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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困境与医患伦理解困

2022-03-17胡相禹鲁西龙

陇东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医患伦理医疗

胡相禹,鲁西龙

(1.陇东学院 政法学院,甘肃 庆阳 745000;2.陇东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庆阳 745000)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历史性成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医疗健康的需要日益增长,反映出医疗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与健康需要之间存在着矛盾,这个主要矛盾也突出地表现为医患关系的矛盾。完善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深化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这是解决医患关系矛盾的根本所在。构建和谐亲善的医患伦理也是必不可缺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十九大强调要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打造社会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防御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社会治理的法制化、社会化和智能化水平。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调要“关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最关心、最现实和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习近平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全面建设覆盖城乡、覆盖全民、保障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实实在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增进福祉、共享公平,民生领域是我国发展最薄弱的部分,也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部分,本文立足于新时代的发展,在深层分析医患矛盾的基础上,全面汲取我国的社会治理经验,在深层分析医患矛盾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医德伦理认同,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患的相互信赖,一方面能够维系良好的家庭关系,另一方面也能够维系良好的医患关系方面再发挥。

一、医患关系

(一)内涵

医患关系中的“医”是指包括医生、护士、医学专家、药品管理等在内的与医学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患”也由原先的患者扩展至与患者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家属、监护人等,医患关系是病人和医务人员在共同参与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医方和患者的关系是整个医学最本质的关系,而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医生和患者都有“早日战胜病魔”的统一目标,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医生需要发挥自身的精湛技术和医学知识储备,患者需要树立良好心态并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在疾病面前医方和患方是统一战线,为了使利益共同体的关系长期保持下去,医患双方需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相互尊重、相互依存。医患关系管理理论是基于医患关系而产生的理论体系,该理论类比于客户关系将患者视为顾客而将医方视为户主,强调将患者的第一需求作为出发点,通过优质的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实现患者的利益最大化,从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发展历程

对我国医患关系的研究可从古代、近代和现代三个阶段进行。对我国古代医患关系的研究始于西周、止于清代,古代医患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巫蛊之术是医生的一种保护机制,巫医通过祭祀神灵和向苍天祷告的方式达到为病人去除病魔的目的,若病人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那么巫蛊之术便成为医生的“保护伞”;两汉时期官医体系逐渐形成,官医由政府供养,主要承担统治阶级服务的职责,官医与统治阶级患者构成了“主仆关系”,此后,官医逐渐演变为太医令,其服务对象和自身职责保持不变。近代医患关系受科学技术和西方思潮的影响,西医逐渐取代中医成为主导地位,我国的医患关系也逐渐由以中医为主导转变成以西医为主导的模式。现代医患关系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处于稳定发展状态,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然而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医患之间逐渐出现了利益分歧,原本和谐的医患关系也急剧恶化[1]。

(三)影响因素

医患关系构建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主体以及其它事物都可以成为和谐医患关系的影响因素:一是患方因素,患方是医患关系中的重要参与者,患方对医疗知识的了解程度、患方的受教育程度、对医院的信任度以及患者自身的病情等都是影响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性因素,比如大多数患者片面认为三级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医方服务态度、护士操作熟练程度等远远超过二级医院,因此导致患者对不同级别的医院信任度有很大差别。二是医患关系的社会舆论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闻媒体逐渐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媒体能够发挥正面的引导作用,那就可以为医患关系的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若媒体无法向公众传输准确、真实、全面的信息,那就会形成对公众的误导,近年来由于媒体对医疗信息的错误认识和“患者处于弱势地位”的偏见对医患关系进行了失实报道。

二、当前医患关系面临的困境

(一)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主体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化分工的不同是导致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根本原因。医患之间由于患者遭遇病痛折磨不得不寻求医生的帮助,患者在这段关系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医生由于具备高度性的医学专业知识和医学技能决定了其在医患关系中的权威性地位,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患者由于信息不对称的下风地位。占据信息优势地位的医方同时也占据话语权的主导地位,当医患双方出现医疗争议时,由于患者缺乏专业的医疗知识只能被动听从医生的安排,医方出于对自身利益考虑可能给患者出具一些不必要的药方、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医患之间长期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2]。

(二)医患之间缺乏信任

医患之间的诚信缺失是影响医患和谐关系建设的首要因素,信任是随人的生存策略演变而来的机制,具有很强的主观色彩,一个人只有充分对周围环境、人和事物充满信任,外在事物将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人与人之间相处如果缺少信任,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将无从谈起。医生看病和患者就医的过程,需要医生获取患者的信任同时也需要患者充分信任医生,医生和患者因为利益需求的存在而建立起彼此的信任关系,然而近几年医患之间信任度淡化现象越来越明显,部分医生不能站在患者的角度设身处地为其着想,为了机构的利益和自身利益需求明目张胆向患者索要红包、滥用药物、拒绝推诿;部分患者对医生持怀疑态度、出现聚众闹医、侮辱医务人员、拒不缴费等不良行为。以上行为表现是对医患信任关系的严重伤害,故此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换位思考。

(三)医患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医患之间沟通不畅是造成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医生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无法使医生与患者进行面对面针对病情进行探究交流,这是导致与患者缺乏有效沟通的重要原因,另外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也是影响医患隔离沟通的阻碍因素,我国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医院,患者的过度集中导致患者就医环境不佳,医方过度追求就医效率往往导致医疗事故产生。医患之间沟通不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医生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对患者的个性化需求,在服务态度方面出现了语气生硬、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等现象;二是医患之间沟通语言的差异,部分医生向患者描述病情时往往采用专业性强的医学术语,患者又不具备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三是医生对不同患者的不公平对待、担当意识缺失给医患沟通带来阻碍。

(四)医疗卫生体制存在伦理空缺

在我国长期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医学伦理的参加,政府对医学的职责、目的都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追求经济效益自然而然占据了医学开展的主体地位,在长期的改革过程中医疗卫生事业由于政府支持力度不足、违背市场的正常发展,这进一步加剧了医患之间的冲突。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更加突出强调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以人为本的医疗理念”,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以此填补传统医疗领域的伦理空缺。新的医疗体制改革中依然存在以下伦理空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没有真正发挥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效用,医疗保障体系没有真正做到覆盖城乡所有居民,国家对医疗健康和疾病与疾病预防方面的教育力度不够,我国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缺乏先进性和实用性,药品生产方面依然存在很大漏洞。因此新医改必须充分发挥应有的伦理精神,兼顾城乡居民,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地为人民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医患关系的伦理解困

(一)社会和谐视角下医患关系构建研究

1.政府加强对和谐医患关系的宏微观指导。政府作为我国的行政机关兼具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首先,应加快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进程,建立健全医疗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医患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做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用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来减少医患之间的利益冲突,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使其朝着良性的方向运行;其次,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对公众的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的主体、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可参与救助的病种,并将医疗救助的力度进一步向贫困人群和重病、大病人群倾斜,努力减少社会“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出现;最后,政府应加大对医疗体系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医院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器械,提高医疗救助方的治疗效果[3]。

2.强化媒体在和谐医患关系中的责任担当。媒体在新闻报道方面具有影响广、范围大、实效性强的特点,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新闻媒体要切实发挥正面的舆论导向作用,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一切以客观事实出发,客观、公正地评价医者形象,过度丑化医者形象直接影响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质量水平、服务态度;过度美化医务人员的舆论宣传也同样会误导公众,一旦医者达不到媒体眼中的要求,那也不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设,因此新闻媒体要遵循“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报道医务人员;二是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忌从一件事情的表面判断事物本质,一切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挖掘事物背后的真相,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地看待医患问题。

3.医院内部建立健全医患关系管理机制。首先医院内部建立严格的危机管理机制,危机管理机制要发挥到医疗纠纷发生之前的预防功能、纠纷之中的处理功能、纠纷后的善后总结功能,通过在医患关系过程中的预防、控制和总结,从而减少医患之间冲突的再次产生;其次完善医院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各种药品的价格、医学知识、治疗难点、治疗风险、医学专家、医疗设备等信息,让公众及时查询、获取并利用,进一步增强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话语权;最后医方要树立角色意识,畅通与患者的沟通渠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的个性化医疗需求[4]。

4.加强对患者的权责教育。在医疗过程中要及时加强对患者的医疗知识健康教育,做好对患者的医疗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微信、微博、官网、展览、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医疗知识,让患者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比如,患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在参与治疗之前患者享有对自身病情的知情权和各类质量方案易引发的风险、患者享有切实的选择权和隐私权,从而不断强化其自身的法律意识并自觉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敢于并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理性维权。另外,政府要加强对患者的惩戒力度,针对部分患者就医时出现的言语粗鲁、行为暴躁、恐吓并殴打医务人员的不良现象,相关部门应从法律层面严惩不法就医患者,减少并杜绝不良就医现象的产生[5]。

(二)社会治理视野之下医患关系的重新构建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民生保障,构建共享共治共建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医患矛盾以增速快、数量多、规模大、变化急剧等特点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纷纷从医患关系的原因、特点和深层矛盾入手,探究解决医患关系的有效对策。当下在我国社会现代化治理的大背景下,不断创新医患关系的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创新医患关系纠纷的处置机制。坚持党的根本领导,成立党委领导下的医疗纠纷工作小组,打造以点带面的医疗工作格局,积极调动信访部门、卫生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成立医患纠纷协调工作小组,对复杂的医患纠纷进行多方协同处置,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出台一系列的预防医患纠纷的处置条例和法律措施,使医患纠纷有法可依、有理可据。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医患纠纷的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讲座、大银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增强患者家属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达到家属不用打官司就能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目的[6]。成立医患纠纷的排查机制,下发医患纠纷集中排查的处置通知,指导各个工作组成员深入医院站点,使医患纠纷排查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排查预警。

2.基于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第三方医患纠纷协调机制。近年来,随着医患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热点,第三方机构逐渐加入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疗矛盾的工作队伍中,医患关系的治理目标是积极维护应有的医疗秩序,治理的主要设计及范围是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争议,治理方式是在充分尊重法律的大前提下进行,在整个治理过程中兼顾公平、公正和人情、法理相结合的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要始终以解决社会矛盾、满足人民需要为基本立足点,在行政机关的带头作用下不断促进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依靠集体力量解决医患纠纷是大势所趋。建立具有群众性属性的第三方医疗调解机构,有利于明晰定位、明确职权、端正思想、加强顶层设计,化解医疗纠纷、优化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出现有利于缓解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的紧张局势,随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多,使行政机构和司法机关不堪重负,探索建立医疗诉讼以外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成为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渠道[7]。

3.社会治理视角下推动医疗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医患纠纷的不断涌现推动了医务工作的不断改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推进,人们对医疗资源的高质量需求与医疗资源无法满足人民大众的美好需求已成为当前医疗服务体系的主要矛盾,这些矛盾集中表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看病难侧面映射出我国医疗资源的极度短缺、看病贵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收入分配不均衡引发的贫困现象,大量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事件的出现集中反映了我国医疗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方面[8]。因此,切实解决医疗服务领域看病难、看病贵、纠纷多、诉讼多等存在的多方面问题,需要加强医疗服务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机制、不断扩大医疗服务机构的供给能力,推出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方案,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三)伦理学视域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路径

目前针对我国日趋紧张的医疗关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仅仅是医疗服务领域的头等大事,更是具有社会性质的重大问题,新时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可以从伦理学视角来深刻理解医患关系的具体内涵。伦理集中体现在各群体和睦相处、群体间平等交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群体之间广泛的利益牵连必须用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伦理就是群体发展的必然产物。伦理学主要研究社会的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运行的必要手段,同时道德规范也能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纠纷从而规范自身言行;医学伦理学是伦理学的一个衍生领域,医学伦理学主要关注大众健康和疾病方面的问题,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医患矛盾和医患纠纷已成为医学伦理学的热点。无论是伦理学还是医学伦理学,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在医学实践中必须用伦理学引导医生加强个体道德建设和患者素养的培养。

1.加强医务工作者的伦理素养。在医患关系的重新构建过程中医务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基本理念,不断提升医务工作人员医学伦理方面的职业素养,学习医院的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知识,时刻注重自己的医德医行建设,在对患者进行诊疗过程中,本着对患者负责任的态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减免费用,做到医疗事故“零差错”,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获取广大患者的信赖。加强与患者的及时沟通和心理疏导,在日常治疗中对患者多一份关心、多一个微笑、多一点体贴,对患者以诚相待并给患者发言和交流的时间,用心倾听患者心理并及时为其排忧解难,同时在诊疗的过程中要让患者及时了解各种治疗方案可能出现的治疗风险,让患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以此减少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和医疗隐患[9]。

2.从医学伦理的视角出发加强多患者的医学伦理知识教育。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能仅仅依靠医方人员,还需要医患双方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在医疗事故不断增多的大背景下也需要对患者不断渗透医学伦理知识,由被动的接受医疗转化为主动地参与治疗,过去由于患者缺乏专业性的医学伦理知识往往导致对医方治疗效果有太多期望,无法科学、理性地审视病情了解病因,使医生和患者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因此患者应加强对医学伦理知识的了解关注,尊重并体谅医务工作者,积极配合医务工作者进行诊疗。

3.积极弘扬儒家伦理道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儒家思想最先由先秦时期的孔子提出,“仁、义、礼、智、信”是其最核心的思想内核,儒家思想不仅没有在长时间的发展中消亡反而绵延不绝并对当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儒家伦理思想主要强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规范的社会发展体系,可以将其应用到调整医患关系的整个过程中。儒家伦理认为“天命”是道德的本源,后天的学习对个人品质的养成具有很大作用;儒家思想将义放在利的前面,只有坚持义字当先才能义利兼得;儒家思想认为个人的品德修养关系国家命运,为此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哲理,我们可以从儒家伦理思想中寻找化解医患矛盾的有效路径。孟子认为社会存在的良知失范行为必须用伦理道德进行教化,大范围普及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学校教育,发挥儒家学说的社会教化和感化作用,使人们充分汲取儒家学说的思想精华,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健全自身品质、完善自身人格,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并艰巨的任务,只有医患双方相互包容、相互体谅才能营造和谐的医疗氛围[10]。

4.借鉴现代西方伦理学思想的积极成果。由胡塞尔(Husserl)开启,马克斯·舍勒(Scheler,Max)丰富的现象学伦理学提出,显现者与显现构成的实践意向性行为,必须预设对实践意向的理性控制,以达到显现者面对极端或冲突境况下而为了“充实的可能性”及其转变,在任何生活的斗争形态中能够找到一种始终摆脱苦闷与无奈的满足,这个观点充盈着20世纪中叶欧洲自由意志的激情。我们可以说:显现者就是医生和患者,显现就是求医治疗的行为过程,患者和医生都充实着共同的可能性意向,就是让患者恢复健康。但是,理性无情地发出这样一个极端的命令:可能性同时具有无法实现的现实性,生命存在面对生命将无法存在这样的极端困境,我们需要控制理性,需要及时转舵预设的实践意向。显现者的这种伦理积淀对于处于医患关系张力紧张状态下规避矛盾开辟新的可能性,无疑不失为一种可能的有意义的意向性选择。在法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列维纳斯(Emmanuel,Levinas)的第一哲学——伦理学中,“他者”是一个神秘,意味着“无限性”,其核心是责任[11]。无神论者就是说,作为“此在”,我们存在于“他者”的世界之中却无法到达,从而对“他者”产生伦理般的敬畏。这是一种面对面(face to face)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有限性的“此在”不断向无限性的“他者”接近并接受发出的命令,命令的神圣性和无限性必然让我们产生敬畏,这是一种责任,这种责任不是法律的经济的契约责任,也不是区别为主次、上下、尊卑的等级责任,它是形而上责任和伦理责任。我们透过对无法摆脱的“他者”伦理责任的现象学分析,启示我们面对医患关系的伦理向度是如何可能、如何运思[12]。这就需要将现实存在中的医患关系进行本体论意义上的现象学还原,如此,我们将发现:人类所极的科学技术包括医学的成就总是有限的,人类中心主义包括个人中心主义原来是多么可怕和错误。自然界和人际关系原来是需要我们敬畏的无限和永恒的“他者”,我们的确是万物中的历史中医患关系中的医者或患者,如此思想的融通,让我们进而获得构建一个负责任的、尊重的、敬畏的和谐友善医患关系是有其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人是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性因素,医患关系又属于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它主要涉及包括医生、患者、政府、媒体等多个主体,需要不仅包括医生、患者在内的主体,还需要政府、媒体等间接主体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比如政府的宏微观指导、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医院内部加强管理、对患者加强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努力推进我国和谐医患关系的贯彻落实,这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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