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失范与规制:网络直播乱象及治理路径研究

2022-02-27孙梓翔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主播监管

孙梓翔 钱 晴

(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浦东新区 200137)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蓬勃发展,社交软件功能日益强大,互联网时代下信息传递方式变得更加迅捷,覆盖面更加广泛,网络直播这一新业态应运而生,各式各样的网络直播平台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网络直播在加快信息传播、丰富群众生活方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在繁荣发展的同时,由于巨大的平台直播利益诱惑以及监管上存在漏洞等原因,导致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无序发展,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已严重干扰了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要在深入分析网络直播乱象成因以及在治理网络直播乱象所面临困境的基础上,加强网络直播乱象治理,规范网络直播空间秩序,打击网络直播违法犯罪,营造网络直播清朗环境。

一、网络直播及其乱象表现形式

网络直播全称为互联网在线视频直播,是指由运营商、从业者和用户三者组成的一种网络服务新业态,具体而言,运行时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服务,一方面为从业者和用户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另一方面对从业者和用户进行管理;从业者借助直播平台为用户提供实时视频服务;用户通过客户端观看表演。[1]我国网络直播行业最早开始于2003 年,在2005 年开始映客、龙珠直播等平台开始受到资本青睐从而不断推动直播行业发展,直到2016 年网络直播伴随着互联网经济腾飞开始出现井喷式发展,因此2016 年也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期间各类网络直播平台如花椒直播、熊猫TV、斗鱼等平台呈迅猛发展趋势。直播内容也日益多元化,从最初的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和生活直播,发展到今天可以根据需求而不断变化,扩充为移动类、泛娱乐类、秀场类、社交类和电商类等。[2]尤其是受到2020 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直播行业发展更加迅猛,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22 年中国直播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截止2021 年6 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38 亿,与2020 年同期增长47.2%,领域更是延伸至金融、医疗、电商、教育和信息技术等行业。[3]

网络直播行业用户规模不断增长,直播内容异彩纷呈,在给人民群众提供更迅捷信息共享以及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在互联网流量和经济利益驱使下,乱象也层出不穷,严重破坏网络环境,危害社会公共秩序,[4]网络直播乱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形式。

(一)色情暴力内容层出不穷

随着网络直播大量涌入,不良风气开始盛行。部分主播为获得粉丝支持和博取关注度,直播内容充斥着色情暴力内容。在缺乏道德约束的环境下,网络直播逐步脱离法律和道德的正轨,走向黑暗边缘,滑到互联网谷底。尤其是部分低俗“网红”为吸引粉丝,利用直播平台以淫秽色情、暴力低俗内容吸引网民关注;有的直播平台不履行主体责任,为低俗“网红”提供传播平台。[5]

(二)侵犯权益行为屡禁不止

网络直播中行业侵权事件频发,特别是直播内容版权侵权和侵犯个人隐私方面尤为突出。一方面,部分络直播平台未经过授权,私自在直播中播放影视作品,直播或录播各类体育赛事、综艺节目,吸引用户观看、打赏,并因此盈利,严重侵害了版权人的合法利益,引起作品版权人和直播平台间的纠纷。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直播内容类型丰富,形式灵活多样,一些真人秀直播更是受到网友的热捧。真人秀直播包括直播吃饭、睡觉、购物、聊天、唱歌等等,直播场景更是不受时间、地点、人物的限制,用户可以随心所欲拍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将视频中出现的无关人员个人信息暴露,或者观众可以通过视频中提供的相关信息推断出他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年龄、爱好等,[6] 这些个人隐私有意或无意间被泄露,轻则给他人生活带来困扰,重则导致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

(三)网络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高发频发

由于网络直播低成本、高回报的特点,吸引了大量的受众,也使得部分不法分子将的魔爪伸向了虚拟空间。如部分网站开通网络赌博平台,以多样引流方式吸引人员参与,通过利益诱惑,使其逐渐尝到网络赌博的乐趣,进而深陷网络赌博的泥潭,在囚徒心理驱使下,很多人无法自拔;根据近年来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看,网络诈骗多以投资理财、游戏充值等为主,不法分子抓住受害人贪图小利的心理,通过网络骗取受害人钱财。此外,网络直播带货易也滋生违法犯罪行为,例如不法商家借助网红主播的影响力,用利益交换的方式诱导主播与其达成不法交易,使主播为其实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掩护。[7]

(四)不当言论甚嚣尘上

网络主播围观直播给网民带来了更加直观的现场体验,但也因无法展现事件全貌,或是为抓取眼球脱离事件本质只突出炒作某一热点,更易带动、带偏网络舆论走向。个别网红在直播热点事件过程中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消费炒作当事人的特殊性来制造话题,甚至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带动粉丝对当事人“人肉”搜索,实施“网络暴力”,导致舆论放大失控,事件恶化。

二、网络直播乱象的成因分析

多元化的大众需求、多样化的互动方式促进着网络直播行业的飞速发展,但不可忽略的是,虽然低门槛促使更多人加入直播行列,低成本带给了直播行业丰厚的盈利,但是无形中也导致了直播主体人群的良莠不齐、直播行业平台的利欲熏心、相关监管部门的力不从心,这些均造成了直播行业的野蛮生长与无序发展。

(一)相关部门的监管力量难以匹配行业的迅猛发展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飞速发展,愈发呈现出平民化、草根化、多样化、非专业化等特点,海量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大量直播从业人员快速涌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虽已建立并逐步完善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体系,但在实践中由于网络直播涉及平台、商家、主播、观众等多方群体,加上相关执法部门整治手段少、力度不大,治理效果不太理想。一方面,网络主播无实际居住地址、流动性强,客观上存在监管责任不明晰的难题。此外,网络直播平台为了规避风险,不愿将平台数据交给政府相关部门,接受监管。由于监管部门无法从各直播带货平台获取数据,也就不利于公安机关对行业安全等进行全面了解、感知预警和先期处置。此外,由于网络直播作为新兴行业,互联网管理等部门的日常监管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导致了网络直播频打“擦边球”,甚至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主播还存在直播表演色情、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破坏了网络安全环境,而且危害着社会公共秩序。[8]

(二)行业准入门槛偏低造成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网络主播的从业门槛不断降低,网络直播只需要在直播平台上注册为会员,具有移动或者无线网络,拥有电脑、平板电脑或者手机等录制设备,外接支架、耳麦等就可以随时随地开播。简单的设备要求和粗糙的审核环节,造就了一大批无年龄限制、无职业要求和无身份审核的网络直播主体,这造成了网络主播群体素质的良莠不齐,缺乏相应的职业素养和法律常识,增加了直播平台的高风险性。正是较低的门槛、丰厚的收入吸引了大量人群争相进入主播行业。而作为内容生产者的主播,很多主播素质不高,难以提供高质量的内容,只能依靠暴露的服饰、挑逗的言语和“劲爆”的行为来收获自粉丝的“打赏”和“礼物”,这导致了部分主播为了吸引关注、博取眼球,直播内容严重违反伦理道德,触犯法律底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9]

(三)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不断挤压底层人员生存空间

网络直播已经进入了全民化时代,人人皆可为主播,人人随时可观看。随着映客、花椒等移动直播平台的兴起,网络直播平台的发展速度和火热程度超出了。现在,各种网络直播平台更是层出不穷,以抖音、快手、斗鱼等为代表的优势直播公司已经占据了行业的半壁江山。在直播行业市场已近饱和的情况下,各种“抢人大战”“烧钱竞赛”层出不穷,而中小微公司企业更是为了能够挤占市场份额,追逐经济利益,对平台直播内容把关不严,对网络主播的监管约束形同虚设,造成直播间相互效仿、恶性竞争,对许多直播间出现违法犯罪现象采取放任态度,不少网络主播开始游走在“灰色边缘地带”,暴力、色情、低俗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不断出现。同时,直播行业竞争极其激烈,网络主播之间的竞争也逐渐进入白热化,月薪百万以上的主播数量非常稀少,大部分主播收入较为一般,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部分主播为了一夜走红而不择手段,开始触碰直播的高压线,屡屡挑战道德底线与法律红线,直播涉“黄”、涉“暴”的不法勾当频繁发生,“直播造人”“直播打人”“直播贩毒”等事件骇人听闻,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巨大经济利益诱惑驱使众多从业人员铤而走险

据相关部门统计,预计到2022 年,网络直播行业产值将达到1000 多亿元。如此高的利润让众多公司、商家都想分一杯羹。在利益链条之下,一些直播平台急切地扩张着自己的行业份额,对于网络主播行为的监管,也日益弱化,甚至默许了那些“直播不雅视频”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受当前网络直播盈利模式的影响以及社会舆论烘托,很多“网红”主播年收入可高达百万甚至更多,折让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加入到了网络直播行业,网络主播在大众眼中已逐步发展成为当前的新兴高薪职业。主播只能能够夺人眼球,通过提供新鲜资讯、娱乐新闻、热点话题讨论、搞笑视频等的方式吸引观众注意,就可以获得粉丝关注打赏、刷礼物、广告植入等多重经济收入渠道,如各地频频爆出网友抛出重金打赏网络主播案例,充分说明经济利益的驱使已经成为网络直播日渐风靡的主要原因。正是在“粉丝经济”的巨大红利下,为了能够快速吸粉,“不择手段”地实现流量变现,让许多网络主播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方式吸引受众眼球,甚至利用直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治理网络直播乱象的创新路径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消除网络直播行业乱象需要全链条监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应紧密加强协作,重拳打击网络直播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不断维护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秩序。[10]

(一)健全行业法律规范,确保监管有章可循

当前,国家出台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和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逐步明确网络直播运营者、直播人员等主体责任内容,但依然在具体细则及处罚措施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此,需要持续完善现有法律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尤其积极推动出台《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等法规,加快推进信息安全保护、数据流动监管等立法,以此将网络直播各环节、全方位的纳入监管范围。[11]同时,尽快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对各种犯罪行为做出明确界定,制定针对性强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警示性高的惩罚机制,做到定罪量刑有法可依,保证处罚的科学与权威性,以此避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格从业源头审核,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网络直播行业准入门槛偏低造成了监管上的重大缺失,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首先,严格落实平台网络直播资格审核准入制度,网监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对平台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责令签订承诺书,一经发现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发布散播不当言论、违规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介入对其进行控制查办,提前对直播平台形成有效约束。其次,建立主播资质审查制度,强化平台主播信息审核力度。将网络主播实名制登记作为准入条件,一经平台登记,主播的全部行为将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直播平台不仅要对申请者的身份证信息、联系地址、银行卡账户等关键信息进行必要审核外,更要对申请者的直播工具、直播地点等详细情况及时采集,并在主播初次开播前开展人工的信息核验,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加强直播过程的监督与巡查,大力发挥观众举报、超管巡查、自动比对等功效,一经发现涉嫌违规违法的主播封停直播间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有关部门移交处理;对涉事直播平台进行相应处罚,放纵和监管不力平台企业可以拉入“从业黑名单”进行封停处理,纳入诚信体系。

(三)优化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多元联合执法机制

网络直播管理需要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加强执法协作,凝聚共识,以此实现多元共同治理目标。首先,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可以由政府牵头联系,成立联席会议或者协同治理小组,整合广电、文化、网信和公安等部门资源,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并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做到对直播内容全面覆盖,实时监管。其次,强化横向联系,共享信息资源。应打破各部门壁垒,畅通网络监管平台资源,实现通信管理部门、公安网监等部门以及大型的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广电、市场监督和电信等执法、监管部门做到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相辅相成,相互补充。最后,明确整治重点,公安机关特别是网监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定期对各大直播平台进行巡逻检查,主动发现直播平台中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在此基础上与网信办积极配合,与其他网络监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网络直播乱象进行有效治理。对于未经许可经营的网站运营商予以处罚,对于有违规播放、出现内容“低俗”情况的相关直播平台,情节严重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对于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个人予以严厉打击,不断斩断非法网络直播中的利益链条,推动网络直播平台健康发展。

(四)提高技术监管水平,实现精准靶向治理

当下,可以根据网络直播行业的特点,结合人工智能与计算机物联网技术,不断提高直播内容审查的效率和范围,及时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内容,避免其负面效应的扩大。首先,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综合运用人脸识别、视频检测、身份证识别等技术推进实名认证精准化,并定期进行复审,对信息不全、错误和认证不统一的违规账号予以主动限制、责令注销和封停。其次,打破技术瓶颈,完善直播内容甄别技术。我国目前一般均采取网络直播采取流量监管模式,对流量进行信息捕获并监管,可以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做法实行的“分级—过滤”先进模式,对直播平台和主播根据信用评价等级,从端口控制;对后台流量监控时,特别留意流量的异常增多时间点,利用大数据把控直播的动态变化,快速准确地识别直播内容是否违法,构筑起网络直播的安全屏障。再次,增强实时监测水平,及时介入违法过程。在增强网络直播实时监测技术水平和提高技术监管效能的基础上,主动加强对直播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智能打码、关闭弹幕信息,并通过直播平台后台切入方式及时干预直播进行,以此阻止负面信息传播。最后,寻求域外信息辅助,通过各直播行业提供的人员黑名单,对相关人员进行直播屏蔽,并建立敏感词汇过滤系统,动态抓取网络平台异常信息,以此实现精准化治理和监管。

(五)加强行业自律自治,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不仅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主动监管与积极引导,更需要行业自身的自律自严。首先,要建立行业规范。直播平台面临着行业发展的交叉路口,制定符合行业约束性条款,避免业内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方可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其次,鼓励和引导行业组织力量参与治理,依靠诚信自律保持良性发展,守住诚信底线,营造和谐有序网络环境,实现直播平台可持续性发展。最后,积极推动技术监管引导行业自律,探索联合知名网络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建立“行业自律联盟”,定期清理低俗不良信息,共同净化网络直播环境。

猜你喜欢

主播监管
『人气』主播
第一次做小主播
综合监管=兜底的网?
对强化简易升降机监管的若干思考
中国蓝主播
我是小主播
我是小主播
我是小主播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