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生成路径、治理困境与对策探析

2022-04-07

关键词:网络空间困境话语

刘 陈

(南京邮电大学 党委办公室,江苏 南京 210023)

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设备的快速发展与广泛普及,推动网民规模急速扩大,网络平台、媒介和机构等互联网参与主体飞速增容。网络知识与信息的流通、交互,引发多元化社会思潮、价值认知和价值观念交锋碰撞,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的重要场域。而网络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参与形式的多样化、内容表征的多模态化以及传播的即时性等特征,给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籍此,厘清和缕析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生成路径及其治理困境,科学审慎地择定治理对策,彰显出极为重要的时代质感和现实意义。

一、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生成路径

互联网的分布式、去中心化结构以及网络参与的平等、自由、开放和无边界等特征,引发了社会权力转移、社会生活变革和电子民主社会思潮。就此,托夫勒提出了“权力转移”的观点[1],尼葛洛庞帝则描绘了一幅“数字化生存”图景[2],桑斯坦甚至提出了“网络共和国”的概念[3]。比尔·盖茨在其《未来之路》中指出,虽然网络带来了聚合成本的降低和便利,但代议制民主仍然在政治活动精细化方面具有优势[4]。

可以断言,随着人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在网络空间的卷入程度进一步加深,网络空间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会越来越突出。对此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一是网络空间具有“新媒体”属性,拥有知识、信息、思想、观念等的传播功能,对传统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功能发挥具有补充作用;二是网络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场域”,能够让人们自由地交互、交往,其社会组织和动员功能日益突出;三是网络空间所呈现的社会景观具有社会现实的拟像特征,这种拟像世界可能是对现实世界的忠实摹写,也可能是现实和虚拟世界的混搭。现实与虚拟并存,真相与虚妄同在,这使得不同的网络主体在网络空间构筑起不同的话语、知识、图景。具体言之,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生成路径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传统官宣网络转型式生成路径

传统的官方意识形态宣传主要借助印刷媒介或电子媒介,具有单向传播特征。统治阶级一般是通过强制或垄断手段控制媒介机构,并对媒介话语的参与主体和表征内容进行前置性审查,从而实现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的掌控。而网络空间的知识、信息传播的全天候即时性、参与成本低、传播效率高等优势,以及传播的双向话语赋权特征,则使各参与主体间的交互性进一步增强。近年来,传统媒介受网络冲击而式微,因此,传统官宣机构纷纷触网,一方面努力加强网络平台或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在人气和用户黏性较高的社交媒体上开设公众号或官方账号。此外,还开始成立和运营新型网络媒介企业。传统官宣部门的网络媒介转型和网络空间转向,是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生成最为重要的一种路径。

(二)网络舆情型生成路径

互联网自由、开放和平等的技术结构特征,赋予了网络参与主体极大的话语权。网络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使主体的交互机制和功能愈加强大,也使网络空间成为舆情传播、扩散和汇聚的重要场域。某一热点事件、话题、社会现象或问题一旦进入网络空间,各参与主体便会第一时间发表自己的立场、意见、观点或看法,进而在网络空间形成舆论洪流。而网络舆情一旦触发,便会以网络参与主体意见表达和情绪宣泄的形式,生成与意识形态相关的价值评断,从而演变为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型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突出,成为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第二种重要路径。

(三)网络社会思潮型生成路径

社会思潮不同于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它是民间自发生成的,借助特定理论资源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价值判断,进而形成的不同价值主张和思想流派。马立诚总结出八种当代中国社会思潮,分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老左派、新左派、民主社会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新儒家[5]。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调查报告指出,2017年国内社会思潮主要包括: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生态主义、消费主义、泛娱乐主义、激进左派、文化保守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6]。伴随网络信息技术的革新,公众对信息平台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强,各种社会思潮正借由网络平台在公众中生成和传播。网络社会思潮成为当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生成的第三种重要路径。

(四)网络文艺作品型生成路径

网络空间是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漫画等文艺作品进行话语表征和传播的重要场域。无论是网络文艺还是传统文艺,都受创作者社会地位、人生境遇、心理倾向等影响,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话语主体的门槛、话语的审查和选择机制、话语表征模态的多样化水平、传播扩散形态,以及话语互动水平存在差异。相对而言,网络文艺作品话语门槛更低,审查和选择机制更为宽松,话语表征更灵活,传播扩散速度更快、范围更广,话语互动水平也更高。正是由于网络文艺的这些优势,大大提升了主体的参与水平,进而影响了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生成。可以说,网络文艺作品是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生成的第四种重要路径。

(五)网络行为型生成路径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匿名性、开放性、低门槛和低约束等特征,使网络主体形成了全然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言行习惯、思想和价值观念,即网络虚拟环境中主体的社会意识形态。这种虚拟的社会意识形态借由虚拟与现实的互动,进一步转化为网络参与主体在现实世界的言行习惯、思想和价值观念,也即主体所持的现实社会意识形态。主体受网络影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虚拟体验行为,如网络游戏主体在虚拟情境和角色扮演中施以超越现实约束的行为,取得现实生活中无法达成的成就,从而更加依赖虚拟环境,不满现实并否定现实;二是对他者的模仿行为,如网红直播、搞笑视频等,为了吸引眼球、聚拢人气,一些主播往往把严肃和沉重的话题泛娱乐化,从而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网络意识形态新样态由此生成。可见,网络行为俨然成为了影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生成的第五种重要路径。

二、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治理困境

坦诚地说,受空间话语表达、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以及治理主体有限理性等主客观因素的叠加影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面临诸多困境。就学术研究而言,我们需要秉持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意识和学术眼光,遵循系统论思维,客观全面地分析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困境,为择定恰切的治理对策提供比较意义上的标尺。

(一)传统官宣话语转型困境

一是官方精英话语向民间草根话语转型困境。传统官宣部门凭借话语垄断优势和资源优势,使其话语带有明显的官方精英话语特征。互联网空间话语则由于其门槛低、资源要求少而具有民间草根化特征。官方精英话语要向网络空间民间草根话语转型,需要革除惯性思维、降低身段,逐渐使话语议题民间化、日常化。同时,需变抽象表达为具象表达,以进一步融入网络空间话语。二是话语表征网络化转型困境。网络话语以碎片化、去中心化、多模态化表征为主,而传统话语追求理性化、系统性、完整性,这导致话语冗长和形式单一,难以适应网络空间话语表征需要。三是话语交互转型困境。传统官宣话语主体习惯于单向宣传,转向网络空间后,仍坚持以知识、信息、思想和观念等的单向宣传为主,忽视与主体的互动,且话语风格缺乏新意,吸引力不足。

(二)舆情型意识形态治理困境

一是随机性和突发性治理困境。网络舆情往往是由现实社会中出现的问题、现象所诱发的,其议题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经常突破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限制,因此,舆情治理应对往往比较被动。二是传播迅疾性治理困境。舆情信息在网络空间的传播速度极为迅疾,一旦达到一定时长,信息内容便会以多模态化表征形式扩散,难以阻断。三是涉事主体回应能力困境。由于网络舆情涉事主体缺乏互联网思维,或出于自我保护需要,他们时常会做出生硬或不客观的信息回应,导致网络舆情进一步发酵、扩散和放大,这也降低了治理主体的公信力。

(三)网络社会思潮型意识形态治理困境

一是错误网络社会思潮的迷惑性治理困境。社会思潮往往是特定阶级或群体表达利益诉求并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倾向和价值主张,有正面、中性和负面(错误)之分。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离的社会思潮也即错误的社会思潮,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但错误的社会思潮仍会披上“普世性”的外衣,从而极具迷惑性。二是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和包容性创新困境。对于那些具有正面价值或中性立场的社会思潮,主流意识形态需要通过包容性创新,使它们的有益成分和价值为我所用,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共存的结构形态,达到凝聚共识、聚拢人心的效果。

(四)网络文艺作品型意识形态治理困境

一是隐蔽性治理困境。网络文艺作品表达的意识形态带有一定的隐蔽性,主要表现为:抽象性意旨带来的隐蔽性,比如对同一件艺术作品,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的评价;写实或虚拟的影射带来的意识形态隐蔽性,如作品通过写实或虚构人物、事件等对特定的意识形态加以评判。二是内容海量性治理困境。网络文艺作品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品,内容冗长、数量众多,这给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困难。

(五)网络行为型意识形态治理困境

一是主体行为依赖性治理困境。网络主体在网络虚拟空间的体验,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约束,极易成瘾和形成依赖,导致积极正面的教育宣传难以发挥作用。二是主体交互行为边界模糊困境。网络中主体交互行为的边界模糊、缺乏底线约束,倘若主体是“包装”出来的“意见领袖”,则极易在网络空间中左右网民,影响他们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选择。

(六)网络空间技术结构特征相关的其他治理困境

一是传统审查和选择机制失效。网络信息即时传播,消解了传统前置性话语审查和选择机制。一旦传统前置性话语审查与选择机制失效,就难以从源头上切断非主流意识形态信息。二是把关人易位、弱化与缺位。传统媒体实行的是多重编审把关人制度,而在基于话语吸引力、流量和人气等生存和谋利法则的网络媒介和平台上,把关人存在易位、弱化甚至缺位等问题。三是过滤和隔离机制失效。网络空间的敏感词过滤机制经常被多模态符号表征所消解,网络隔离机制也遭到网络全球化的强烈冲击。四是协同治理困境。网络意识形态生成路径的多样化,要求治理主体间进行协同合作,发挥合力作用,解决这一问题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三、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治理对策

网络空间的社会与媒介属性决定了其意识形态属性,网络虚拟空间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互动,消解了虚拟与现实的边界,赋予了网络空间社会组织和动员功能。网络空间从媒介话语赋权扩展到公众舆情互动,进而延伸到对现实集体行动的组织和动员,都给社会稳定乃至政权安全带来了巨大不确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7],“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8]。网络空间作为新兴的社会场域,正日益成为意识形态生成与传播的重要载体,必须要加强对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治理工作。藉此,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对策。

(一)建立健全网络立法和规制工作,明确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底线和红线

网络空间的公共属性、社会属性以及媒介传播属性等使现有法律和规制已经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近年来,我国网络立法和规制工作持续推进,不断规范网络空间业务主体的从业资质、许可程序和主体责任,针对有关新业态出台专门规制文件,这些都对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如2016年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出台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9年出台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总体而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上述法律法规主要还是根据具体业务制定的专门法,而专门针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仍比较缺乏。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底线和红线,高筑起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屏障。

(二)加强网络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压实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主体责任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工作,需要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网络社会组织作为信息内容的主要生产者和信息服务平台的主要供给者,既发挥着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舆论引导作用,又肩负着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舆论管理责任。党委宣传部门和网信监管部门,需要通过发挥网络社会组织在技术、人才、资源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其增强社会责任感。要通过加强网络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夯实其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中的主体责任。2018年5月9日,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北京顺利召开,迈出了网络社会组织建设的坚实步伐,为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和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阿里巴巴集团、腾讯公司、京东集团、百度公司等均已加入该组织,这为加强网络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夯实网络社会组织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充分利用新兴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能力水平

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提升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能力水平。具体而言,可以应用物联网技术进行身份识别、场景监控,有效提升治理精准度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监测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相关信息的热度,提前进行风险防范;广泛使用云计算技术,及时对风险信息进行技术或物理隔离,降低其扩散传播风险;全面推广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风险信息进行智能化引导,提升治理时效性和精准性。总而言之,应用传统手段开展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必然在成本、效率、精准性和及时性等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而将新兴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工作中,将有效提升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工作的水平。

(四)提高党员干部的网络素养,提升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创新与协同治理能力

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熟练使用网络进行意识形态话语创新与协同治理。目前,一些党员干部既难以适应网络话语传播的双向互动性和话语多元性要求,又难以适应“网言网语”的话语创新需要;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惧网心理,害怕触网、害怕所在部门或个人卷入网络舆论;一些党员干部用网能力不足,经常在网上摆乌龙。党员干部的网络素养水平,直接关系到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大局,必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通过互联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能力,使互联网真正成为汇集民意,服务民生,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工具和载体。

(五)践行网络群众路线,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共治作用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论断,强调党员干部要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必须练好的基本功。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过程中,一方面,应通过走群众路线了解民意、收集民意,将民意转化为政策目标和舆论导向,从而在网络舆论引导过程中真正反映民意,形成网上网下的同心圆;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应专门设立网络意识形态相关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和渠道,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也应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六条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鼓励、动员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治理工作中来,发挥他们对错误言论、立场、思想和观点的监督作用和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中的自治作用,强化社会成员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

猜你喜欢

网络空间困境话语
现代美术批评及其话语表达
共建诚实守信网络空间
困境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邻避”困境化解之策
必须正视的理论困境
我国雾霾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探讨
话语新闻
话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