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产的新特征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运用和发展
2022-03-18张存刚,于雪雪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
张 存 刚,于 雪 雪
(兰州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促使整个社会生产结构和生产关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人工智能、数字劳动等新型劳动也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人对人工智能是否创造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否已经过时产生了质疑。因此,研究新型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信息技术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人工智能引起整个社会的结构性变革
“人工智能”概念于1956年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召开的会议中被首次提出,国内外学者对人工智能概念的界定基本遵循图灵和冯诺依曼关于“机器”和“大脑”的理论起源[1]。麦卡锡(1956)将其定义为:“人工智能是制造智能机器,尤其是智能计算机程序的科学和工程。”①随后,Min(2010)[2]和 Cerka(2015)[3]赋予人工智能具体定义:通过学习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模仿人类并像人类一样思考和行动的机器或系统。这些定义从侧面反映了人工智能作为科技创新的产物,属于生产力范畴,本质上是一种生产力形态,归根结底需要人类去使用它,离开了人,也就失去了它自身的价值。一直以来,人工智能发展速度较快,但直到21世纪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人工智能才呈现井喷式发展。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工智能的发展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变化,改变了传统的产业结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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