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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天人合一:从量化研究到质性 研究的方法论跨越

2022-03-24贾利军

上海管理科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易经质性方法论

贾利军 李 琦 徐 韵

(1.华东师范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上海 200062)

《天人合一:从量化研究到质性研究的方法论跨越》一文论述了基于还原论的量化研究正面临着严重的可重复性危机与局限性,尤其在面对复杂问题或复杂对象的时候。这一危机的实质在于量化研究背后的世界观是原子论,无法获得对“整体”的认识。因此,西方研究逐渐转向整体论世界观下的质性研究。然而,量化研究在世界观(原子论)—方法论(还原论)—研究方法(抽样技术为主)上形成了一个自洽的体系,而质性研究与整体论世界观之间则因“方法论”困境而遭受质疑,研究主体如何保持客观性或中立性问题难以获得解答。东方有机整体观下的“天人合一”则可为西方研究范式从量化研究到质性研究的方法论跨越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概念,有着丰富而深厚的内涵。要实现从量化研究向质性研究跨越的目的,有必要对“天人合一”的内涵以及如何实现“天人合一”展开深入探讨。

1 “天人合一”的内涵

1.1 “天人合一”的思想起源《易经》

“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完整的词语最早出现在北宋张载的《正蒙·诚明》一文中:“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但是“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思想或方法论,实则早已存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天下文化皆出于易”之说。“天人合一”思想的起源亦可追溯到《易经》。

关于《易经》,《帝王世系》中记载:“庖(伏)牺氏作八卦,神农重为六十四卦,黄帝尧舜广而申之,分为二易,至夏人因炎帝曰《连山》,殷人因黄帝曰《归藏》,文王广六十四卦,著九六之爻,谓之《周易》。”《易经》采用爻、卦的语言系统表现世间万物及其规律成为共识,并获得考古考证。如距今八千年的河南裴李岗文化的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契刻在龟甲上的符号文字,可被视为原始八卦文字符号的一个源头,而在安徽省含山县凌家滩则发现了五千年前大汶口文化的玉板龟书八卦图。《易经》中每卦由三“爻”构成,每两卦构成一个别卦,“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说卦》)。六爻中,初、二爻象征“地”,三、四爻象征“人”,五、上爻“天”,只有“兼三才”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存物(“成卦”)。这说明天、地、人三才缺一不可,是一个有机整体。“天人合一”换而言之是天、地、人合一,“兼三才”则可看作“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论基础。

1.2 从“天人合一”到“天人相分”

“天”“人”若本为一体,为何还要“合一”呢?其原因就在于“天地不通”,普通人与“天”相分离,无法掌握客观规律,即“失道”。《国语》卷十八《楚语下》记载:“古者民神不杂。……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这句话阐述了“天地不通”的原因在于“九黎乱德,民神杂糅”。古时候,能够与天相通的被称为“神”或者“觋”“巫”,抑或我们所说的圣人、真人。他们与“天”相合,掌握着天地大道,如《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篇》所述,上古真人能够“提挈天地,把握阴阳”。在圣人的指导下,天地万物各司其序,遵道而行,因此不相乱。冯时认为,天与地的分离为巫觋通天赋予了特殊的职能,他们逐渐成为垄断天地交通的神秘人物。谁能把历法授予人民,他便有可能成为人民的领袖。然而,唐虞以后,民神同位,天下失序,因此为维持社会秩序,与天沟通的权力由王权所独占,平民不再能够直接与天沟通。“天人合一”思想逐渐向政治社会发展。

1.3 “天人合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王权逐渐式微,道列为百,百家争鸣,人的概念也越来越明确,并且开始重新确定人在天地之间沟通的作用,“天人合一”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虽然从形式上,“天”“人”相互分离,但整体世界观的思想内核却不曾改变。事实上,天人相分的关键在于人的变化,能够与天相合的圣人越来越少,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中国古代圣贤则开始重新确定人在天地之间沟通的作用,给普通人以指引。

其中,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把一种物中有我、我中有物、物我合一的境界称为“物化”,也是主客体的相融。孟子则提出“天人相通”的观点,认为“万物皆备于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即天道与人道、人性相通,存其心养其性是为了更好地“事天”,当人心所思和天与我相一致,就达到了“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荀子在《天论》中提出“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也就是说,人类要与天地“参”,就要遵循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尊此法则,人类社会就会主宰自己的命运,把人类自己潜在的巨大能量转化为现实,从而提出了天、地、人如何统一的问题。西汉董仲舒则提出天人感应之说。他认为天与人“同类”,可互相感应。宋代理学家朱熹则提出“天人一理”。他把“天理”视为宇宙万物的总则和构建天、地、君、亲等级伦常的理论基础,并提出在“存天理,灭人欲”中完成人与天的融合,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圣人境界。

从“天人合一”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天人合一”经历了“合—分—合”这样一个过程。从最初的宇宙鸿蒙状态,天地万物与人有着共同的起源,是统一的整体,随着运动发展,“天”“人”逐渐分离,且人的作用日益凸显。在中国,上古圣人由天道推人道,建立起文明的社会秩序,然“九黎乱德,民神杂糅”,导致没有掌握天地之道的人出来扰乱了循天道而建立的社会秩序,天下走向失道失德的境地。“天下失道而圣人出焉”,圣人又肩负起弘扬大道的责任,不断追求和探索从“天”“人”相分向“天人合一”转变的过程。如此,人道源于天道,人性源于天性,社会秩序源于宇宙秩序,人通过遵循天道、发挥天性,在维持宇宙秩序中实现了天道与人道的“合一”。

由此可见,“天人合一”既可作为名词理解,也可作为动词理解。作为名词,“天人合一”表示的是整体论世界观下的一种方法论。作为动词,“天人合一”表示的是“人”探索与“天”合一的方法与过程。“天人合一”既是目的,也是方法论和路径。

2 “天人合一”与主客一体

“天人合一”经历的“合—分—合”这一过程正与科研方法从主客二分向主客一体转变相契合。作为一种科研方法,“天人合一”即指人在道德和修养上的一种超然的境界,是一种以人自身作为认识工具,在一种人与世间万物极度和谐统一的状态里领悟世间真理的方法,也就是道家所说的“悟道”。

2.1 “天人合一”之“天”:研究客体

“天”在甲骨文中“写作”,像站立的人(头顶上方有无边苍穹),其本义是“人的头顶”,后引申为“天”,都表示至高无上之意。《说文解字》中有:“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段玉裁注解:“颠者,人之顶也,以为凡高之称。”孔子则将“天”代指“道”,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篇》)在中国文化中,“天”的含义并不限于客观物质中的自然之天,更具有哲学的意蕴,是具有抽象意义的天。作为一种方法论,“天人合一”之“天”可视为除“人”之外的,由“道”所产生的万事万物(研究客体)。可见,“天人合一”之“天”包含两层含义:其一,表示至高无上之意,即道;其二,表示道所衍生出的万事万物。

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便是得“道”,即探索万事万物背后的规律。万事万物由道产生,是道的表象,透过表象看到本质才是科学研究真正的意义所在。因此,在科学研究中,“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方法论,既是研究万事万物这一研究客体,更是研究万事万物背后的规律,即道。

2.2 “天人合一”之“人”:研究主体

在科学研究中,“天人合一”之“人”就对应研究主体,也就是我们自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与天地万物有着共同的起源,都是阴阳二气交互作用下的产物,禀阴阳之气而生,所谓“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礼记·礼运》),“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素问·宝命全形论》)。这也是“天”“人”能够“合一”在理论上的根源。

然而,在形式上,“天”“人”又是相分的,“人”有其自身的独立性、特殊性和能动性。人可“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灵枢·岁露》)。《易经·泰·彖》讲“天地交而万物通”。人作为“天地交”的积极参与者,起着“财(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人相较于天地间其他事物,是唯一能够与天相互沟通感应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有上古之人与今时之人之别,有君子与小人之别,最主要的是有圣人和普通人之别。圣人与普通人的差别就在于,圣人通晓天道,而普通人却不知。但人作为万物之灵,在天性中又有着能够成为圣人的可能。

2.3 “天人合一”之“一”:主客一体

“天”“人”为何能够“合一”?程颢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遗书》卷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地万物都有着共同的起源,这一起源被称为“道”。老子《道德经》这样表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统帅一切客观事物,把持着一切客观规律,一切事物的发展,各种客观规律的内涵都诞生于“道”,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其阐述的即宇宙的生成秩序以及化生关系。这与《易经》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易传·系辞上传》)有着相同的内涵,世间万物都遵循“太极-两仪—四象—八卦”这一整体生化模式。

《易经》中以太极为本根的宇宙生成论,揭示了自然与社会的世界物质统一性。这种统一性使“天人合一”在宇宙生成意义上获得了哲学逻辑性的论证。天人关系中的人与自然万物(天)共同基源于宇宙本根太极之气(元气或精气),天人二者在共同本根、基始的基础上,构成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易经》整体观就为“天人合一”方法论奠定了世界观基础,与质性研究所要求的有机整体观相契合。

3 “天人合一”的实现路径

古人是如何实现“天人合一”的境界,并发现自然万事万物的规律,即如何“悟道”的呢?从《易经》中可以得到答案:“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也就是说,圣人通过“观物取象”“类万物之情”而发现万事万物的共通规律。

3.1 静心修道

在科学研究中,量化研究中所收集的数据最终的结果不会因为人的感受而改变,而在质性研究中,如果研究主体对研究客体(对象)存在主观偏见,研究结论可能千差万别。因此,在质性研究中,首先一点便是研究主体要保证客观性和中立性,如圣人一般,也就是庄子所说的“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静”。如老子所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道德经》)。内心清净,才不至于一叶障目、迷失蒙蔽,才能洞察一切。这一思想在荀子《解蔽》中得到进一步阐释:“故治之道在于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道?曰:虚壹而静。”根据“虚壹而静”的指导原则,从而在反观意识中做到价值中立、道德无涉、悬置经验等。

《管子·业内》则云:“修心静意,道乃可得”,修心即感悟其气,即修气、修道、修德。人在现实层面上不断地道德修为,克服现实“物欲之弊”而与天相合。这也是儒家所强调的修身养性,所谓“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大学》)。《中庸》开宗明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大意是:天命赋予你的,就是人之禀赋,这就叫做“性”。人受了此“性”,就在人之内有了一份天,就是说人生之内就见有天命,遵循你的天性而发出的,便是人生大道,亦可说是自然大道。儒家为人的善性提供了一个超越性的根源,为“人皆可以为尧舜”提供了依据。换而言之,人可以通过静心修道向成为“圣人”靠近,为研究主体成为不同于常人的“圣人”提供了可能,也为科学研究从量化研究向质性研究跨越提供了可能。

3.2 感而遂通

在量化研究中,真实的事物(研究客体)被转换成了具体的数字,通过数据统计分析系统或实验等,就可以得出结果。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基本上不需要直接接触。因此,量化研究与主客二分是相适应的。而在质性研究中,主客二分则并不相适应。目前质性研究中所采用的实地研究法、访谈法、民族志研究方法、田野工作法或扎根理论等研究方法,都需要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接触,没有数据作为中间介质。因此,在质性研究中,研究主体除了保持中立、客观之外,还需要了解研究客体的真实全貌,否则可能陷入盲人摸象般的窘境,这就需要与研究客体融为一体,即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这一融合的过程在于“感通”。

北宋张载将万物之感分为了三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感,即天地之感——无内外耳目之引取,圣人之感——能够尽性知天,人物之感——人与物的蕞然之感,三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感而后有通”之“通”的程度之不同。在科学研究中,尤其是质性研究中,研究主体需要打破蕞然之感的闭塞与阻碍,即要破除“小我”的局限,走向“大我”。在这个过程中,人由对自己的感通,推广至与天地万物的感通,最终通感天地,与天地合而为一。那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周易·系辞上传》有“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此处“寂然不动”也就是庄子所说的“圣人之心静乎!”庄子主张“心斋”“坐忘”就是其具体的实践方法。基于相同的感受,不同质的事物可以相互沟通,达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就是强调了解宇宙规律是要回归对事物最本真的体验,从而实现在科学研究中,研究主体与客体融为一体,研究主体就犹如一面镜子,把研究客体真实地映照,而“取象”。

3.3 观物取象

易经的“卦象”始于“观象”,观物取象则以“仰观俯察”为基础。“俯仰观察”的结果,是一种站在主体视角,将客体符号化的观察方式,通过对客体实物的协整性观察,以抽象与具象相转化的方式,对宇宙的发展规律进行总结与分析框架的建构。因此,观物取象的“观”实现了真实的客观,这也是质性研究中所要求的,需要研究主体做到客观和中立,否则很容易陷入“伪质性研究”中。

研究主体通过静心修道、感而遂通,做到客观、中立时,“观”成为心(研究主体)与物(研究客体)交融的中介,使物我得以合一。研究主体超越了物我的界限,在“观”“照”研究客体时,并非简单地看和复现,如宋代邵雍《皇极经世·观物篇》所言:“天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谓之理者,穷之而后可知也。”研究主体通过“观”研究客体的表象,进而“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说卦传》),“观”得研究客体表象背后的本质和真“象”,这也是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探求真理。

4 结语

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在于追求真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即真理。与西方科研范式不同,东方科研范式认为,整个世界甚至宇宙存在着一个终极真理或者终极属性“道”,研究的起点在于“道”,研究的终极目的就在于悟“道”。“天人合一”则是以“道”为核心的有机整体观下的方法论,是悟“道”的方法。

“天”“人”起源于“道”,自然“合一”。然而在宇宙生成演化过程中,“天”“人”逐渐分离,中国古人经过不断的探索,探究出“天人合一”的实现路径,即通过静心修道的方式,达到“感而遂通”,破除“小我”,走向“大我”,做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客观和中立,与天地合而为一,并通过“观物取象”“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发现万事万物的客观规律,最终“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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