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的内陆开放
——以贵州为例*
2022-03-21雷箐青,白明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
雷 箐 青,白 明
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发展阶段新要求、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包括内陆地区(1)本文所指“内陆地区”是指既不沿海也不沿边的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这一标准,全国共有12个内陆省份:贵州、四川、重庆、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在内的各地都要找准自己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和比较优势,努力探索高水平开放发展新路径。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以下简称“2号文件”)赋予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战略定位,要求贵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对外开放通道和平台载体建设,深入推动制度型开放,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升级版”。对贵州等内陆欠发达地区,应立足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二重开放”战略。本文认为,“2号文件”对包括贵州在内的内陆各地开放发展提出了基本遵循,各相关地区应积极融入和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在国内国际二重开放中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新发展格局的有关要求
对于如何构建新发展格局,已有众多解读,(2)江小涓、孟丽君:《内循环为主、外循环赋能与更高水平双循环: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管理世界》2021年第1期。王一鸣:《百年大变局、高质量发展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管理世界》2020年第12期。本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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