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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小说史》中施耐庵里籍论述的亮点与讹误考析

2022-03-17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施耐庵大丰泰州

任 祖 镛

(江苏省兴化中学, 江苏 兴化 225700)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孙一珍研究员的专著《明代小说史》44万余字。作者“后记”云,原为20世纪80年代国家重点项目十四卷本文学史中明代卷小说书稿,1991年完成后交明代卷主编刘世德先生,但未出版,书稿也被丢失。作者据保存残稿修复,2012年正式出版。全书涵盖了明代278年小说发展的历史,注重版本的研究与梳理,既对先贤研究成果有所继承,又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是一部资料丰赡、见解独特,有填补空白特色的明代小说史。

从原稿完成到出版,中间相隔21年。这期间,学界对《水浒传》作者施耐庵里籍的研究,有施耐庵是浙江钱塘人还是江苏人、江苏泰州兴化人还是盐城大丰人等不同论述。孙一珍研究员在《明代小说史》第五章《施耐庵与水浒传》第一节《施耐庵的生平》中的简述为:

自从20世纪20年代,又陆续发现一些有关施耐庵的资料。诸如《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淮安王道生《施氏墓志铭》《兴化县续志》中《施耐庵传》《施耐庵墓记》等。近来江苏又发现一批文物,主要有大丰县施家桥出土的《施让地券》《施廷佐墓志铭》《施氏家簿谱》,苏州博物馆还存有《顾丹午笔记·施耐庵》。依据这些史料和有关调查报告,可对施耐庵生平作一勾画。

施耐庵,名子安,又名肇端,字彦端,耐庵为别号。江苏兴化人,后迁徙大丰县白驹,曾流寓钱塘。……晚年隐居白驹,朱元璋称帝后,多次请他不出,为避朱又迁至淮安,殁于此,其孙迁其骨归白驹。[1]124

这一段论述排除了施耐庵里籍“钱塘说”与“大丰说”,明确《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这是一大亮点。但也存有几处讹误:“主要有大丰县施家桥出土的《施让地券》《施廷佐墓志铭》《施氏家簿谱》”——把从古到今都属兴化的施家桥误以为属大丰;“后迁徙大丰县白驹”——把施耐庵迁居之地兴化县白驹场施家桥说成是“大丰县白驹”;“晚年隐居白驹……殁于此,其孙迁其骨归白驹”——把施家桥都说成是“白驹”。现考析如下。

一、明确《水浒传》作者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

《明代小说史》依据“20世纪20年代,又陆续发现一些有关施耐庵的资料”及“近来江苏又发现一批文物,主要有大丰县施家桥出土的《施让地券》《施廷佐墓志铭》《施氏家簿谱》,苏州博物馆还存有《顾丹午笔记·施耐庵》”和“有关调查报告”,从文物史料与调查报告中得出结论,明确判定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特别是孙研究员被“大丰说”文章偷换“白驹”简称的概念所误导,以为兴化施家桥属“大丰县”,施耐庵后来迁徙之地施家桥是“大丰县白驹”、晚年隐居及归葬地施家桥也是“白驹”的情况下,能不受这些误导的影响,仍然判定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表现了学者的睿智与辨识力,极有见地,难能可贵。

面对相同的文物史料,王嘉良等先生主编的《浙江文学史》,对施耐庵里籍的表述却为:“《水浒传》作者至今说法不一,但以施耐庵较为确信。施耐庵,原籍苏州,住阊门外施家巷,后迁居当时海陵县白驹场(今江苏省大丰市白驹镇)。”[2]274

王嘉良等先生对《水浒传》作者施耐庵里籍的表述,虽没有采纳“钱塘施耐庵”说,但认为在“海陵县白驹场(今江苏省大丰市白驹镇)”显然不准确。因为古代白驹场一直隶属兴化县,从未属过海陵县,白驹场的主体至今仍在兴化境内。两相比较,更显出孙一珍研究员所著的《明代小说史》明确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的论述是一大亮点。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是具有权威性的文学研究机构,孙一珍又是国家重点项目十四卷本文学史中明代卷小说书稿的撰稿人,对施耐庵里籍的论述必然有很大的影响力。《明代小说史》之所以只提出“20世纪20年代”和“近来江苏又发现一批文物”,并未作具体分析论证,就直接判定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是因为这一论述已采纳了国内很多学者的研究成果,无需再复述。

就国内学界而言,21世纪以来对施耐庵里籍兴化的论述也较多。例如,2000年上海大学博导朱恒夫教授在《明清小说研究》增刊发表的《〈水浒传〉与江苏》一文约两万字,在对江苏发现的文物史料分析研究后,结论是“综上所述,《水浒传》的作者是江苏兴化人,是江苏的一方水土养育了这一位伟大的作家”。

又如,2011年1月,东南大学博导王小洋教授等主编的高等教育通用教材《江苏地域文化概论》中第十一章《泰州地域文化·七·文艺才俊》第142页云:“施耐庵(约1296-1370),元末明初文学家,兴化(今兴化市)人,原籍苏州。取材北宋末年宋江起义故事创作古白话长篇章回体英雄传奇小说,艺术上取得杰出成就。”而第十六章《盐城地域文化》中只字未提《水浒传》与施耐庵。显然他们和孙研究员一样,是依据文物史料作出的结论,并编入高校通用教材。

再如,2012年4月,在中国水浒学会、江苏省社科院、江苏明清小说研究会和兴化市政府联合举办的“纪念文化部关于施耐庵身世调查60周年暨《施耐庵文物史料考察报告》发表30周年学术座谈会”上,北京大学资深教授侯忠义先生因在国外讲学,未能赴会,他在书面发言《施耐庵的故里在兴化》中说:“施耐庵的故里在兴化,现有两谱(《施氏家谱》《施氏家簿谱》)、两志(《施耐庵墓志铭》《处士施廷佐墓志铭》)可证。这些发现于1918年或1916年以前的史料和出土文物,在缺少功利思想的动机下,应该是可靠的,真实的。”发言稿在会上印发,刊于2012年4月25日《兴化日报》。

由此可见,孙一珍2012年10月出版的《明代小说史》,论述施耐庵是“江苏兴化人”,而非《浙江文学史》所云“海陵县白驹场(今江苏省大丰市白驹镇)”,所反映的正是国内学术界的主流观点。

2020年,江苏省集全省学者精英汇编《江苏文库》。现已出版的《江苏文库·精华编》,其前言是莫砺峰与徐兴无撰写的。作为江苏学术界权威人士,他们在前言中谈到“江苏的文学成就蔚为大观”,在小说部分指出“长篇则有兴化(今泰州)人施耐庵创作的《水浒传》、淮阴(今淮安市)人吴承恩创作的《西游记》等”。文中在兴化后面加括号标明“今泰州”,当是因为古代福建有“兴化府”,历史地名有两个“兴化”,《四库全书》中曾把明代兴化状元宰相李春芳说成“福建兴化人”,现在《江苏文库·精华编》的前言在兴化之后加了“今泰州”,可避免讹错。

这些论述都是经过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学界多次争论之后,到21世纪初积淀而成,作为学者的共识,具有说服力。

周梦庄所著《水浒传事物杂考》的第66页,谈他多年研究“水浒传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施耐庵是兴化人可无疑。”周梦庄是盐城籍资深学者,坚持施耐庵是兴化人,而非盐城大丰人,无疑是客观且实事求是的,与孙一珍的论述可谓相得益彰。

这些论述也是对《浙江文学史》“海陵县白驹场(今江苏省大丰市白驹镇)”的否定,这方面笔者曾有论文刊发,兹不赘述[3]89-93。

《明代小说史》中出现“大丰县施家桥”等讹误并不奇怪,这与“白驹”这一简称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称代的地域范围不同有关,也与盐场历来“条块结合”管理,判别难度较大有关;加之持“大丰说”的文章往往以今大丰白驹镇简称“白驹”为由,与古代“兴化白驹场”简称的“白驹”以及民国后“兴化白驹镇”简称的“白驹”混为一谈,偷换概念的内涵,只要是文物史料中简称“白驹”的“兴化白驹场”“兴化白驹镇”都说成是今大丰白驹镇,从而误导研究者。由于至今这一现象依然存在,因此亦须考析。

二、“大丰县施家桥”表述的讹误

历史上施家桥一直在兴化县白驹场境内,民国后建镇,属兴化县白驹镇。1951年新设大丰县,以串场河为界,河东划归大丰,河西仍属兴化。因兴化县白驹镇地域横跨串场河,河西地域(包括施家桥)仍在兴化境内;河东地域,因有白驹镇政府治所,故属大丰后仍名白驹镇。可见原兴化白驹镇与今大丰白驹镇地域并不相同,虽都称“白驹镇”,也都简称“白驹”,但并不是同一概念。而古代“兴化白驹场”则是最早简称“白驹”的,所以三个简称的“白驹”在不同历史时期地域有别,不应混为一谈。因今天大丰白驹镇仍简称“白驹”,持“大丰说”的文章就偷换概念,把文物及文献中简称“白驹”的“兴化白驹场”和“兴化白驹镇”都说成“今属大丰白驹镇”,或加括号云“原属兴化,现属大丰”,造成误导。而实际情况是“兴化白驹场”和“兴化白驹镇”地域,主体在串场河西,至今仍属兴化,与施耐庵里籍有关的地域如“大营”“施家桥”,至今仍在兴化境内。

如果不了解简称“白驹”的古代“兴化白驹场”和民国后兴化白驹镇地域情况,研究者往往会误以为“兴化白驹场”和“兴化白驹镇”就是今大丰白驹镇,原兴化县白驹镇的施家桥必然也属今大丰县了。

因此《明代小说史》中出现“大丰县施家桥”这一瑕疵,与“大丰说”文章的误导有很大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他们为了给“施耐庵是大丰人”编造证据,就把大丰设县前的兴化白驹镇地域都说成是属今大丰白驹镇。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盐城建湖籍学者王春瑜先生,他1982年刊于《光明日报》的大作《施耐庵故乡考察记》[4]中,引用了台湾赵知人抗战胜利后访问施耐庵故里而写的文章《施耐庵的故里及遗迹》,赵文开头云:“施耐庵先生,是江苏省兴化县白驹镇(笔者按:今白驹镇属大丰县)施桥村人。”王春瑜先生竟在赵文“兴化白驹镇”后加注“笔者按:今白驹镇属大丰县”,违背了抗战胜利后的“兴化县白驹镇”与“今白驹镇”地域有别的事实。作为资深历史学家,又是紧靠兴化的建湖籍人,他可能在没有弄清大丰设县时兴化白驹镇的划分情况,就在赵文“兴化县白驹镇施桥村人”中间加了个“按”,把“兴化县白驹镇”全划给大丰县,这样“施桥村”必然也属大丰了。

奇怪的是,这种偷换概念的造假后虽遭揭露、驳斥,但“大丰说”的文章至今仍重弹老调,继续误导读者。

例如2018年,大丰的陈仕祥与仓显二位先生在《来自施耐庵故乡的报告》一文中说:“台湾赵知人发表《施耐庵故里及遗迹》”“十分肯定施耐庵的籍贯就是白驹”[5]40,竟把赵文 “施耐庵先生,是江苏省兴化县白驹镇施桥村人”说成是“籍贯就是白驹”,用简称“白驹”把抗战胜利后的兴化县白驹镇与今大丰白驹镇混为一谈,而且还“十分肯定”。这比王春瑜研究员加注的“今白驹镇属大丰县”更进一步,是公然篡改赵文的表述,为“大丰说”造假添证据。

不仅如此,对出土于兴化施家桥村郊,在施耐庵墓东南约200米处的施让墓的“施让地照”,他们也公然造假,说出土于“大丰县施家大队”。 2020年,陈仕祥、仓显在论文《施耐庵遗存考》中说:

一九五八年大丰县施家大队平整土地时,在施耐庵墓南约八十米处,挖出施让墓,发现棺材一口,施让地照一块及碎瓷。一九六二年,南京博物院派人前来清理了施让残墓。地照为拓片本,原物在“文革”中散失,拓本存兴化。[6]73

文中“大丰县施家大队”应是“兴化县施家桥大队”;“在施耐庵墓南约八十米处”,应为“施耐庵墓东南约200米处”;且发现与清理经过的表述也不符事实:明明是省文化局、省文联领导派周正良、尤振尧、丁正华等同志到兴化,由兴化赵振宜等同志负责,协同工作,清理了施让残墓,有赵振宜领衔的6位报告人的《清理施让残墓文物及继续调查施耐庵史料报告(节录)》为证[7]43,他们却说成是“南京博物院派人前来清理了施让残墓”,“前来”何处?省去宾语,按文中意思当是“大丰县施家大队”,而非兴化。这样说的目的是避开“兴化”,使读者误以为施让墓在大丰县,与兴化无关。而施耐庵墓、施让墓都在串场河以西兴化境内的白驹场施家桥,后为兴化县白驹镇施家桥,1958年为兴化县大营公社施家桥大队,1980年划出为新垛公社施家桥大队,怎么可能飞到串场河以东的大丰去变成“施家大队”呢?作为考证论文,时至2020年仍如此公然作假,误导读者,很不应该。正是一些“大丰说”文章不断造假误导,使研究者以为施家桥属大丰。因此《明代小说史》出现“大丰县施家桥”这类讹误不足为怪,误导的文章难辞其咎。

三、“后迁徙大丰县白驹”与“晚年隐居白驹……其孙迁其骨归白驹”表述的讹误

《明代小说史》中这样表述,可能未分清“白驹”这一简称在不同时期地域有别,以为古代简称的“白驹”就是指今“大丰县白驹镇”;这也与“大丰说”文章偷换简称“白驹”的概念内涵,与兴化切割,以达到“去兴化化”造成的误导有很大关系。

历史事实是,宋、元、明、清时期“白驹”是“兴化白驹场”的简称。史料记载,北宋天圣三年(1025)兴化知县范仲淹曾撰《兴化县白驹场关圣庙碑记》,记中云:“淹承乏兴邑,偶以修捍海堤至白驹,士民环庭以侯庙碑记请予。”[8]当时他已把“兴化县白驹场”简称为“白驹”,可见这一简称由来已久。又如,《续修兴化县志·文苑·补遗》载《施耐庵传》开头云:“施耐庵,原名耳,白驹人”这里的简称“白驹”也是兴化县白驹场,绝非今大丰县白驹镇。

如判别不清,必然会有失误。为此,我们必须研究以下三点:

(一)要研究古代“白驹场”的隶属与管辖范围

白驹场作为盐场,并非正式的行政区域,加上盐场内“民(籍)、灶(籍)同乡”(嘉靖《兴化县志·赋税》),它的管理一直是条块结合,“缘古制,县、场分治。场理盐政,隶属泰州分司;县理民政,谳狱、籍贯、考试、水利、疆域等,隶属兴化。”(《续修兴化县志》卷一《舆地志·疆域》)。“县、场分治”的县治指盐场地域除盐政外,都归县管理,属“块块”管理,符合“属地管理”通则;场治指盐课司管理盐场的盐丁和盐课,上有“分司”与“两淮都转运使司”等盐政管理机构,直属户部,属“条条”管理,盐丁也称灶户、亭户、亭人,属“灶籍”,归盐课司管理。

“灶户”“亭户”等称谓由来已久。唐代肃宗乾元元年(758)“置盐院”,以“游民业盐者为亭户”(《新唐书·食货志》),《宋史·食货志》则云“鬻盐之地曰亭场,民曰亭户,或谓灶户”。明洪武初年,户籍主要分为“军、民、匠、灶”四类,分类管理,军籍归卫所,民籍归有司(地方政府),匠籍归工部,灶籍归盐课司。后都登入“黄册”,并“解南京户部入后湖藏之”(《续文献通考》卷之二十)。

明嘉靖《惟扬志》卷之九《盐政》记载,明代泰州分司治所在泰州北关,所管富安、安丰、东台等十场的盐课司驻地在泰州宁海乡或东西乡;而白驹场和刘庄场虽属淮安分司,但这两场的盐课司驻地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因盐课司驻地泰州东西乡,从盐政管理角度就称“泰州白驹场”,张士诚是“灶籍”,归盐课司管理,故《元史》《明史》说张士诚是“泰州白驹场亭人”。

白驹场地域从宋代至1951年大丰建县前,一直全部在兴化县境内。所以宋至清代,白驹场的民政、司法、民户户籍与赋税、科举考试、水利、疆域等皆归兴化县管理,称“兴化县白驹场”。施耐庵是民籍,必然归兴化县管理,只能称“兴化县白驹场”人。

除北宋天圣三年兴化知县范仲淹曾撰《兴化县白驹场关圣庙碑记》外,能查到的碑记还有:清乾隆年间兴化知县林光照所撰《重修关帝庙记》、同治四年(1865)淮北监掣府调署两淮泰州分司武祖德所撰《重修兴化县白驹场关帝庙碑记》。范仲淹先任泰州西溪盐仓监,作为盐官,为了修捍海堰,调任兴化知县;武祖德当时任泰州分司盐官,他们对白驹场的归属管理必然了解,因而碑名都称“兴化县白驹场”。林光照所撰碑文标题虽未写“兴化县”,但文中称,因需修葺,前任兴化知县吴琤曾“捐俸首倡”,并得到“兴邑诸缙绅”等捐金。正因白驹场属兴化,兴化知县、缙绅等才为修庙捐款,现任兴化知县林光照为之撰写碑记。可见盐场归属十分清楚。

以上碑记证明白驹场在宋代、清代都隶属兴化管辖,而元、明两代亦然。元代虽然扬州、泰州、兴化等地的地方志阙如,无可查考,但有史实可证。元代兴化知县詹士龙到任后,因捍海堰失修,他请求上级批准,调集民夫“修筑捍海堰三百余里”(明宋濂《文宪集·詹士龙小传》、明嘉靖《兴化县志·名宦·詹士龙》)。如果白驹等盐场不在兴化县境内,而属海陵县,上级绝不会批准他带民夫越过海陵县的盐场,到海边去修捍海堰。

《明史·地理志》在高邮州后标明:“兴化,州东。南有运河,东有得胜湖,东北有安丰巡检司,又东北有盐场。”一个“有”字明确,兴化东北的白驹、刘庄等盐场如宋、元两代一样,归兴化管辖。出土文物也可证明。1955年出土的施耐庵九世孙施奉桥“地券”开头文字即云,“今据大明国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白驹场街市居住(以下文字省略)”;结尾写明立券时间是“万历四十七年岁次己未季冬月庚午吉旦”。券文“兴化县白驹场街市”与《明史·地理志》兴化县境内“东北有盐场”记载相合,可见明代白驹场也属兴化,按常规表述称“兴化县白驹场”可确定无疑。

(二)要研究元明时期白驹场的地理位置

元明时期的白驹场的地理位置究竟在捍海堰以西,还是以东?宋、元时修复捍海堰的目的是“遮护民田,屏蔽盐灶”,这是南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淮东提举赵伯昌上奏章请求修捍海堰的原话(《宋史·河渠志·第五十》)。而早在北宋,范仲淹修堰就是为了保护民田与盐灶。因此,白驹等盐场在宋、元至明初的地理位置都在捍海堰以西,如果盐场在捍海堰以东的大海边,捍海堰就起不到阻挡海潮“屏蔽盐灶”的作用。

从盐场边界看,明代白驹场“东北界于刘庄,东南界于草堰,西抵兴化海沟河。广二十四里,袤三十里。中为草荡,一千四百五十有八顷七十五亩,东至煎盐团灶,西至范公堤,南至草堰,北至刘庄界。田凡一百二十有五顷十有八亩九分。”(明嘉靖《两淮盐法志》卷之三《地里》)另据雍正《两淮盐法志》及《兴化县续志》有关文字记载,白驹场南界在今兴化合陈镇中东部的“界牌头”村,包括兴化今安丰、新垛、合陈等乡镇。今大丰白驹镇地域主体在范公堤以东,只有范公堤以西、串场河以东的一小块土地,属原白驹场地域,仅占“兴化白驹场”面积的很小部分(约百分之二)。这方面笔者亦有文论述,不再展开[9-10]。

有些“大丰说”文章违背事实,说白驹场在大丰境内,还避开通称“兴化县白驹场”,只按盐政管理说法,称之为“泰州白驹场”,与“兴化白驹场”切割,造成白驹场与兴化无关的假象。如1981年王同书在《施耐庵籍贯考证》一文中说,“最早出现‘白驹’字样的是《盐法通志》:泰州分司白驹场。”“《万历泰州志》:白驹场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一里。”“现在白驹属大丰。”[11]1041982年姚恩荣在《白驹场建制沿革略考》中说“《元史》《明史》讲白驹张士诚均为‘泰州白驹场人’”[12]113。其实,现存最早出现“白驹”字样的是北宋范仲淹的“兴化县白驹场关圣庙碑记”,而非“泰州分司白驹场”或“泰州白驹场”。张士诚是“泰州白驹场亭民”,姚恩荣省掉“亭”字,把张士诚的“灶籍”与施耐庵的“民籍”混为一谈。不仅白驹场盐课司,而且刘庄场、何垛场、草堰场、小海场的盐课司的驻地“俱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这在嘉靖《惟扬志》卷之九《盐政》有详述,王同书不引用,却引用行文简约的万历《泰州志》,且他所说“白驹场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一里”并非《泰州志》卷之一《乡都》中的原文,而是用自己的话概括表述,使读者误以为白驹场地域就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而不是白驹、刘庄、何垛、草堰、小海五场的盐课司驻地都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从嘉靖《两淮盐法志》可知,白驹场“广二十四里,袤三十里”,按公制计算面积为180平方千米,“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一里”的地域不可能容纳。王同书接着还说“现在白驹属大丰”,使读者误以为现在属大丰的“白驹”,就是历史上的“白驹场”。

正是这些误导,使复旦大学资深教授张培恒先生也被迷惑。他在《〈施耐庵墓志〉辨伪及其他》一文中云:“《元史·顺帝纪》:‘(至正十三年五月)乙未,泰州白驹场亭民张士诚及其弟士德、士信为乱……’万历《泰州志》也有‘白驹场在州东西乡三十五都一里’的记载”“《续志》①本《墓志》②云:‘迁其祖墓而葬于兴化之大营焉,距白驹镇可十八里。’核以行文惯例,白驹与大营倘非同属于兴化,此处的‘白驹’之前一定要冠以县(或州)名,以免读者误认白驹也是兴化所辖的一个地方。换言之,像《续志》本《墓志》的这种写法,意味着作者是把白驹当作兴化所属的一个集镇来看待。然从上引《元史》及《泰州志》,可知白驹自元代至明万历以前皆属泰州;以白驹改属兴化始于何时,已难确指,但至早在万历后期。那么,理应是生活在明代前期的王道生怎会把白驹当作兴化的地方来看待?此可疑者三。”[13]205-206

可能因为不了解古代盐场一直是“县、场分治”的管理模式,盐场内“民(籍)、灶(籍)同乡”的居住特点,不了解白驹场疆域属兴化,是“兴化白驹场”,“大营”就在白驹场内,后为兴化大营镇,今新垛镇前身是1980年由当时的大营公社划出的19个大队及老圩公社划出的13个大队合并而成的新垛公社,施家桥曾属大营,后并入新垛;章先生仅仅参照“大丰说”文章,以《元史》“泰州白驹场亭民张士诚”及《泰州志》“白驹场在州东西乡三十五都一里”为据,就质疑“明代前期的王道生怎么会把白驹当作兴化的地方来看待”。事实上,从宋代以来,直到1951年大丰设县之前,白驹场都属兴化,只有“亭民”属“灶籍”,归在泰州“东西乡三十五都”的盐课司管理,才称“泰州白驹场”;施耐庵是民籍,归兴化白驹场管理,白驹场确实是“兴化的地方”,这一点王道生并没有说错,章先生的“可疑者三”难以成立。但《墓志》中的“白驹镇”说错了,元明时只有“兴化白驹场”,民国后才有“兴化白驹镇”。

作为学界资深教授章先生尚且被迷惑,难怪至今还有一些研究施耐庵的文章(包括网上文章),提到“白驹场”往往加括号云“今属大丰”。孙研究员文中说“后迁徙大丰县白驹”,也是被“大丰说”文章用简称“白驹”的模糊表述误导,不足为怪。

由于“泰州白驹场”与“兴化白驹场”是同一地域,只因“县、场分治”而表述不同,而且“白驹场”的主体至今也在兴化境内。张士诚因灶籍称“泰州白驹场亭人”,并不代表“泰州白驹场”就在今大丰白驹镇;施耐庵是民籍,只能称“兴化县白驹场人”。有些文章说张士诚是“泰州白驹场人”,省去“亭”字,又由此推出施耐庵也是“泰州白驹场(现大丰市白驹镇)人”,这是改施耐庵“民籍”为“灶籍”,并把主体在今兴化境内的“兴化白驹场”改为大丰白驹镇,实是混淆地域,弄虚作假,违背史实。

(三)要研究施耐庵故居及墓葬所在地

如果施耐庵确实“后迁徙大丰县白驹”,那今大丰白驹镇必然有施耐庵故居。现在有些“大丰说”文章就说施耐庵故居在大丰白驹镇 “施氏宗祠”原址。例如,王同书在《施耐庵籍贯考证》中说:“宗祠,根据多方面考证是由施耐庵故居改建的。”[11]105然而史料记载并非如此。施氏宗祠是乾隆戊申年(1788)由施奠邦住宅改建。清咸丰五年(1855)第十四世裔孙施埁所写《建祠记述》说得很明确:“其祠由国朝乾隆戊申,先君文灿公与族伯美如公侭族祖奠邦公宅所改建者也。”可见宗祠是施氏十三世孙文灿(施埁之父)和美如出资把第十二世孙奠邦的住宅改建为宗祠,这有《施氏族谱》可查,真实可靠。因此这一记载只能证明施耐庵第十二世孙奠邦住在白驹场街市(范公堤西、今白驹镇西侧小块土地)。何况宗祠在乾隆戊申年改建,距施耐庵去世已400余年。把第十二世孙的住宅说成是一世祖施耐庵的住宅,又找不到一点元末明初施耐庵故居在今白驹镇的记载,何以使人信服?

我们能找到的是1989年编印的《白驹镇志》,在第403页说“据云‘施氏宗祠’原为施耐庵故居三间草屋,乾隆时即已建祠”,请问是据什么史料所云?为何不写明出处?作为镇志用“据云”已失严谨,有忽悠之嫌。后来又有大丰籍研究者浦玉生竟以此为依据,云“《白驹镇志》记载‘施氏宗祠原为施耐庵故居三间草屋,乾隆时即以建祠’”[14],把《白驹镇志》中的“据云”二字省掉,坐实是“施耐庵故居”,以便弄假成真。这与王同书所说“根据多方面考证”一样,并未提供一点真实的史料证据,都是虚晃一枪,误导读者。

而2021年4月20日网上公布的盐城市社科联“穿越千年串场河”征文获奖作品之一《四大名著与串场河》,作者浦玉生在文章中说:“施耐庵(约1296—1370),盐城人,他的故居遗址在今大丰区白驹镇33号。施耐庵出生于白驹,张士诚兵败后又重返白驹。”竟公然肯定施耐庵的“故居遗址在今大丰区白驹镇33号”,把施耐庵第十二世孙施奠邦的住宅改建的宗祠说成是施耐庵的“故居遗址”,还说他“生于白驹”,又“重返白驹”,用当年“白驹场”简称的“白驹”来指代今大丰白驹镇,偷换简称“白驹”的概念,使读者误以为施耐庵是今大丰区白驹镇人,因而是盐城人。

事实是,施耐庵故居在兴化白驹场施家桥(今新垛镇施家桥村)。兴化道光二十五年(1845)进士陈广德为《施氏族谱》所写序文云:“吾兴氏族,苏迁为多。白驹场施氏耐庵先生,于明洪武初由苏迁兴化,复由兴化徙居白驹场。其第二世处士君,杨一鹤先生曾为作墓志铭。及于施氏之自苏施家桥来迁,即场之田庐复名以施家桥,及施氏为先贤施子常之裔种种遗说,皆未载。”序中的“场”是“兴化县白驹场”,“田庐”指土地房屋,是施耐庵一家居住、耕种之处,明确施耐庵迁居之地是兴化白驹场施家桥。

1928年11月8日胡瑞亭在《新闻报》发表《施耐庵世籍考》一文,谈到他因“奉公调查户口”,通过询问施氏族裔,“更索观族谱”,了解到“述元公重返故墟,迁其祖墓而葬 ”[7]419。 “墟”指村庄,“故墟”即“世代居住的村庄”即故里施家桥。

至于施耐庵迁居及晚年隐居的情况,在兴化白驹场(今新垛镇施家桥)的出土文物《处士施公廷佐墓志铭》早有记载:“曾祖彦端会元季兵起,播浙,(遂)家之。及世平,怀故居兴化,(还)白驹,生祖以谦。”彦端是施耐庵的字,“及世平”指元末明初江、浙已安定后,他怀念“故居兴化,(还)白驹”。用“故居兴化”表明他的故里在兴化;“还”是回到,“白驹”是“兴化白驹场”简称,就是回到兴化白驹场。因施家桥在白驹场内,故从外地回施家桥也可以简称“还白驹”,就像今天我们从外地回到兴化某乡镇,只说“回兴化”一样。出土文物明确施耐庵回到兴化白驹场,是指到他的故庐所在地施家桥,而所谓“后迁徙大丰县白驹”的表述,并无确凿的史料为证,只能是讹误。因为古白驹场主体包括施家桥仍在今兴化境内,与今大丰白驹镇无关;同样,“晚年隐居白驹”的表述,虽未提“白驹”属于何县,但从上文看,是承接“大丰县白驹”而来,当是“大丰县白驹镇”的简略说法,与出土文物《处士施公廷佐墓志铭》所云“(还)白驹”的“白驹”指兴化县白驹场内涵有别,因此施耐庵“晚年隐居白驹”的表述,也是采用了“大丰说”文章的观点,并无史料作依据,也是讹误。

再看“其孙迁其骨归白驹”的表述,这是施耐庵的墓葬之地在大丰县白驹镇的简略说法,与前文所说“大丰县施家桥出土的《施让地券》《施廷佐墓志铭》”一致,指其骨归葬于大丰白驹镇施家桥,也是明显的讹误。因为施耐庵墓在兴化白驹场施家桥(今兴化市新垛镇施家桥村),民国《续修兴化县志》卷一《舆地志·宅墓》有“施隐士墓,在县境东合塔圩内施家桥葬元隐士施耐庵,淮安王道生撰志”;1943年兴化抗日民主政府县长蔡公杰所写施耐庵墓碑文也说:“邑之东北隅有施家桥者,施氏之故庐也。考施氏族谱,先生避张士诚之征而隐于此。施氏之墓在庄之东北……”这是蔡县长“同施氏后裔族长施祥锦作了详尽交谈,并仔细查阅了施氏家谱”,然后才论定:施耐庵隐居地施家桥有他的“故庐”(故居)与墓地,因而写入碑文。这与陈广德的《施氏族谱》序文、胡瑞亭文章说法一致,他们都以族谱及施氏后裔介绍为据,客观可信。

1952年第21号《文艺报》刊有丁正华、苏从麟所撰《施耐庵生平调查报告》,在《四、遗迹勘察》中说“墓在施家桥东北隅,原只一抔黄土。据当地居民谈:下有石室,但不敢挖。一九四三年,我抗日民主政府在墓前建坊立碑。”1957年施耐庵墓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省人民政府拨款维修,1983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施耐庵陵园。经施家桥的施氏族长、施耐庵十八世孙施宝安等6位后裔指认,施耐庵故庐在施家桥村中心四面环水的高墩,形如巨砚的“砚台地”,现已修复。

所以,《明代小说史》中“后迁徙大丰县白驹”与“晚年隐居白驹……其孙迁其骨归白驹”的表述,实际是指后来迁徙并隐居大丰白驹镇施家桥、归葬大丰白驹镇施家桥,都是把兴化新垛镇施家桥说成属大丰,应予更正。遗憾的是,现在“大丰说”文章仍把施耐庵故居遗址说成在今大丰白驹镇,把“兴化白驹场”也说成是今大丰白驹镇,施耐庵故里在盐城大丰,继续误导读者,因此尊重历史事实,指出《明代小说史》中施耐庵里籍表述的讹误更有必要。

注释:

① 续修兴化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4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② 王道成.施耐庵墓志. 续修兴化县志·卷十四·补遗.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48.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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