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虾稻连作”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研究——以湖北省为例

2022-03-11赵航唐启飞

安徽农业科学 2022年4期
关键词:粮食生产绿色农业

赵航 唐启飞

摘要 以湖北省为例,从粮食生产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阐述了“虾稻连作”模式对提升粮食质量的重要意义,分析了“虾稻连作”对粮食生产的有利影响和其面临的困境,并就“虾稻连作”的进一步推广以维护粮食安全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绿色农业;虾稻连作;粮食生产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04-0254-02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04.065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Shrimp and Rice Continuous Cropping on Grain Production—A Case Study of Hubei Province

ZHAO Hang1, TANG Qi-fei2

(1.Hubei Rur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Hubei 434023;2.Dongbao District Finance Bureau in Jingmen City, Jingmen, Hubei 448000)

Abstract Taking Hubei Province as an example,starting from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grain production, it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the “shrimp and rice continuous cropping” mode in improving grain quality, analyzes the beneficial effects of “shrimp and rice continuous cropping” on grain production and the difficulties it faces, and discusses the “shrimp and rice continuous cropping” model.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for further promotion of“continuous cropping of shrimp and rice” to maintain food security.

Key words Green agriculture;Continuous cropping of shrimp and rice;Food production

作者简介 赵航(1993—),男,湖北荆州人,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管理。

收稿日期 2021-10-14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超过6 500万kg[1],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现阶段我国粮食生产已经脱离数量的桎梏,但绿色优质粮食的有效供给仍旧紧张。因此,绿色、生态粮食生产模式的探索、试点和推广愈发重要。湖北省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产区,凭借其优渥的自然条件和悠久的种植历史探索出“稻虾连作”模式。2019年出台《湖北省“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2年)》,“虾稻连作”的立体农业模式进一步推广,2019年全省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6.067万hm2,总面积达到45.985万hm2,居全国第一,18个县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超过6 666.67 hm2[2],较2017年增长65.47%,发展势头良好,但“虾稻连作”模式的深化发展仍面临障碍。对此,在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的背景下,探讨“虾稻连作”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湖北省粮食生产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1.1 湖北省粮食生产的现状

湖北省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其产粮地位举足轻重。一方面,湖北省粮食总产量、播种面积以及单产水平均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粮食总产量连年丰收,2020年总产量2 727万t,同比增加2万t,增幅0.1%。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升,202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64.5万hm2,同比增加3.6万hm2,增幅0.8%;此外,粮食生产的单产水平也逐步提高,从2004年5 657.09 kg/hm2提高到2020年5 871 kg/hm2。另一方面,粮食品质不断提升,湖北省稻谷全项指标达到GB/T 17891—2017《优质稻谷国家标准》中优质籼稻谷三等以上的比例不断提高,早籼稻综合判定达到优质籼稻谷国家标准的样品比例从2016年52%提高到2020年11.9%,中晚籼稻综合判定达到优质籼稻谷国家标准的样品比例从2014年4.9%提高到2020年55.3%;此外,2017年湖北省启动“优质粮食工程”,到2020年,湖北省整体推进三大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30个示范县(重点县)每县建立1.33万hm2以上优质粮食基地,优质粮种植面积与产量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全省优质水稻种植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粮食优质品率30%以上,粮食生产质量得到改善[3]。

1.2 湖北省粮食生产面临的问题

湖北省在全国的产粮地位逐渐下降,从2004年全国排名第9位的下降到2020年的第11位,2004—2020年湖北省粮食产量的平均增幅为187%,低于全国均值2.66%。其次,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直接影响了粮食质量。2019年湖北省农药平均使用量强度约14.56 kg/hm2,大于全国农药使用强度10.3 kg/hm2;同时,湖北省每公顷耕地化肥使用量也远高于全国均值,以2019年为例,全国化肥施用量约为400.56 kg/hm2,湖北省每公顷耕地施用化肥约523.15 kg,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6%,说明湖北省粮食生产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加快引导传统水田农业的转型升级,加强绿色防控,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成为当前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

2 “虾稻连作”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2.1 “虾稻连作”的基本模式

“虾稻连作”是一种稻田综合种养的立体生态农业模式,在水稻种植期间充分利用稻田资源,将水稻种植、小龙虾养殖有机结合[4-5],实现小龙虾与水稻同生共长、同步增产,产品品质同步提升的目的。种养结合的模式同时实现了水稻质量和稻田复种指数的提高,增加了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而且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虾稻连作”凭借其突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2.2 “虾稻连作”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2.2.1 改善稻田生态环境,从根源提升水稻质量。

“虾稻连作”可有效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稻田生态得到修复。龙虾对农药的敏感度决定了安全性好的农药或生物农药成为必然选择,且龙虾对稻田施用化肥的类型以及用量均有严格的要求,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传统农药、化肥的需求量。同时,龙虾在稻田里行动、觅食,能帮助稻田松土、活水、通气,且龙虾以田中消耗肥料的野杂草和水生生物为食,减少人工除草、除虫以及整治稻田对稻田生态环境的干预,充分发挥稻田生态自我调节的功能;此外,稻秆也可反哺龙虾,稻秆还田为小龙虾生长提供饵料资源,也避免了秸秆焚烧,减少了高温对稻田有机质的破坏,降低了大气污染。虾为稻田“除草、松土、增肥”,稻为虾“供饵、遮阴、避害”[6],遵循了动植物间相互依存的自然规律,创造了稻虾共生共育的生态环境,促进稻田生态系统物质的良性循环,达到了保护和修复稻田生态的目的。

2.2.2 做到生物增肥保肥,增加稻米有机性。

龙虾从幼苗到成熟,新陈代谢的过程排出大量粪便,充当了水稻的天然肥料,不仅起到了增肥效果还保证了虾稻米的有机性[7]。在水稻生长季节,小龙虾在稻田中不断地摄食浮游生物和杂草以及底栖动物等,其摄食量和排粪量逐日递增,积蓄肥料养分,保证了水稻生长所需营养;在水稻空闲季节,小龙虾摄食颗粒饲料和其他饵料,排粪量累积于稻田,丰富稻田中氮、磷等含量,为下一季水稻储蓄肥源。其次,龙虾亦可有效保肥。“虾稻连作”可有效降低杂草生长率,未养小龙虾稻田的杂草量可达到养虾稻田杂草量的13~15倍[8],即龙虾可有效减少杂草对肥料的争夺,保证了稻田中肥料的有效供给。此外,为了给龙虾提供饵料进行的稻秆还田对培肥稻田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也起到了显而易见的作用。

2.2.3 实现生物措施防病除虫,确保水稻绿色生态。

“虾稻连作”稻田里及附近的摇蚊幼虫、其他幼虫的密度至少可下降50%,成蚊密度也会下降15%,可有效防治稻田病虫害[8]。“虾稻连作”可大量减少害虫基数。龙虾养殖期间,寄居于稻桩内的二化螟、大螟等威胁水稻生长的害虫,或被水淹死或被龙虾取食。同时,小龙虾不仅摄食田间杂草、草籽,还能清除稻脚葉,保证水稻植株之间的通风透气性能,防止稻瘟等疾病在高温高湿的寡照天气蔓延或爆发,促进水稻植株健康生长。

“虾稻连作”体现了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光温、水等自然资源,提高粮食生产、龙虾养殖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实现农业效益可持续增长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9]。但是“虾稻连作”会使水稻产量受到一定影响。不同于传统的过度依靠农药、化肥提高产量的水稻种植模式,主要依靠有机肥生长的水稻产量有所降低,且“虾稻连作”一般要求在稻田中沿田埂挖出5 m宽、1.5 m深的环形虾沟会挤占一部分水稻种植面积。

2.3 “虾稻连作”面临的困境

2.3.1 优质难以做到优价。

生态有机的虾稻米难以实现优价。究其原因,一是价格政策不合理,现行稻谷最低收购政策仅依据稻谷水分、杂质含量等指标制定3种稻谷品种的最低收购价价格,例如2020年公布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分别为2.42、2.54、2.60元/kg,对稻米本身口感、品质等缺乏系统性要求,没有体现不同质量等级稻谷的价格差别。由于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质量标准并不完善,加上当前水稻最低收购价格对市场价仍存在较强导向性,农户更倾向于种植低质高产水稻,导致收购时不同质量的稻谷混合在一起,不能实现优质优价。二是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信用品特性是绿色农产品的鲜明特征,但由于“虾稻米”的标志制度、认证制度等信息传递机制以及专门的市场销售渠道等尚未完善,导致消费者在购买虾稻米前后难以有效判断其农药、激素、抗生素残留量等质量特征,引发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市场失灵。消费者就会压低价格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可能损失。三是“虾稻”品种杂多,难以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加工,稻米品质难提升,极大地影响了市场竞争力。“虾稻共作”源自农户水稻生产经验的总结,农户依据产量高低选择水稻品种,难以避免跟风性和盲目性,最终涌现的“虾稻”品种五花八门,但适宜“虾稻共作”中的优质稻品种较少,最终品种影响了售价。

2.3.2 前期投入较高,制约了“虾稻连作”的发展。

“虾稻连作”首先必须对传统稻田进行改造,包括田埂加宽、加高、加固,进、排水口设置过滤、防逃设施,环形沟、田间沟的开挖,安置遮阳棚等一系列田间建设工程;其次,“虾稻连作”对水稻的抗倒伏性和稻米品质的要求较高,水稻品种选择更严格;此外,“虾稻连作”需要有一定的规模,面积一般2.00~3.33 hm2为一个养殖单元,部分地区更大,需要土地能有效流转。因此,前期投入包括稻田改造成本、优质虾苗和稻苗成本、土地流转成本、人工费等开销,投入较大。在当前农业贷款有限且农业保险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一般农户既没有足够资金来源,也无力承担风险。

2.3.3 农户重心的转移,耕地“非粮化”。

由于近年来小龙虾价格持续走高,“虾稻连作”的收入结构中,稻田收益八成来自小龙虾。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受比较效益驱动,重“虾”轻“稻”难以避免,即农户将更多精力集中于龙虾的养殖,而忽视了对稻米的管理。局部地区田间改造时挖沟面积超标,仅将稻株作为饲养龙虾的辅助工具,甚至少数个体只养虾不种稻,使得耕地出现“非粮化”倾向。

3 积极发展“虾稻连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1 完善质量评估体系,逐步降低最低收购价

逐步完善并提高稻谷收购的口感、品质等质量标准,同时根据国内外粮食供求形势合理动态调整最低收购价,向社会释放明确的粮食改革信号,让市场充分博弈,由市场形成粮食主流价格,引导农民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大幅度扩大优质粮的种植比例,在条件成熟时取消最低收购价,推动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建立优粮优价的市场运行机制。

3.2 进一步创建和完善“虾稻”品牌,并加强推广与维护

品牌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产品信用以及拓展市场的有效手段。随着各地品牌意识的提升,“潜江虾稻”品牌在湖北省优质粮工程建设中已经形成[10]。因此,进一步创建和完善“虾稻”品牌,发挥品牌的扩散效应和聚合效应,并做好统一宣传推广和维护工作是当务之急。好品牌以好品质为基础。首先,地方政府要统一“虾稻”的生产标

准、检测标准和流通标准,为品牌建设与维护提供基础保障;其次,加强“虾稻”的市场管理,对虾稻品牌的标识重新进行设计和统一的规划,严格按照标准授权使用,加强实践监督与检查,对假冒或违背管理规范进入市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第三,统一建立完善的从田间到餐桌的虾稻全产业链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倒逼“虾稻连作”经营者按照虾稻品牌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

3.3 对“虾稻连作”的水稻品种进行统一规范

农业部门要以国家优质粮标准为依据,并结合近几年“虾稻连作”实践中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稻谷质量,年初在“虾稻连作”区域内发布水稻主推品种公告,同时加强对稻谷种子市场的监管,种子销售前应履行备案手续,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促使种子企业及种子经销商守法经营,扩大优质稻谷品种的覆盖范围。

3.4 创新支农方式,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一是推进金融支农创新,鼓励和引导金融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通过多方对接,创新货款新品种、新周期、新方式,推进普惠金融,提高支农水平;二是推进农业保险创新,科学合理规划并动态性灵活调整政府、项目和新型主体三大主体承担的比例,创新险种、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额度;三是推进奖补政策创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政策,适度提高财政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在优质粮食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和设备投资建设期间,提前补贴部分财政资金,并加大财政资金对粮食企业的支持力度。

3.5 加快土地流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农户与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其他组织等签订相关合同,由相关组织指导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具体生产过程由农户进行。规模种植形成后,农户可依托相关组织实现根据市场需求科学选种,根据测土配方科学施肥,科学地实行病虫害防治等,推广并逐步普及优质粮生产,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 國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J].农村工作通讯,2021(5):4-11.

[2] 曾诗淇.综合种养 稻田生金——解析中国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报告(2020)[J].农产品市场,2020(20):12-15.

[3] 陈颖,吴娜伟,董旭辉,等.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点与难点解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解读[J].环境保护,2019,47(1):8-11.

[4] 王福全.稻渔共作调结构 生态种养创特色[J].江苏农村经济,2016(4):47-48.

[5] 胡旭升.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为潢川脱贫致富助力[J].河南水产,2018(3):41-43.

[6] 曾鸣.小龙虾+水稻=绿色大餐[N].河南日报,2019-09-16(002).

[7] 钱开宏.浅谈稻虾连作绿色种养技术[J].园艺与种苗,2021,41(8):66-67,80.

[8] 奚业文,周洵.稻虾连作共作稻田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效益初步研究[J].中国水产,2016(3):78-82.

[9] “虾稻连作”每亩可增收近2000元[J].福建稻麦科技,2017,35(2):78.

[10] 孙继成,袁著安,龚再华,等.潜江市水稻生产现状及发展趋势[J].安徽农业科学,2018,46(5):49-52,55.

3126500338201

猜你喜欢

粮食生产绿色农业
绿色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创新模式探析
中原经济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郑州市粮食生产能力分析
浅论雷州市广垦东西洋米业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基于SFA河南省18地市粮食生产技术效率分析
论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
江西省粮食安全中的涉农财政金融政策
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