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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研究

2022-03-19张颖霞

中国市场 2022年4期
关键词:现实性群体性

张颖霞

摘 要: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线上化的生活工作模式催生了许多网络突发事件。网络突发事件的学术定义与概念需要重新梳理。文章在辨析相关概念与梳理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定义进行界定,进而发掘网络突发事件的重要区别性特征:虚拟性、网络性、现实性、群体性、风险性、共时性和历时性。这些都有助于认知网络突发事件的本质。

关键词:网络突发事件;虚拟性;网络性;现实性;群体性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04-0191-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2.04.191

本研究在中国知网以“网络突发事件”为全文搜索词,查找到与“网络突发事件”紧密相关的概念主要有“突发事件”与“网络事件”。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高度相关的概念进行辨析和界定,有助于聚焦和确定文章研究的对象。

1 突发事件

研究网络突发事件,首先考察国内外对“突发事件”的定义界定。国外对“突发事件”的表述有 incident、accident、crisis、conjuncture、emergency、catastrophe、contingency、disaster等,而中国的“突发事件”即对应于英文中的emergency。夏宝成2006年在《西方公共安全管理》一书中这样描述美国的定义:美国2000年的《减灾法案》将“emergency”界定为两类,第一类是正常可以在地方层次上得到处理的危险事件,第二类是指需要总统决定、联邦政府提供帮助,增强州和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维护公共卫生与安全、减少与防止在美国任何地方发生大灾害威胁的任何关头和场合。[1]由此发现,英文中 emergency 的界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界定基本一致。不同的定义从不同的侧面突出了突发事件的不同的特点,比如有的强调突发事件的突发性和难以预见性、不确定性和非常规性、危害性、信息有限性和多渠道传播性以及地域性和延伸性。也有的强调其突发性、不确定性、破坏性、衍生性、扩散性、社会性和周期性,还有总结突发事件的突发性、紧急性、严重性、不确定性、社会性和同时涉及程序化和非程序化决策等特征。

我国已从法律高度对“突发事件”进行概念界定,突发事件主要指现实实体突发事件,而网络突发事件则是指主要发生在网络空间上对社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事件。

2 网络事件

在很多领域中,网络事件的概念有泛化倾向,泛指一切在网络上发生的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网络事件和网络突发事件的共同点是两者都强调了事件的网络性,所以很多文献表明在某种意义上,网络事件外延上包含了网络突发事件本身,也就是说网络突发事件是网络事件的子集。

隋岩,苗伟山[2](2014)这样定义网络事件,指在网络空间由特定事件/现象引发关注、讨论和行动,通过形成网络舆论而影响现实生活的传播现象。可见网络事件的外延比较宽泛,凡是引发网友关注的事件或现象都被列入范畴之内。孟天广,李锋[3](2015)对网络事件进行分析,认为在宏观层面,有研究基于大数据分析,总结出网民的诉求依次为经济发展类、民生福利类、国土建设类、农村类和反腐类议题;影响政府回应的主要因素包括时空、议题和诉求方式。

文章梳理了2018—2020 年间《人民日报》以及相关舆情蓝皮书报告的排名靠前的年度热点网络事件,这些事件都是引发网民极大关注和讨论热情的事件,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事件。见表 1。

3 网络突发事件

经过上述“突发事件”“网络事件”相关概念的辨析,能更明确得出网络突发事件的定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以上概念界定,本研究所指的网络突发事件类属于突发事件的一个子类,这也是网络突发事件名字的由来依据;同时网络突发事件也是广义上的网络事件,但网络事件不一定具有負面性,而网络突发事件一定是具有负面社会属性的网络事件。因此从“网络事件”到“网络突发事件”,认识到其主要区别与联系。

本研究对网络突发事件做这样的概念界定:网络突发事件是指那些网民围绕某负面性社会事件,通过大规模群体的参与和持续的网络互动,迅速传播发酵而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危害或可能危害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并对政府公信力有一定威胁,需要政府应对和解决的事件,因此网络突发事件是具有负面社会属性的网络事件。

该定义重点强调网络突发事件的以下属性:

第一,围绕某负面社会事件。这就将网络突发事件与一般的网络其他无关信息划清界限。比如聊天工具里的一般寒暄聊天或对电视剧的热评等极少涉及负面社会属性的事件一般不属于网络突发事件的范畴。

第二,大规模群体的参与和持续网络互动并迅速传播发酵。大规模群体参与事件是网络突发事件最显著的特质,这种大规模群体的参与与传播必将带动其他群体继续加入事件产生互动与持续传播效应。

第三,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危及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甚至政府公信力。这是指网络突发事件蕴含着负面社会影响,网络上那些正面宣传某一典型英雄人物事件不属于网络突发事件的范畴。

第四,需要政府出面解决应对。这是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决策和管理要求,网络突发事件往往需要官方出面应对才能得以解决。那些私下可以协商和解或谅解的事件不属于网络突发事件的范畴。

因此,事件需要同时具备上述四个属性特质才能进入网络突发事件的范畴,缺少任一属性都不能构成网络突发事件,也不属于本研究之列。

现在表 1中近几年网络事件基础上,对其中的网络突发事件案例做一整理,具体描述网络突发事件的名称、矛盾领域、发生时间、当事人、主要相关者以及是否引发现实群体行为。具体详见表 2。

4 网络突发事件的特征

文章在对上述案例进行梳理过程中发现网络突发事件往往具有虚拟性、网络性、现实性、群体性、风险性、共时性和历时性等特征。

4.1 虚拟性

网络突发事件的特点首先表现在它的虚拟性上,具体指网络突发事件的活动空间主要是在网络上而非现实社会中,网络突发事件参与人的匿名性,以及参与人行为表达方式的平台化和线上化。这也是网络突发事件不同于实体突发事件的特点之一。首先,网络突发事件并不是现实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卫生事件或社会群体事件,具有实体性和现实空间地域性,网络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它虽然有IP地址但不是客观的地理空间,网络空间可以将整个地球联系在一起,看似远隔千里但互动联系交流却是唾手可得。网络虚拟空间打破了客观实体地域空间的局限,给所有网民提供一个活动空间和场地,在这个场地空间,信息是网民间相互联结的主要纽带。其次,网络突发事件虚拟性体现在参与人的匿名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管控的规范化,许多网络社区和微博微信等工具都需要实名认证才能正常运转,但是仍然有巨大数量的网民使用匿名的身份特点发表网络言论,展开相应行为。网民可以较为自由、公开、无所顾虑地搜索浏览信息和享受网络服务,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的适当行为免受真实世界中条条框框的制约,让网民的网络行为呈现出轻松感和趣味性。再次,网络突发事件发展演化过程中不同参与群体行为表达方式和渠道是虚拟的、平台化的、线上化的。基于事件本身的现实,各路网友表达意见的渠道和途径都是网络、微博、微信和各种论坛等,这些平台基本上都是虚拟的,平台本身由后台运营操作,普通网民是看不到这些具体运作过程的。

4.2 网络性

网络传播是网络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之一。网络突发事件中的网络传播加速了事件的形成速度,扩大了事件的参与规模,加深了事件的社会影响,改变了事件原初的部分特征,使得网络突发事件朝着一定的方向发展演化。网络突发事件时常因为某一消息在网络上引爆而突然发生,然后在互联网络力量的迅速传播扩散下,短时间内集中海量的人群参與事件讨论并采取行动,成本低廉,时间快捷,往往只需要手机点击即可完成参与。这是传统实体突发事件本身不具有的特殊情况,也是传统实体突发事件不具有的突出特征。再者,许多网络突发事件群体行为都是线上与线下行为相互交织,而本研究只聚焦网络突发事件群体的线上行为,对线下行为不予研究。因此网络突发事件的网络性特征就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严书记女儿”事件将网络突发事件的网络性和快速性表现得非常突出。2018年5月10日,网上流传有关四川成都金苹果爱弥儿幼儿园老师陈某因将惩罚学生严某某的消息发到微信家长群导致严某某妈妈要求涉事老师当着全班所有师生的面给严某某道歉,否则“通知学校领导来给我解释你对严书记的女儿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随即显示该消息的一组微信群聊截图被传至网络,当天便引发网民热议,相关舆情量在第二天也就是5月 11日便达到顶峰。网络的快速传播特点也促成了后续官方对严书记的调查与处置。

4.3 现实性

网络突发事件的现实性与虚拟性对应,但是两者并不矛盾,网络突发事件的现实性主要是指事件与客观社会现实的联系性,强调网络突发事件的现实渊源。从网络突发事件的定义中可以看到其是围绕客观存在的某负面性社会事件,这说明网络突发事件与现实生活和现实社会的紧密联系,网络突发事件不可能脱离社会现实而无中生有。郭美美事件的现实性就体现在郭美美本人实际拥有名车名包和其他名牌个人物品,只是这些炫富物品与其实际收入水平并不相符。网络突发事件的发展演化过程也有其自身规律,也要经过事件酝酿期、爆发期、持续期和消弭期。网络突发事件不仅根源于现实,然后经由网络的引爆和持续讨论、发酵,最终伴随着某种现实裁决而走向消弭,因此网络突发事件往往也终结于现实,可谓从现实中来,到现实中去。网络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也是非常现实的。文章所研究的网络突发事件往往威胁政府等权力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在新媒体不断发展、网络不断涌现热点事件的背景下,网络突发事件的传播、发酵以及处置情况时刻反映着社会现实,并且直指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最集中最关键的部位,一些事件就掀起了网络反贪反腐风潮。网络突发事件对于社会秩序以及政府公信力和权威都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4.4 群体性

网络突发事件具有群体参与的特点,事件本身并不是单个人或单个主体参与构成,而是由不同的群体于不同时间参与到事件过程中,他们在事件生命周期内的不同阶段进入事件讨论空间,并对事件产生一定干预和影响,最终共同构成了网络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观察典型案例发现,网络突发事件的参与者主要由当事人、网民、专家学者、媒体和政府五类不同主体组成。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网络突发事件的参与群体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极大的不固定性和流动性的。不同事件引发的参与群体的数量和构成也有一定的区别,在互联网络发展的不同阶段参与事件的群体规模也会不同。参与事件的不同群体原本在现实社会并无关联,但他们在网络突发事件的空间场域中却占据着一定的位置,因而形成了一定的关系。网络突发事件的群体性特质表明参与者之间具有群体的一般特征属性,群体会互相影响,群体的思维和行为具有传染性等特性,而这种传染性本身也贯穿于事件的整个发展脉络中。另外,网络突发事件中群体的网络性有演变为现实性的风险与可能,这也是网络突发事件群体性特征的重要现实意义所在。

4.5 风险性

风险社会的概念让当今的时代充满各种各样的风险。网络突发事件具有风险性是研究网络突发事件的初衷和重要意义。网络突发事件区别于网络事件的本质特征就在于网络突发事件具有负面社会属性和影响,对政府公信力有一定损伤和威胁。网络突发事件的这种风险与危害是客观存在的,其风险与危害大小则主要取决于事件性质。网络突发事件本身往往会带来较大社会影响,最终事件得到某种程度解决也需政府等多方共同参与。传统实体的突发事件对社会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具体表现在对公众生命构成威胁、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对各种环境产生破坏、对社会秩序造成紊乱和对公众心理造成障碍等方面。类似的,网络突发事件本身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与破坏则主要表现在社会秩序的混乱、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与超越、社会道德底线的践踏以及对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的赤裸裸挑战等方面,同时一些事件也会对社会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严书记女儿事件显然挑战了大众对于教育公平和关爱少年儿童等公序良俗底线,事件最终以官方对严书记本人的纪律调查而暂时平息。一些网络突发事件的负面发展与变化甚至可能引发现实突发事件,这种风险更是本研究的重要意义所在,更是政府以及相关方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主要原因。

4.6 共时性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辩证统一的一对概念,语言学家索绪尔引用共时性和历时性概念阐述语言研究方法,精神分析家荣格也用共时性的概念来解释某些超自然现象。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分类上,这种把某一研究对象放到“现时”特定时空进行“个案”性的研究,显然属于被西方的方法论学家称之为定性研究(qualiative research)的范畴。文章分析网络突发事件的共时性主要是指某一网络突发事件个案的现时生命周期。如实体突发事件都要经历潜伏期、暴发期、影响期和结束期四个阶段一样,网络突发事件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叶金珠、佘廉(2012)将网络突发事件的生命周期分为孕育、爆发、蔓延、转折和休眠五个阶段。网络突发事件的生命周期则有短有长,短的仅仅几天就结束,也有的事件持续长达数月或几年。[4]2015 年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从事件开端到政府对相关店铺进行行政处罚仅仅用了3 天时间。网络突发事件的现时生命周期构成了它的共时性特征,也给研究者具体研究个案以及研究案例间关系提供重要依据。

4.7 历时性

研究认为网络突发事件的历时性特征与其共时性特征相对应,历时性主要是指同一网络突发事件的当事人在不同时期反复出现引发热议,也包括同类网络突发事件在不同时期或相同时期的反復出现。同一网络突发事件在历史上多次出现,持续周期很长,基本上属于不断被网民和社会关注的状态,最典型的案例为郭美美事件,该事件从2011年起到2019年间先后数次走进公众视野,成为网民热议焦点。从2011年6月20日新浪微博上郭美美本人炫耀其奢华生活照片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引起商业总经理质疑到6月29日北京警方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引发了红十字会这一百年老店的信任危机。这是郭美美事件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时隔两年,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在赈灾募捐中又因网友重提郭美美事件而遭受信任危机,网友纷纷表态“不捐给郭美美”。郭美美事件再次被热议;一年后的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抓获正在参与网络赌球的郭美美,8月 20日,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郭美美事件第三次引发公众关注;在2014年8月4日云南鲁甸发生地震后,随着新华社《起底郭美美:父亲有诈骗前科,母亲经营足浴》文章的发出,网上第四次引发对郭美美事件的热议;时至2015年9月10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郭美美事件第五次引发公众关注。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5年刑期已满被释放,网友纷纷表态都忘记有这个人了。郭美美事件是网络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几年间曾五次被公众关注和审议。同类事件在历史上的多次出现的情况也非常典型,一些事件从爆发原因、传播过程、处置模式上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可以说是历史的惊人重现,这些事件的对比分析研究,就成为同类网络突发事件历史角度的多次重现,对认知网络突发事件的本质有益。

5 结语

网络突发事件不同于突发事件和舆情事件,是指那些网民围绕某负面性社会事件,通过大规模群体的参与和持续的网络互动,迅速传播发酵而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危害或可能危害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并对政府公信力有一定威胁,需要政府应对和解决的事件。网络突发事件同时具备虚拟性、网络性、现实性、群体性、风险性、共时性和历时性等特征。这都充分展现了网络突发事件的本质与特征。

参考文献:

[1]夏保成.西方公共安全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19.

[2]隋岩,苗伟山.中国网络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和研究框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4(11):10-19.

[3]孟天广,李锋.网络空间的政治互动:公民诉求与政府回应性——基于全国性网络问政平台的大数据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17-29.

[4]叶金珠,佘廉.网络突发事件蔓延机理研究[J].情报杂志,20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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