大力推进各类检务公开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部署决定的理解和认同。

三是倾听人民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探索建立民意收集、研判和转化机制,通过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评价。规范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收、来访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积极打造更加及时便捷的为民服务平台。

四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拓展与代表委员联络的渠道和方式,推进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广泛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观摩案件办理、参与公开听证、参加视察调研等,健全与政协及民主党派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搭建平台,使检察工作更具亲和力

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密切联系群众是检察机关本质属性的要求,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通过邀请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亲身接触和了解、直接体验和感受检察工作,既满足了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愿望,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与亲和力。检察开放日活动作为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必须把联系服务群众作为重心和方向,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更好地认识、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一是由单向开放向多向互动转变,着力促进各方面人员全方位参与。检务公开工作本质上是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因而检察开放日活动也应当是多维的、全方位的,既可由一级检察机关开展,也可由上下级检察机关共同组织;既可面向普通群众,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既可由最高检主办,也可四级检察院协调联动,还可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开展。比如,2020年10月,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联系配合,邀请近200名民营企业家等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同期,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普遍与各地工商联联合,举行面向民营企业家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5万余名民营企业家走进各级检察机关,对检察机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由“常规套路”向深耕细作转变,着力促推对检察业务工作全链条展示。打破检察开放日就是“参观日”的传统套路,在活动方式上推陈出新,由单纯组织参观、座谈转变为以业务为中心进行互动交流,让人民群众切实关注和理解检察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注重在检察业务这座“富矿”上做文章,把检务公开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起来,进一步把检察业务、诉讼流程等向群众解读好、宣传好。2019年以来,截至2022年5月26日,最高检11个业务部门参与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包括业务厅负责人和资深检察官在内先后有50多人次登台宣讲或接受访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防控需要,全国检察机关先后集中开展5次网上开放日活动,网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检察工作。

三是由定向发帖邀约向注重普法释法转变,着力促成对社会公众全覆盖式邀请。检察开放日活动受邀人员范围不断扩大,受邀人员层次分布更加广泛,邀请方式更加多元。从2010年5月最高检举行第一个检察开放日活动,截至2022年5月,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日渐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参与人员范围越来越广,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一张“亮丽名片”,12年来超过275万名群众和各界人士走进各级检察机关。

依托案件信息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使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检察履职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指向。最高检明确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外,其他类别的案件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依法稳妥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2021年9月,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扩大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是增加法律文书公开种类,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增加起诉、逮捕、撤销案件、赔偿监督等方面法律文书的公开种类,增加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类别的法律文书。

二是扩大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在查询范围上,新增“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处置情况”和“法律文书公开情况”两方面查询内容;在查询主体上,将法律文书申请查询主体扩展到非直接案件参与人。

三是增加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内容,发挥引领效果,服务社会治理。由原来只发布刑事案件信息扩展到“四大检察”全覆盖,特别是对具有较好引领示范效果、促进社会治理的相关案件信息,可以根据需求发布。截至2021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0余万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余万件、公开法律文书710余万件,接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1万余人次。

创新推动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最高检自2020年起,率先按季度发布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主要业务数据、检察机关开展的重点工作数据等,并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起到预警社会、警示犯罪、引导司法的功能作用。大数据时代,检察业务数据成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只有主动公布检察业务数据,以业务数据公开倒逼检务公开,才能确保司法办案活动的公开、透明、可预期。

发挥媒体聚合效应优化服务,为检务公开插上“智慧芯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揭示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征,而且指出构建全面、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察门户网站和以“两微一端”为主的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是检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渠道。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互联网+”新形势,依托新媒体平台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努力把新媒体平台建设成新时代检务公开的“坚强堡垒”。

互联互通的时代,只有努力拓展更多便捷参与检察工作的窗口,才能让检察事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检察机关顺应网络信息化趋势,对检察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功能模块,更新网站内容,使之更加符合公开要求和群众需求。推动全国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持续优化新媒体平台服务,特别是通过建设“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等打造无差别服务,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顺畅地浏览和操作,努力让更多优质检察宣传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

通过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平台,打造检民“键对键”沟通的“连心桥”,“屏对屏”联络的“直通车”。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版和“检访通”信访服务系统先后上线,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和信访事项网上全流程管理,群众信访可实时查询反馈,打通网上服务与线下办理之间的通道,形成一体化服务平台,强化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2021年3月,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律师身份核验、申请、阅卷等工作全部在网上完成,阅卷由“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不用跑”。截至2022年2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完成系统部署应用,累计收到在线阅卷申请3.5万余件次,已完成阅卷2万余件次,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向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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