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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促进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2-03-07马彦梅

兵团党校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民营经济

[摘要]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宣告了我们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本文通过梳理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分析兵团民营经济发展现状,指出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为新时代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一定的借鉴参与。

[关键词]党的二十大;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號]1009—0274(2022)06—0130—06

[作者简介]马彦梅,女,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宣告了我们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标志着民营经济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兵团作为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履行着维稳戍边的职责使命,也不能游离于市场经济体制之外,必须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兵团民营经济不仅是兵团深化改革、破解“五个不适应”问题、壮大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兵团吸纳人口、履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依托。因此,促进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既是使命要求,也是现实所需。

一、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犹如和煦的春风,沐浴着中国民营经济从稚嫩小苗长成参天大树,成为支撑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伴随着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不断优化,兵团的民营经济也在不断发展。总的来看,兵团民营经济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兵团民营经济萌芽时期(1978—1991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决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以农业改革为突破口,为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合作开放、民营经济发展开启了“总闸门”。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坚持国营经济为主导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随后兵团党委制定了“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鼓励开办开发性家庭农场,给职工划分宅基地,鼓励职工自建住房,利用宅基地发展庭院经济;允许职工以停薪留职的方式“下海”闯市场,以运输、餐饮、养殖为主的个体户和专业户在团场开始兴起。在这一时期,民营经济从幕后走到台前,取得了较大的发展。1991年,兵团个体劳动者达到4.38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占4.9%;工业个体户发展到1669家,工业产值达297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0.6%。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兵团经济有益的组成部分。

(二)兵团民营经济增长阶段(1992—2012年)

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方谈话之后,党的十四大及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和“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政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获得新的机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使人们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引进外资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逐渐消除了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顾虑。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将与公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从而掀起了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高潮。这一时期,兵团国有企业推行资产重组和公司制改制,小企业采取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出售、破产等形式,在产权转让和产权交易上取得突破,经济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兵团党委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制定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在经营范围、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为发展民营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推动了兵团民营经济较快发展,但兵团民营经济比重仍然偏低。截至1997年底,兵团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7%。2001年,兵团《关于加快兵团国有工交建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兵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等8个附件(简称“1+8”文件)的实施,加大了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重组的步伐。2005年,兵团出台《关于加快兵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兵团已呈现出经营门类越来越多、资产规模越做越大、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对外联络越来越广的局面,有些企业已经成长为带动当地经济的龙头企业。2007年兵团民营经济的比重达到22.4% , 2010年达到28%,比“十五”末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2012年,兵团民营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77亿元,占全兵团经济总量的31.5%,比1998年的9%提高了22.5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对兵团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这一时期,兵团个体劳动者为14.8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5.9%;兵团19家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其中有8家上市;854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兵团。

(三)兵团民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一系列扩大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1]。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标志着民营经济迎来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兵团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的力度,不断简政放权,兵团层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达到 190 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进一步在电力、能源、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了良好环境。到“十三五”末,兵团民营企业总数已超过4万家,新增数量和质量不断突破新高,涌现出了一批如六师煤电有限公司、新疆西域鸿路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等优秀企业,一批勇于拼搏、积极进取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也成长起来[2]。2019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体现了中央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战略决心,也体现了中央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增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信心的深刻用意与战略定力。兵团党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招商引资企业项目落地。2020年相继出台《兵团党委、兵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兵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等系列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激发兵团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奠定坚实政策基础,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长远规划企业发展,推动兵团民营经济发展[3]。目前,兵团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近80%,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二、兵团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民营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以及政策的共同推动下,兵团民营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兵团80%的外贸企业、90%的纺织企业、80%以上的食品企业是民营企业。其中天山铝业、信发铝业、梅花味精、一龙集团、天盛实业、华芳纺织、娃哈哈、康师傅、旺旺集团、雨润集团、伊利乳业、燕京啤酒、隆平高科、银桥乳业、天浩管业、安佳木业、天山电梯等一批实力企业在兵团先后落地发展,拉动了兵团民营经济快速增长。2021年,兵团新登记民营市场主体2.7万户,日均新登记74户,年末民营市场主体达20.12万户,比上年增长15.5%,民营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6.5%。其中,实有私营企业42871家、个体工商户149341户。2021年末,兵团规模以上民营企业2288家,比2020年末增加380家,增长19.9%。民营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3029家)的75.5%。2288家民营企业中,工业和批发零售业占比超过六成,达到61.8%。分行业民营企业占比看,房地产开发业占比最高,达到88.6%。分经济类型看,兵团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私营企业2058家,占90.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4家,占6.7%;其他企业76家,占3.3%。民营经济比重稳步提高,2021年兵团民营经济增加值1392.63亿元,比2020年增长17.6%(未扣除价格因素),占兵团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0%。

(二)民间投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

近年来,兵团民间投资保持强劲增长,为兵团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2020年和2021年,民间投资连续两年增速超过20%。2021年,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43.2%,比2020年提高2.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速分别高于兵团整体、国有控股投资增速的7.8和16.9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投资增长贡献率达到59.8%,成为支撑投资增长的主力军。

(三)民营企业效益稳步提升

2021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789.11亿元,比2020年增长21.8%,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46.0%;实现利润总额270亿元,增长64.1%,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61.8%。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9.68%,分别高于平均水平(7.21%)和国有控股企业(3.09%)的2.47和6.59个百分点。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入围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第六师铝业有限公司入围2021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

(四)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七成,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87.18亿元,占全部的63.4%;实现利润总额253.64亿元,占65.4%。工业投资中,民间投资增长26.5%,拉动工业投资增长16.5个百分点,贡献率高达91.0%,民间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6.7%。

(五)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贡献突出

2021年,兵团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就业人数17.47万人,比2020年增加0.97万人。民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占全部新增就业人员的80%,就业人数比2020年增长5.9%,增速高于国有控股企业(0.9%)5.0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41.7%,比重较2020年提高1.2个百分点。

三、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与中东部地区相比,兵团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比较低,在经济总量、企业规模、发展水平、竞争力及对经济、科技的贡献率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一)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目前,兵团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仍存在不公平、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合理的保护等现象。在一些关键、重点领域的项目,民间资本仍然很难进入或涉足,或者即使进入,发展也较为缓慢,占比较低。如,有企业反映,一些师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基本上都是大型国企和央企在做,民营企业很难进入,有些师市存在企业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履约等情况。尽管中央、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但仅适用于规模以上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无法享受。再加之兵团财税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致使国家对民营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返还到不了位,大多数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各种税费占到利润的三四成。

(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有待缓解

疫情影响下,企业普遍面临现金流吃紧难题。金融扶持政策出台后,仅有少部分中小企业获得增加贷款 ,融资难依然是稳产达产的“头号问题”。民营企业反映,融资仍需要担保抵押,银行对中小企业土地、厂房、设备抵押率较低,有的科技型企业守着好项目融不到资。同样受疫情影响,银行担心风险无法把控,导致部分定向信贷支持资金出现“空转”,资金无法落地于民营企业。

(三)民营企业投资持续增长基础不牢固

兵团民营经济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由于创新不足,面临前端核心科技受制于人、后端产品市场日趋激烈的“双重挤压”,仍有不少企业因投资能力弱、技术人才缺乏、管理运营经验不足、营销渠道狭窄、品牌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企业再投资减缓,民间投资活力不足。

(四)要素成本呈刚性约束居高不下

民营企业运营所需的电、气、煤等产品的价格远高于同区域,存在同区域同网不同价或者地方有补贴兵团无补贴的情况。物流及其他成本高昂。因工业园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没有形成,企业原材料、产品和市场销售均两头在外,物流成本高。

(五)市场中介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尚不健全

兵团服务机构发育缓慢,百家企业拥有的服務机构不到发达省区的十分之一,而且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范围狭窄。同时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缺乏,创业孵化和辅导体系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渠道不够通畅,不能有效满足中小企业在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方面的需求,不能为民营企业在项目选择、资金融通、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在劳动力市场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上存在空白。

四、促进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对策思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2018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当前,面对疫情冲击,越是在民营企业困难时期越要重视民营经济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坚定不移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期,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兵团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兵团要履行好“三大功能”、发挥好“四大作用”,兵团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兵团各部门要始终牢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并着力解决当前兵团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毫不动摇地推动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指示剂”,哪里营商环境好,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人才就往哪里走。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兵团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壁垒和制度障碍,秉持“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投资兴业。二是使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享受同样的市场准入和其他权利,除特殊行业外,应该对民营经济放开的行业坚决放开,应该让民营经济进入的产业坚决允许,从而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投资,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减少对民营企业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促进兵团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强化兵团各级各部门的法治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办事;完善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各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此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以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制定亲清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二)政策引导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针对兵团产业结构特点和资源要素禀赋,提高刺激投资政策的针对性,加强政策引导,开发吸引民间投资的优势项目,大力引导和有效刺激民间资本投资兵团各师市。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行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为兵团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制定的政策要有较强的针对性、灵活性,鼓励和扶持政策要精准、有力;政策要长期稳定有效,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鼓励和扶持政策的配套措施要尽快落地,确保民间投资“进得来、留得住”。同时,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取消各类阻碍民间投资的附加设置条件,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落实产权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杜绝所有制歧视,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

(三)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从长远发展来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必须努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只有通过创新和提升企业科技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技术含量、新产品研发能力,才能使民营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一是把科学研究与民营企业开发创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石河子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积极性,鼓励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和有才干的高校研究生带成果进入民营企业,搞创新孵化,共办创新型民营企业。二是把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资本的参与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技术开发的融资渠道,加大对高科技、高风险的新产品开发扶持力度,同时注意吸纳社会资本,促进风险投资市场的形成。三是把科研成果开发与产业化生产结合起来,引导民营企业增加研发资金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是把科技开发与市场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吸引国内外有良好信誉的技术中介、市场经纪、法律和会计服务、技术经济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驻民营企业园区,为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提供市场化的优质服务。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兵团民营企业把坚持创新放在发展首位,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切实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最终实现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 市场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四)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

由于兵团大部分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单一,主要依靠家族式管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企业的重大决策缺乏专业管理人士的参与,在经营、财务和法律风险方面容易产生漏洞。因此,要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重视发挥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控股、参股、收购等方式,参与兵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五)不断完善融资机制

兵团大部分民营企业以向银行借款为主要的融资渠道,由于潜在的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以及比较高的交易成本,再加上兵团金融机构目前体制上的不健全,这种过度依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式很难使中小民营企业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时期,间接融资也很难为民营企业提供强力的资金支持。因此,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兵团应制定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规划,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步伐,优先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生物工程、现代物流等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积极开展针对民营企业的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的试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努力扩大民营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简化债券发行审批手续,规范债券发行程序,加大对发行债券的民营企业项目的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兵团民营企业间接融资体系的建设,积极组建兵团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社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专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建立兵团小额贷款财政担保资金,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打造信用社区。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兵团、师市、团镇各级担保机构,同时以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作为必要的补充,解决中小民营企业担保难问题。四是加强兵团民营企业信用担保的信用和信息化建设,搭建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平台,逐渐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和企业“五位一体”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担保机构自身的管理建设,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六)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以及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加大力度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费用。制定出台兵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意见,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相关价格管理权限,降低用水成本。加强政策服务,引导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增强民间投资能力。

(七)提高服务民企发展的水平

一是积极服务企业,多渠道传达和宣传国家、兵团的政策,帮助民营企业积极利用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快速发展。二是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现实困难,提升企业整体应对能力。三是着重加强骨干企业的培育,积极推荐、筛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民营企业进行重點培育,扶持一批上市公司,有重点的引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参考文献:

[1]杨楠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及对策建议[J].农场经济管理,2020(3):45-50.

[2]民营企业超4万家 全力推动兵团民营经济大发展[J].当代兵团,2019(2):23.

[3]徐彤彤.兵团党委、兵团印发《意见》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N].兵团日报,2020-03-11.

责任编辑:刘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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