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双重悖论、运演逻辑及其趋势
2022-03-21唐巧盈杨嵘均
东南学术 2022年2期
唐巧盈 杨嵘均
一个以数据要素(1)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及,数据可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为五大要素,并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为核心驱动力的数字经济时代正在全面来临。数据的流动体现着数据的价值,数据的跨境流动则在推动国际贸易、促进经济增长、加速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各国不同的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理念与政策法规带来了诸多挑战。在实务界,一场围绕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合作与竞争已在全球范围展开。以我国为例,近年来,我国相继发布《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均将重点指向了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制度的完善。在学界,学者对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机制、治理等相关问题的关注度也在持续升温。黄志雄、单文华等对当前全球跨境数据流动重要机制作了有益的探讨。吴玄、匡梅等从数据主权的视角出发分析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格局和冲突。谢卓君、马其家等基于比较视角研究全球重要贸易规则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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