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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同胞关系的影响

2022-03-22苏婧彭博徐露田彭彭

中华家教 2022年1期
关键词:同胞教养冲突

苏婧 彭博 徐露 田彭彭

同胞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兄弟姐妹从意识到对方存在的那一刻起,通过身体的、言语的和非言语的交流来分享与彼此有关的知识、观点、态度、信念和感受的所有互动。同胞关系作为幼儿一生中最长久并且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关系之一,是自出生到死亡持久不变且相依相存的亲属关系。同胞关系对幼儿的正面影响仅次于亲子关系,同胞在幼儿社会化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幼儿可以在与同胞相处的经验中获得社交理解、观点采择能力,促进其社会情绪的发展,这些社交技巧将助于幼儿建构其他的社会关系。与此同时,不良的同胞关系也会导致幼儿出现行为问题,尤其是面对父母的差别对待,幼儿会出现嫉妒、不公平的心理问题。

父母教养方式指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倾向。第二个孩子的到来往往会使父母的教养方式变得更复杂,如何帮助长子/女更好地接纳次子/女并与之建立亲密的同胞关系成为二孩家庭家长面临的难题。研究发现,父母教养方式是导致同胞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父母在情感、物质的投入上更多地偏向某个孩子时,父母的偏爱容易引起同胞间的敌意。除溺爱型的父母教养方式外,拒绝、严格、期待、矛盾以及分歧等类型的教养方式与同胞攻击行为皆呈显著正相关。父母冲突型的协同教养行为能预测儿童后期的行为问题,此种教养方式下的幼儿会表现出脾气暴躁、攻击行为、冲动、社会适应不良以及挫折承受能力降低等问题。由此可见,父母教养方式会对同胞关系以及同胞冲突产生影响。

同胞冲突是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对立的言语或行为互动。有研究统计发现,年龄较小的同胞在相处时,1小时内平均出现7次争吵,但仅有约10%的争吵行为能够得以解决,且解决的方式通常是和解或妥协。幼儿和同胞发生冲突之后,会有沮丧和焦虑的感受。从社会学习理论角度看,幼儿在同胞冲突中会表现出许多负向行为,他们通过彼此间的行为模仿,导致更多行为问题。无论是年长或年幼儿童,当他们看到父母与同胞玩玩具时,都会表现出愤怒、悲伤的情绪,也会对同胞表现出敌意行为。因此,采取适宜的策略解决同胞冲突不容忽视。

父母作为幼儿出生后最亲密的个体,其行为举止、情感表达及教养方式对幼儿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父母抚养行为中的一致性对儿童社会性发展和帮助长子女处理同胞关系冲突有重要作用。父母教养方式在幼儿同胞关系与社会性发展之间存在中介作用。Belsky认为,若父母在教养两个孩子时表现出正向积极行为倾向,这将有助于他们建立和谐亲密的同胞关系。Bank等人则指出,如果父母在教养过程中表现出消极行为倾向,則有可能导致同胞关系质量下降,甚至引发同胞冲突,并由此引发子女心理问题。与此同时,同胞冲突中儿童并不是自主选择冲突解决策略的,而是根据对方反应或第三方的介入进行选择。由此可见,父母教养方式、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幼儿同胞关系三者之间存在一定关系。

综上所述,父母教养方式与同胞关系相关,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影响同胞关系。通过文献分析发现,有关父母教养方式、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以及同胞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本研究提出两个假设。假设1:父母教养方式显著影响幼儿同胞关系;假设2: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在父母教养方式与同胞关系之间存在中介作用。

(一)研究对象

通过随机抽样,选取649名幼儿为调查对象,其中二孩年龄在1~6岁之间,大孩年龄在2~12岁之间。共发放700份问卷,回收649份,回收率为92.7%。其中,男性幼儿348名(53.6%),女性幼儿301名(46.4%);1~2岁幼儿33名(5.1%),3~6岁幼儿616名(94.9%);大孩246名(37.9%),二孩403名(62.1%);同胞年龄为0~6岁的371人(57.2%),同胞年龄为7~12岁的278人(42.8%);同性同胞345名(53.2%),异性同胞304名(46.8%);年龄差距小于4岁的434名(66.9%),年龄差距为4岁及以上的215名(33.1%);参与调研的父亲98名(15.1%),参与调研的母亲551人(84.9%)。

(二)研究工具

1.父母教养方式量表

该问卷采用杨丽珠和杨春卿(1998)基于张文新关于父母教养方式的概念进行编制的《父母教养方式量表》,由父亲或者母亲填答。该问卷共40道题目,包括溺爱型、民主型、放任型、专制型、不一致型五个维度。溺爱型维度主要指父母过分满足孩子的需要,对孩子过分服从、溺爱和保护;民主型维度主要指父母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主、自理和自制能力,乐于经常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奖惩得当;放任型维度主要指父母对孩子冷淡,父母和孩子各有自己的活动范围,父母给予孩子绝对自由,虽有交流和沟通,但对孩子没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很少奖励或惩罚;专制型维度主要指父母要求孩子必须服从,对于孩子过分压制和干预,孩子缺乏自主性;不一致型维度主要指在处理与孩子有关的事情时,父母不会一直采用一致的方式,会因时间、地点、自己的心情而变。每题项用Likert 5点记分,计分的范围“从不如此”得1分至“总是如此”得5分。通过内部一致性检验,总问卷Cronbach's α值为0.731。通过因子分析,KMO值为0.888,显著性为0.000,总解释量为50%。因此,问卷有一定信效度。

2.幼儿同胞关系量表

本研究采用由Kramer与Baron编制、张嘉伦修订的《幼儿同胞关系量表》。该量表适用于评估学龄前幼儿(14个月至8岁)同胞关系,由父亲或母亲填答,包含温暖、对抗、竞争三个维度,共30道题项。温暖由引以为荣、保护、安慰、忠诚、帮助、友善、喜爱、分享心事、互相讨论、分享、教导、照顾与礼让等十四项所组成;对抗由争夺物品、争夺地盘、争吵、攻击、激怒、未解决的冲突与发出禁令去控制手足的行为等八个项目所组成;竞争由竞争行为、嫉妒与认为不公平等三个项目所组成。每题项用Likert5点记分,计分的范围“从不如此”得1分至“总是如此”得5分。通过内部一致性检验,总问卷Cronbach's α值为0.849。通过因子分析,KMO值为0.933,显著性为0.000,总解释量为57%。因此,问卷有一定信效度。

3.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量表

本研究参考张嘉伦的《母亲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量表》,编制新量表《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量表》,包含以幼儿为中心、父母的控制、被动不介入三个维度。以幼儿为中心是指父母直接帮助幼儿与另一位同胞沟通有关他们的看法,并且和孩子们一起协商、和解及解决问题;父母的控制是指父母不直接了解幼儿,而是通过处罚、威胁或者要求让年幼手足排除冲突;被动不介入是指父母忽视或不理会来回应孩子们的冲突。量表共有17道题目,每题用Likert 5点记分,计分的范围“从不如此”得1分至“总是如此”得5分。通过内部一致性检验,总问卷Cronbach’s α值为0.766。通过因子分析,KMO值为0.847,显著性为0.000,总解释量为58%。因此,问卷有一定信效度。

(三)数据的处理

采用SPSS26.0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主要运用描述统计、差异性检验、相关分析、回归分析以及中介作用检验。

(四)共同方法偏差的控制与检验

采用单一因子检验法对共同方法偏差进行检验。将所有题目共同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查看未旋转的因素分析结果,如果只析出一个主成分或某个主成分解释方差的大部分变异,则认为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本研究结果显示,未旋转情况下共提取19个主成分,第一个主成分解释了总方差变异的15.21%,小于40%的临界值,所以本研究不存在明显的共同方法偏差问题。

(一)父母教养方式、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与同胞关系的现状分析

通过描述性分析发现(见表1),父母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中,以幼儿为中心均值为3.38,父母的控制均值为3.05,被动不介入均值为2.12。由此看出,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以幼儿为中心为主,被动不介入与控制的程度较低,尤其是被动不介入。同胞关系中,温暖均值为3.54,对抗均值为2.80,竞争均值为2.80。由此可以看出,幼儿同胞关系以温暖为主,对抗与竞争的程度较低。父母教养方式中,溺爱型均值为1.87,民主型均值为3.73,放任型均值为2.02,专制型均值为2.67,不一致型均值为2.44。由此可以看出,父母教养方式以民主型为主,其次是专制型与不一致型,放任型与溺爱型最低。

通過差异性分析发现(见表2),二孩家庭父母教养方式在幼儿排行、同胞年龄以及父母身份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溺爱型方面,父母对大孩的溺爱程度显著高于二孩(t=2.327,p<0.05);相比于年龄较大的同胞,父母对年龄较小的同胞溺爱程度显著更高(t=2.005,p<0.05);相比于母亲,父亲对孩子的溺爱程度显著更高(t=3.289,p<0.01)。在民主型方面,相比于二孩,父亲对大孩的民主程度显著更高(t=2.246. p<0.05)。在放任型方面,相比于母亲,父亲对孩子的放任程度显著更高(t=3.405,p<0.01)。在不一致型方面,与母亲相比,父亲不一致的程度显著更高(t=3.405,p<0.01)。

(二)父母教养方式、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与同胞关系的相关分析

通过相关分析发现(见表3),父母教养方式与同胞关系相关系数介于-0.262~0.390之间,且p<0.01,其中民主型与温暖的相关系数最高F0.039,p<0.01;父母教养方式与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的相关系数介于-0.268~0.451之间,且p<0.01,其中民主型与以幼儿为中心的相关系数最高F0.451,p<0.01;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与同胞关系相关系数介于-0.166~0.528之间,p<0.01,其中温暖与以幼儿为中心的相关系数最高r=0.528,p<0.01。由此可以看出,父母教养方式、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与同胞关系存在显著相关关系。

(三)父母教养方式、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与同胞关系的中介效应分析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发现(见表4),在进行变量控制的条件下,幼儿性别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分别为β=0.037,p=0.356;幼儿排行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分别为β=-0.012,p=0.773;同胞类型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分别为β=0.034,p=0.382;同胞年龄差距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分别为β=-0.061,p=0.132;父母身份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性分别为β=-0.066,p=0.094。由此可见,基本信息对幼儿同胞关系不存在显著影响。

根据温忠麟和叶宝娟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流程,首先,检验父母教养方式(自变量)对同胞关系(因变量)的总效应,也就是系数c是否显著。结果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同胞关系的总效应显著,β=0.161,t=3.607,p<0.001。其次,检验父母教养方式对处理策略的效应,也就是系数a是否显著。结果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的效应显著,β=0.164,t=5.913,p<0.001,验证了假设1。接下来,再检验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对同胞关系的效应,也就是系数b是否显著;以及加入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中介变量之后,父母教养方式对同胞关系的直接效应,也就是系数c’是否显著。结果表明,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对同胞关系的效应显著,β=0.770,t=14.173,p<0.001;父母教养方式对同胞关系的效应不显著,p =0.037,t:=0.903,p>0.05。由于c’不显著,说明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在父母教养方式与同胞关系之间存在完全中介作用,验证了假设2。中介效应占总效应比值(ab/c)= 78.61%,中介效应解释了因变量46.69%的方差变异,综合以上分析得到下图1所示模型。

圖1 父母教养方式、同胞冲突处理策略与同胞关系的中介模型

(一)父母教养方式以民主型为主

研究发现,二孩家庭父母教养方式以民主型为主,这与以往研究结果相一致。民主型教养方式的家长重视培养幼儿独立自主的能力,能够通过沟通帮助幼儿解决问题,这也为幼儿建立良好的同胞关系树立了榜样。父母对大孩的溺爱程度显著高于二孩,尤其是父亲的溺爱程度更高;相比于年龄较大的大孩,父母更溺爱年龄较小幼儿。父母对大孩的民主程度显著高于二孩;相较于母亲,父亲放任与不一致的程度更高。根据排行理论,每个孩子在家庭组织中的排列各有其特殊地位,父母对于不同的排行会有不同的角色期待。大孩作为家庭中的长子,在二孩没有出生之前,有过一段“唯我独尊”的时光,父母的重点全部集中在大孩身上;二孩出生以后,父母本能会对二孩有更多照顾行为,为了不忽视大孩,可能会出现更多补偿行为。因此,父母对大孩的溺爱程度更高一些。但是大孩又被期待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与压力。父母期待大孩能够接纳二孩,与二孩建立友好的同胞关系,因此父母教养方式中对大孩的民主程度相对较高。相较于母亲,父亲更多的是承担家庭经济责任且形象严肃,照顾幼儿成长的过程中容易存在一定的角色缺失,因此在教养方式中父亲放任与不一致的程度更高一些。

(二)父母教养方式能够显著预测幼儿同胞关系

研究发现,父母教养方式对同胞关系有显著正向预测作用。教养方式越民主,同胞关系中温暖的程度越高;教养方式越放任、越溺爱,同胞关系中温暖的程度越低;教养方式越专制、不一致,同胞关系中竞争与对抗的程度越高。依据社会学习理论,榜样或者示范者行为会对观察者行为动机产生重要影响,幼儿的很多行为是通过观察、模仿、直接学习而来的。因此,父母在教养幼儿中出现的行为和语言,能够被幼儿习得,进而延伸至同胞关系中。民主的教养方式,能够帮助家长从幼儿的角度思考同胞冲突问题,从而帮助家长理性地处理同胞之间的冲突问题,因此其温暖的程度较高。父母的置之不理,会促使幼儿之间产生更多的冲突问题;父母的溺爱行为,会出现一定的偏袒行为,引发幼儿之间更多的嫉妒与冲突。与此同时,父母的专制行为虽然会暂时解决冲突问题,但是也会导致幼儿习得专制地解决同胞冲突的策略;父母的不一致教养行为,不能正确地帮助幼儿习得适宜的解决冲突的策略,引起认知冲突。由此可见,父母教养方式对同胞关系的重要性。

(三)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在教养方式与同胞关系之间存在完全中介效应

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是父母面对两个孩子在行为与语言上的对抗而采取的措施。同胞冲突作为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表现了幼儿对同胞特质的适应过程,其中的坚持、妥协、沟通与处理过程,都是幼儿将来适应社会生活所需的技能。父母教养方式与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都是父母育儿观念的体现,其外显的行为与语言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的行为与语言。父母在处理同胞冲突时,主要采用以幼儿为中心的策略,说明父母倾向以“民主”“解决问题”的方式,站在幼儿的立场,帮助幼儿与同胞友好相处。父母采取控制的方式介入同胞冲突,体现了父母的专制,剥夺了幼儿自主解决冲突的权利,年长同胞也会较多使用此方式对待年幼同胞,从而增加同胞之间的冲突。父母采取被动不介入的方式解决冲突问题,是父母放任的体现。默认幼儿对同胞冲突的处理方式会导致年幼同胞产生更多的委屈与不公平,进而增加攻击性行为。因此,父母教养方式直接影响父母对同胞冲突处理策略,进而影响幼儿同胞关系。

(一)关注家庭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角色

父母作为幼儿的第一任老师,对幼儿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积极生育政策实施,同胞关系将成为部分家庭中的重要关系。伴随二孩、三孩的出生,家庭系统必然发生改变,家长需要及时适应更复杂的家庭环境,及时调整固有的教养方式。首先,家长应该树立正确教养观念,通过积极参与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了解家庭教育方法。其次,家长要关注大孩的心理变化,二孩对大孩而言,是生活中的压力事件,大孩需要不断地适应。家长应及时关注大孩在同胞相处中产生的不公平、嫉妒心理,及时与大孩深度沟通,缓解大孩的不良情绪。与此同时,父亲应积极承担养育者的角色,给予大孩更多的关心与爱护,帮助大孩在母亲不能随时关心的情况下,获得父爱补偿,感受到家人对其的关心与爱护。

(二)以幼儿为中心,解决同胞冲突

同胞冲突问题是二孩及多子女家庭中普遍面临的难题。为帮助幼儿获得温暖的同胞关系,首先家长应树立正确处理同胞冲突的观念,本着以幼儿为中心的原则,将冲突作为幼儿发展的契机,帮助幼儿学会协调、沟通、谦让与合作。其次,家长要正确认识同胞关系,选择合适的时机介入同胞冲突,为幼儿提供学习的机会,通过平和的提问与幼儿沟通,共同讨论解决的方式,引导幼儿站在他人立场思考问题,给予适宜引导。再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偏袒行为,将每一个孩子当作独立的个体,关注每个孩子的心理需要。除此之外,家长要营造充满爱与关怀的家庭氛围,关怀幼儿,鼓励幼儿与同胞之间友好互动,提升幼儿对同胞的正确认知。

(责任编辑: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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