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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三重逻辑

2022-03-17马泽波

红河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城乡中国共产党农民

马泽波,吴 节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a.经济建设教研室,b.公共管理与社会建设教研室,云南蒙自 661199)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艰苦奋斗砥砺前行的各个历史阶段,始终根植农村,依靠农民,不断对中国乡村进行改造、改革和实验,百年乡村建设实践成绩斐然。在现代化建设背景下,中国乡村仍然存在城乡二元分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乡村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使之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乡村建设的高度关切。基于历史、理论和实践维度,探究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的发展进路,有助于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大意义。

一 历史逻辑:百年乡村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1]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建设历程,既是继承和转化中国乡村建设思潮的历史智慧,又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发展。本文以中国共产党成立为起点,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建设划分为4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21.7-1949.10):开创探索阶段

建党初期,为推动国民革命的进一步发展,一大批马克思主义者如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毛泽东等结合当时中国农村发展状况,针对乡村建设提出了许多有见解、有思想的观点和思路,并依托党的组织和力量,指导农民开展乡村建设。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及时调整工作重心,确立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土地革命路线,1928-1929年通过制定《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保障了农民的根本利益。1930-1933年间,毛泽东做了大量的农村调查,为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完善土地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开展乡村建设提供了实践依据。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领导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广泛开展社会教育和扫盲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于1942年颁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号召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这一政策既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又激发了农民发展生产和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进一步深化,1947年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阶段领导乡村建设的核心是推动土地改革,维护农民权益,发展农村经济,开展文化教育,从思想和实践上对乡村建设进行了开创性探索和尝试。

(二)第二阶段(1949.10-1978.12):跌宕起伏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深化土地改革基础上,取消了各种农业附加税和杂税,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水平得以大幅提升,革命开始转向社会主义建设历程。在工业化主导的建设背景下,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国农村如火如荼地展开,从互助小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合作社的乡村社会改造,实现了土地由农民私有到集体所有的转变,为推动工业化进程奠定了初步基础。1956年出台的《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标志着以人民公社为载体的乡村建设在农村广泛开展。但由于“大跃进”的开始,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从1963年开始,乡村建设受到严重影响,逐步走上“片面化、简单化、教条化”[2]的道路。这一时期,尽管中国乡村建设遭遇破坏和停滞,但也取得了一定成就,如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提升了农村基础教育和乡村医疗水平;“农业学大寨”运动极大地促进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

(三)第三阶段(1978.12-2012.11):稳步推进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翻开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篇章,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乡村建设,使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82-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当时农村改革和发展情况,出台了5个支持乡村建设的“中央一号文件”。期间,农村改革成效显著,一方面是确立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长期停滞不前的乡村建设得以根本改变。为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1988年颁布实施《村民委员组织法》,农民作为乡村建设主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乡村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中再次被边缘化,“三农”问题和城乡二元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中共中央于2005年10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乡村建设重心开始向提高农民收入和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转变。2006年以后,随着取消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高农业生产补贴等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显著改善了全国各地的乡村面貌。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建设的思路比较明确,如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等措施,促进了乡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乡村建设朝着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

(四)第四阶段(2012.11- ):创新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沿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进行了系列制度创新,为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2015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把消除贫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实现了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惠及人口最多的减贫壮举,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要求,提出了农村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创新举措,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列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标志着新时代乡村建设新征程扬帆启航。

二 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农村建设思想的发展和升华

中国共产党不仅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农村建设思想,而且在百年乡村建设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建设与历史上各个时期相比,呈现出更加明显的时代特征。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乡村,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培养乡村人才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建设行动,既是新时代乡村建设的实践之需,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农村建设思想的发展和升华。

(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继承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思想自觉,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前提。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实现共产主义必须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4]恩格斯从当时的城乡发展状况出发,认为融合城市与乡村,能够使工人和农民之间的阶级差别消失。因此,消灭城乡差别,必须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但是,从城乡对立到融合发展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发展过程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作为保障。中国共产党在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基础上,结合乡村建设实际,沿着“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5],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通过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工农关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二)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补齐乡村建设短板

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更是体现社会公平发展的重要举措。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中国早期乡村建设实践来看,“乡建派”代表人物,如卢作孚、梁漱溟、晏阳初都主张通过加强乡村文化、教育、农业、经济、组织等方面,弥补乡村建设短板。但在这一时期,由于乡村建设的内外部资源极其匮乏,仅仅依靠个人或组织的薄弱力量,无法满足乡村对公共服务的旺盛需求。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乡村建设置放于国家整体战略进程中加以探索,逐步加大乡村建设投入,并依靠制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使得乡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改善。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尤其重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着力保障民生建设资金投入,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保障民生链正常运转。”[6]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城市相比,尚有明显的差距,因而需要政府不断强化供给水平,确保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面对乡村建设不充分不平衡困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聚焦乡村建设重点,要求从增强城镇村公共服务能力,改造提升乡村综合交通网络,强化水利、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方面,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乡村

乡村宜居宜业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直观反映。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人与自然是一种和谐的应然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有机体,是自然与社会的关系的深刻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其发展方式是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7]。根除这种危机,避免自然界对我们进行报复,必须变革发展方式,而发展方式的变革只有在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中才能够得以实现。因此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一个生态平衡、公正和谐、持续发展的社会,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能达到一种和谐共生的状态,从而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解。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针对农村环境作出具体的理论阐释,但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在治国理政的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积极思考和探索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如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发展理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在乡村建设中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8]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乡村。这些举措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可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中国共产党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新时代乡村建设提供了思想和行动指引。

(四)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其文化素质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乡村建设的成效,因而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是乡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小农阶级是生产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民自身缺陷的限制只有通过宣传和教育等方式加以引导,使其成为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力。毛泽东同志十分注重加强农民的科技文化教育,要求农民要学会应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邓小平同志认为“劳动者只有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丰富的生产经验,先进的劳动技能,才能在现代化的生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9]江泽民同志则提出农民教育要与劳动实践相结合。胡锦涛同志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民行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主义农民教育思想理论基础上,对新时代农民教育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民教育思想理论。他曾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10],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在具体实践中,一是要充分发挥地方职业院校作用,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二是要鼓励和支持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充实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三是要从制度层面建立乡村建设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优先配齐基层干部队伍,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引导农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

三 实践逻辑:新发展阶段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的必然要求

(一)乡村建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

从外部环境看,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发展格局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冲击持续加大,导致国内商品出口受阻,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强。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经济社会循环系统长时间停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尽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也在明显增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新的挑战。从内部环境看,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仍然不能较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特别在广大农村,由于长期以来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乡村建设严重滞后。化解新矛盾、迎接新挑战,必须要用好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因此,在“双循环”背景下大规模开展乡村建设,既是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距的重要抓手,也是扩大投资空间、改善投资效率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妥善处理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有效应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挑战。

(二)乡村建设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1]在新发展阶段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现实要求,又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当前,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仍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以及社会保障水平虽有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落差”。而且,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引发了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使得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总的来说,乡村建设现状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紧扣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这两个目标,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使二者同步推进,相得益彰。中国共产党更要以大历史观的视野,深刻认识“三农”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业农村工作,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党的各项事业发展打下深厚的群众基础。

(三)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领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把握好节奏,又要找准突破口。当前,中国乡村建设水平差距较大,中西部地区大部分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与东部地区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因此,中西部地区的乡村振兴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不能贪大求全,更不能急于冒进,但也不能因为困难和阻力而止步不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找准工作的突破口,把乡村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领。一方面,要强化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带动县域小城镇建设,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而缩小城乡差距。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就是要通过开展大规模乡村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显著改善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状况,从而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因此,从长远来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建设实践,必将对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形成强大的推力,也必将在汲取历史上各个时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的发展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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