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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

2022-02-27□杜

山西农经 2022年23期
关键词:土地农民资源

□杜 静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福建 龙岩 364000)

当前农业已经进入改革深化阶段,促使农业经济向着高质量方向发展,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重要助力和支持。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我国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但是随着土地资源的不断开发,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多问题,如城市化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使得农村地区缺少优质劳动力,耕地利用效率下降,给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影响。土地流转可以合理配置现有的土地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深化土地改革进程,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相关部门需要正确认识土地流转的积极影响,制订合适的发展对策,加快土地流转速度。

1 土地流转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部分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人,可是农户,也可是经济组织,农户仍然拥有土地承包权[1]。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确保所有权,稳定农民承包权,灵活运用使用权,以此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保证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坚持有偿原则,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土地流转速度持续加快,流转类型呈现多样化,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

2 土地流转类型

2.1 出租

出租是土地流转最为常见的一种模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人,出租土地的农户仍然拥有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在土地出租过程中需要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土地出租时间和期限,要求定期付给农户租金。在农村地区出租土地通常属于农户的自主行为,操作较为容易,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较低,是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但是在土地出租过程中缺乏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出租时间较短。只有保证出租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

2.2 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模式和土地入股具有较多的相似之处,属于现代化的合作机制,将分红获益作为土地流转的核心,坚持资源化、集约化,可以构建合作经营机制,有利于提升农民收入。应用股份合作模式合理转化了土地承包权,使其以股权的方式存在,将股权转让给股份合作制组织,即由经济组织使用土地资源。在股份合作过程中,需要坚持自愿原则,将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作为主要目的,形成合作生产模式。经济组织可以集中管理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后续分配收入效益时,需要坚持土地保底和收益分红两项原则[2]。

2.3 反租倒包

反租倒包是一种出租模式,农户和企业或者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出租合同,由企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土地资源,规划土地使用方式。之后由企业或经济组织利用招标的模式发放土地经营权,在合同中需要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应用并不广泛,需要在今后应用的过程中持续调整。在相关规定中提出反租倒包必须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强制,不可以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强行占用土地资源。在承包期间内不能收回农户的承包地,解决权力异化的问题,保障农民权益。

2.4 入股

以土地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农民可以合理利用土地,将其作为入股资本组织农民合作社,将土地作为股份,改变农民以往的获利方式,从生产效益改变为分红效益。农民在入股的过程中可以与企业展开深入合作,有利于构建规模化运营管理机制,形成收益股权化的发展模式,构建集约化生产体系[3]。土地入股融合了按劳分配以及股份分红的优势,能够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增加农民收益。

3 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土地流转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现阶段农业发展重点关注的问题,给农业经济带来了较多的积极影响。

3.1 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提升生产效益是极其关键的,能够推动农业经济稳定发展。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不断完善,土地资源利用呈集中化趋势,改善了以往土地资源分散、经济效益低的问题。

在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应合理应用各类新型的农业生产技术,例如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其已经成为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重要技术,能够合理利用各类农业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力资源投入,提高生产效益[4]。

3.2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活用土地资源才能真正提高农业生产活动的效益,因此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是相关人员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面积耕地资源荒废的现象,土地流转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将土地资源转移给需要的农户或者经济组织,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的内在价值,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5]。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价格因素是影响流转效率的关键,合理调控土地流转价格,能够激发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使其主动转移土地资源使用权。

3.3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农村产业结构优化是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点,调整产业结构能够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土地流转能够促使规模化经营模式的形成,有利于培育更多的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范围,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土地流转可以推动一体化种养殖模式,将农业生产活动与家禽养殖、水产养殖以及林下种植紧密结合,合理应用各类资源,减少农业成本投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速度。例如,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可以结合畜禽养殖和种植活动,畜禽粪便可以作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肥料,残留秸秆可以作为饲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益[6]。土地流转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农业观光旅游的发展速度,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承包土地资源的组织普遍资金实力雄厚,能够促使农业结构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完善生产链,深加工和精加工农产品,塑造优质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3.4 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城市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农民普遍经济收入渠道单一,收入水平较低,多数青壮年劳动力为了增加收入,前往城市就业,但是在城市就业的过程中农民面临着较多挑战,受文化、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获取的劳动收入较少,普遍从事体力劳动。因此必须重视解决农民经济收入低的问题,提高收入水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土地流转可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户可以将土地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将使用权转移给企业、集体经济组织,获取租金或者分红收益。与此同时,可前往城市就业,拥有农业和非农业两份收入,解决大面积土地资源闲置问题,拓宽增收渠道,让农民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7]。

3.5 促进劳动力转移

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劳动力,受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地区大量劳动力被约束,对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使城市出现了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土地流转可以释放农村劳动力,避免大批优质劳动力被生产活动约束,让更多的农民前往城市务工,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土地流转后可以由其他组织规模化经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让农村地区其他剩余的劳动力拥有就业机会,对推动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积极影响。

4 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例如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生产效益较低等,从而影响各个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极其容易出现各种纠纷问题,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很多农民出现了望而却步的心态。因此必须重视调整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对策,提出合适的发展策略,为土地流转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4.1 构建集约化管理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起步较晚,现阶段部分农村地区还未实现大规模土地整合,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化管理,以解决农村土地分散问题。在完成土地流转后,需要集中土地资源,改变以往零散分布的特点,扩大土地资源应用规模,发挥土地所具备的经济价值。土地资源较为特殊,需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重视调整土地资源整合方式,降低土地管理成本,形成规模化土地流转的方式[8]。

4.2 积极培育现代化农民

培育现代化农民是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能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让农民适应现阶段的农业发展趋势。在土地资源流转后,应调整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改变以往人工作业的生产模式,重视推广机械化种植技术,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如果没有完全掌握机械化技术,会影响生产效率,难以发挥机械化技术的功能和作用。因此,需要加强重视培育现代化农民,利用各种方式提高农民的综合能力。首先,培养农民的专业能力,让农民掌握新型栽培技术以及种植技术的应用要点,调整传统生产理念,落实农业生产技术要点,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其次,改变农民思想意识,使其认识到土地流转的必要性,积极学习现代化种植理念和相关理论知识,加强农民学习能力。

4.3 做好农民就业管理

农民就业是土地流转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农民认为失去土地便会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在传统观念中,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本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缺少正确的认知,认为土地流转会让自己失去土地,制约和影响土地流转。因此,在土地流转政策推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就业管理,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政府可以针对农村企业设置绿色通道,让社会资本参与到土地流转活动中,为土地流转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推动农业体系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9]。企业在接收土地资源后可以将农民作为劳动力,在农民出租土地后,为其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农民经济收入的问题,调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4.4 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是制约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需要完善法律保障机制,让土地流转拥有法律依据,促使土地流转合法化。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不同地区在承包期限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地区承包期限为10 年,部分地区承包期限为30 年,在到达承包期限后,如果未继续签订合同,会影响后续的土地流转。面对这种问题,为确保农民拥有土地经营权,提高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水平,应当做好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明确农民权益,保证土地流转的有序性。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保证农民处于自愿状态,不能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如果土地承包到期需要考虑农民意愿,不可以强制将土地资源划归给集体组织[10]。当前,农村建设各类工程项目能够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需要占据大量的土地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如需占用农民的土地资源,必须在政府审批后才可以使用土地资源,不能出现强占的现象,否则会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在法律条文中需要明确占用土地资源后如何补偿农民,明确补偿标准,保障农民自身权益。对于农民而言,土地生产是其主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也是农民的生活保障,占用土地资源后会使农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因此需要合理安排和规划农民就业[11]。

4.5 优化中介服务模式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所产生的效益仍然较少,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未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土地流转缺少合适的交易媒介,农户和其他农户之间缺少良好的沟通渠道,无法及时获取关于土地流转的信息,影响土地流转价格调控,难以及时流转土地。信息不对称会提高土地流转所需的投入成本,导致土地转让者以及土地承包者无法尽快匹配。面对这种问题必须要优化中介服务模式,搭建中介服务平台,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在服务平台上及时发布有关于土地流转的信息,畅通转让者以及承包者的沟通渠道。

为了能够提升中介服务的规范性,监管交易平台以及中介平台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双方权益。为中介组织提供适当的政策优惠,积极鼓励中介组织发展并扩大中介组织规模,力求为双方提供合理的中介服务。有效管理中介市场,完善流转程序,使中介组织更加合理地评估和分析土地价格,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政府可以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联合企业、乡镇组织构建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结合当地情况分析土地流转发展趋势,落实土地流转政策要求,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12]。

5 结束语

土地流转包括出租、股份合作、反租倒包、入股这4 种形式,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劳动力转移,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助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为了加快流转速度,应构建集约化管理模式,积极培育现代化农民,做好农民就业管理工作,完善法律保障机制,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提高土地要素的利用率,缓解耕地开发和耕地利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在未来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应及时结合土地流转政策的变化调整农业发展模式,优化土地资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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