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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路径探析

2022-02-24刘护国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高校学生培育法治

康 晨,刘护国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一、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构成要素及现实意义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1]新时代不仅明确了我国法治教育进入全民教育的新阶段,更指出青少年法治素养的重要性。新时代契机下,高校学生作为国家未来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理清其法治素养的构成要素对国家建设、高校发展和自身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1.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构成要素

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是在特定的历史定位中,结合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在规范化、系统化、互动化的高校法治培育体系中形成的,主要包含五个基本构成要素:宪法为根本的法治知识、德法兼修的法治文化、细化于心的法治信仰、规范而严谨的法治思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法治实践。

(1)宪法为根本的法治知识。夯实的法治知识是法治素养培育的基础。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形成,首先需要学习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本质特征。其次需要掌握以宪法为根本,辅之民法典、劳动法、刑法等部门法的法治知识,了解作为公民自身享有的权利、遵守的义务,这是法治知识的基础理论。最后还要根据自身不同专业和未来职业需要,学习相关的法治知识。

(2)德法兼修的法治文化。文化是精神的载体,法治文化是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产生情感依附的关键。新时代高校学生的法治文化应在德治和法治紧密结合下开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在弘扬德治教导精神的同时积极发挥法治约束作用,形成德法兼修的法治文化,不仅有助于学生产生积极的法治情感,更有助于高校提升大思政的教育实效。

(3)细化于心的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公民从内心认可法治的表现,是支撑法治素养形成的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曾多次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3]。高校学生在大学阶段正是自身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此时培育学生在心中信仰法治,才能实现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即培育具备法治素养的新时代大学生。

(4)规范而严谨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具有法治信仰后,面对实际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以法律制度引导人们日常的行为习惯。高校学生在遇到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时,在实际行动之前以合法性规范自己,以证据为依据,通过法律法规约束自身,运用规范而严谨的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不仅有助于高校学生践行法治实践,更能有效帮助学生规避生活中的感情用事。在法治思维的指引下,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明晰法律规定,依法办事,是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在个人层面的实际表现。

(5)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法治实践。法治实践是法治素养的外化行为表现,是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在具备法治知识、法治文化、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后的实践活动,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高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高校学生作为学习者。在平时的生活中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检验自身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另一方面,高校学生作为践行者。在校园和社会中,运用法治实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自己或身边人遇到的不法侵害行为,使其成为自身的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

2.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现实意义

(1)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随着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国家各个方面的法治发展都需要法治人才去推行。新时代高校学生作为国家未来人才的储备基础,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法治素养的培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并且,高校学生具有接受力强、传播快、影响广的特点,他们的情感、行为等不仅会影响其家庭,更会影响他们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因此,提升高校学生法治素养,不仅能够加速国民教育中的法治素养深入人心,带动整个社会的法治素养;更能加速法治社会的建立,对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意义。[4]

(2)适应新时代高校学生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提升法治素养是促进学生个人发展的内在要求。高校学生是国家未来人才的储备库,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法治社会逐步完善,无论是在校学生还是社会人员都应具备一定的法治素养。这不仅有助于在网络信息时代,大学生面对社会热点问题时,获取权威法律的解读;更有助于提升其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面对纠纷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我们也看到社会中大学生涉诉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加强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各项活动,不仅是对在校学生成长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大学生得以全面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困境

1.河北省部分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现状

以河北石家庄为例,从2022年1月至3月,笔者通过问卷、访谈的方式对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石家庄法商职业学校4所院校的2 000多名学生进行了法治素养培育现状调查,回收问卷1 350份,其中有效问卷1 180份,有效率87%。通过数据分析和实际调研,高校学生法治素养随着年级的增加而需求增加,女性比男性更加关注自身法治素养,地域差异性对于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影响不大。高校学生均掌握基础的法治知识,但是在法治文化方面培育方式单调,导致法治信仰不坚定,“人治”情况仍个别存在,法治思维对自身的约束有限,因法治实践缺少锻炼平台,导致在实际应用中,出现无法依法维护权益等问题。这说明高校学生具备一定的法治素养,但是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2.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困境

(1)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力量薄弱。首先,在高校学生法治知识的获取方面,目前基本来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随着教材的改革,法制基础方面只剩下一章。[5]大多数院校该门课程授课师资来源于思政教育背景的教师,未接受过专门的法学学科训练。[6]因此,高校的施教主体缺乏专业背景知识,教师在授课时无法对书本上的内容进行深入剖析,无法让学生对法治内涵融会贯通,严重制约高校学生(除法学院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其次,施教主体专业团队缺失。高校在法治教育方面,均没有形成单独的学科,也就无法进行教学的交流研讨以及形成教、学、研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师资团队。最后,高校层面缺少法治素养培育的合力。一方面,高校缺少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多数高校对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只是依赖于教学或校内单个部门的努力,并且忽视外部社会资源的利用,无法形成法治素养培育的合力。

(2)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模式单一。目前,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教育内容单一,主要依赖于课堂说教式教学,大部分高校通过“思政课”进行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课堂培育,采用的是大班教学。一方面,授课教师多是按照教材照本宣科;另一方面,培育内容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环境相脱离。

培养方式亟待深化,目前高校仅是停留在学习基础法治知识层面,欠缺与时事热点的融合以及实践互动教学环节,使学生缺乏对法律约束力的认知与感受,无法有效形成法治思维;丧失将理论学习转化为运用法律思维和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当学生遇到购物的消费陷阱、兼职的劳务纠纷等常见的法律问题时,常常无法凭借自己的能力加以解决,致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此看来,单一的法律知识培养模式已经落后,无法满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时代大学生的切实所需,无法真正地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更难以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7]

(3)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养缺乏反馈机制。2021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其中“师生法治教育”部分仅占7%。反观现实中,高校大都没有形成自身关于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评价反馈体制,无法做到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实效的动态调整。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是一个递进式的系统工程,在实践过程中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没有科学的评价反馈体制,就无法准确地总结开展法治素养理论教育的成效、研判法治素养培育实践工作的开展形势、改进法治素养培育的实践、实时动态调整法治素养培育的工作内容。

三、新时代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

1.对接社会资源,增强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力量

(1)提升施教主体专业性,加强高素质专业团队建设。首先,完善高校关于学生法治素养提升的顶层设计,学校法治工作由专门的校领导分管,内部在明确高校独立法治管理部门基础上,建立深入各学院和部门的法治联络员制度,组成由各行政部门、各学院、各专业班级构成的高校法治素养培育团队,使团队建设落实到高校组织末端。同时,校内通过阶段培养、实践训练、目标考核等形式对现任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施教主体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施教主体的专业性,探索性地建立法治学科专业教师。

(2)引入多元主体,加快高校法治素养培育队伍培养。协同发力,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施教主体构成除了高校教师外,积极引入政府、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律所等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施教主体多元化,整合法治教育资源,组建包含思政、法律、律所、法官等在内的高校学生法治教育施教团队,相互学习,培养共同体理念,建立关于法治素养的教、学、研联动培育体系,使施教主体在协同互助、信息开放、资源共享的联动培育体系中,获得归属感和认同感,切实增强高校学生法治素养施教主体的专业性,充分发挥高校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的主阵地作用。

2.创新法治素养培育模式,构建全程培育路径

(1)立足本土资源,丰富培育内容。一方面,充分立足本土资源。针对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内容,增加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带有地域性的红色文化内容。在进行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中,注重思想道德与法治的互通、互助、互补,丰富法治文化。以河北为例,西柏坡时期华北人民政府的法治建设和实践,不仅为我国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更极大地弘扬了红色法治文化。[8]另一方面,在传授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治理论同时,充分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需求,按需开展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在新生入学期间,侧重开展与校园有关的法律知识传授,如校规、针对考试作弊的法律法规、与校园贷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在大二、大三年级,侧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刑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传授;在大四年级,学生即将面对职场,侧重开展与职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授,例如民法典、税收缴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与学生实际学习、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法治内容。授课内容增加实际案例,采用分组讨论、角色转换的互动形式,既能提升学生的兴趣点,也有利于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

(2)打造系统化法治素养培育方式。打造“智慧平台—精准普法—实践活动”的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方式,开展全过程、广覆盖的法治素养培育。搭建智慧线上平台,充分利用校内融媒体资源和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构建学生法治文化素质线上培育服务体系。开设网络法治文化专栏,定期向学生推送普法短视频或动漫,让法治教育更贴近生活,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在普法对象方面,探索性地建立菜单式普法。通过“因材施教,量体裁衣”,以专业为导向,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需求,设立富有专业特色的精准法治教育内容。在实践活动方面,要注重传统形式与创新形式相结合。以所在地市为地理界限,主动与周边中小学进行法治实践合作。在高校内培养普法志愿者,建立专门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教育帮扶队。这种主动改变而非单纯被动接受的形式,不仅能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法治素养,更能直接提升地方公民的法治素养。

3.注重培育反馈,双向互动反馈评价体系

基于供需对等的动态平衡,建立法治素养培育工作的评价机制。通过将课堂授课、实践活动、学研产出等纳入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双向反馈,通过问卷、采访、线上投票等方法,在活动前后获得施教主体和受教主体反馈评价,改进完善接下来的工作,更好地提升学生对于有关法治或法律问题的接受度,提高校园法治素养的实效性。并将反馈评价计入学生的考核中,督促其积极参与法治素养的培育。[9]校园内双向互动的反馈评价体系,不仅能够对施教主体的工作进行动态调整,更能直接提升受教主体自身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良性循环,提升培养的实效性。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高校通过构建校内外多方联动培育路径,搭建校内外双向实践基地,探索开展菜单式精准普法,做好动态的反馈评价体系,形成高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良性循环,进而积极有效地整体推进高校学生的法治素养提升,使校园内的学生成为具有法治素养的新时代青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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