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对策探究
2022-02-21曹永萍张捷
曹永萍 张捷
摘 要: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解决实体经济尤其经济链条中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国家以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经济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2021年8月,国家工信部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强调:“将与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推动发展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内蒙古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信息共享、风险管控、融资效率等方面仍存在较大障碍,经济链条中上下游企业“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本文从培育政策环境、拓展上下游应用、提升运行能效、补足薄弱环节等方面,提出加强内蒙古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产业链 供应链 金融创新 實体经济
在经济发展新格局、供应链经济的大背景下,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起着压舱石的作用,影响着经济发展新格局目标的实现。内蒙古要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拓展应用范围,扎紧风险敞口,提高融资效率,强化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新格局构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培育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
内蒙古应高度重视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的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根据产业链供应链经济变化新特点,加快培育适宜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需求与供给相协调,使其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是加快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各项政策落地。近年来,国家为大力发展供应链经济,出台了很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以此来推动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些政策落地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内蒙古要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格局与供应链经济的发展机遇,出台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扶持政策,扎实推进各类相关政策有效落地落实。
二是提升供应链金融在业务中的比重。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在各项业务中的占比,对其资金需求、金融服务要积极给予优先与重点保障,加大关联产业与行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为供应链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宽松与良好的环境。
二、打造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闭合回路”
沟通衔接不畅、信息资源难共享是内蒙古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平台为抓手,加强链上企业统一管理,合理统筹资源分配,全面高效促进链上企业协作共赢。
一是积极搭建现代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平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以核心企业为重要节点,构建多样化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平台,加强各功能平台间的沟通与互用,实现平台各类数据的互联互用,完善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功能,更好地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或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平台“多对多”功能,即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应的不仅仅是多家链上企业,还可以是多家金融机构,使更多的金融机构可以从平台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客户,销售自己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实现融资业务从“线下人工”到“线上智能”。
二是加强对链上融资额度的统一调配。加强融资额度顶层设计,优化合理配置链上融资额度,对不同主体分别实施额度管理,满足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融资需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差别化信贷管理,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业务激励约束及容错纠错机制,科学设置链上融资考核指标体系。产业链供应链融资业务,要全额纳入核心企业授信进行统一管理,并遵守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是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供应链经济的核心作用是促进链条上关联企业间密切合作,推动供应链经济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增进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推动成立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协会,在企业与金融机构间建立沟通长效机制,打通企业与金融机构间信息壁垒,促进金融机构和供应链上企业的合作与共赢。
三、延伸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功能触手”
要打破传统金融单一“融资”功能,依托新技术,聚焦新热点,破译新属性,针对新问题,延伸和拓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新功能,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是不断创新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核心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资源的抱团力度,推出高含金量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和产品,让供应链条上各类参与者都能选择适中的融资方式。对链条金融业务进行功能升级和优化,降低手工操作成本和操作风险。加大金融科技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应用,完成供应链场景化API产品,建成覆盖应收、预付、存货、场景金融等线上产品体系。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产品组合销售和精细化研发,做大、做长产业链。
二是发挥保险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中的独特优势。在产业链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稳妥开展各类信用保证险业务,放大保险服务对企业信贷增信分险功能,为上下游链条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参与区域性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为科创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创新“服务+保险”方式,链上布局大健康、养老、城市灾害等服务业态,助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和创新,支持订单农牧户参加农业保险,将金融服务延伸至种植户、养殖户等终端农牧户,以核心企业带动农村牧区企业和农牧户发展,开发覆盖农牧业全生产链的保险产品,发挥价格指数保险作用,打造特色化农牧业保险模式。
三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目前内蒙古多数农牧业经营主体呈现散、小、弱的特征,普遍存在融资难、销售难、控制成本难、防控风险难等方面的问题,而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要引导金融机构“量体裁衣”,探索符合实际需求的乡村振兴金融产品体系,完善已有信贷产品和创新信贷产品相结合,推出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的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着眼于农牧业生产、收购、运输、存储、交易全产业链,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模式,创新各类供应链金融产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四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加强链上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动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绿色指数产品、绿色保险等创新产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机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绿色项目以及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例如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绿色金融制造贷”,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绿色工厂建设。尽快明确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路径、责任,明确气候投融资标准,明确各行各业不同技术水平所对应的碳排放转换系数,便于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循环速率”
硬件技术落后、信息不对称、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是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高效运转的制约因素,要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加强技术、政策、制度创新,巧妙借力,提升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程度,全面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运转效率。
一是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智慧化程度。推动营销智慧化,通过智能营销平台按照目标客户精准筛选,根据筛选结果引导客户经理营销目标企业,并借助线上渠道做好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营销工作,提升批量获客能力。推动产品智慧化,客户端产品服务完全实现线上化,推进数字员工对链上金融产品审批,提升审批的客观性及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各方面协同效用。推动管理智慧化,打通行内业务管理部门间“门户”,推广额度启用、远程智能核保、贷后管理、企业运行监控、抵质押物看管等内部管理性事务的自动处理或线上办理,推动链上金融服务智能水平提升。
二是优化链上企业融资授信政策。设计支持核心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差别化政策,适当给予优质核心企业金融政策方面的优惠,对于承担供应链上信用担保的核心企业,实行有差别的利率政策,鼓励核心企业主动履行确权、担保等责任。将第一还款来源状态作为最主要的授信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据,积极推进链上非核心企业的信用贷款。
三是加大商业票据汇票交易市场化程度。积极培育商业票据交易市场,让票据交易成为投资客新的投资渠道,大力发展第三方对核心企业的信用评估制度,让核心企业的信用等级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为优质核心企业提供更宽的发展空间,加强基于商业票据的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如允许其资产证券化,为供应链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金融资源。
五、丰富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社交圈层”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开放合作,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推进高标准示范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多方位、深层次合作,探索一条合作共赢发展路径。
一是加大产业链供應链金融开放力度。要走开放式发展道路,构建面向链上金融场景和渠道的开放银行,充分发挥开放API模式业务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支持作用,将金融产品完全展示给链上企业,并实时进行交易。积极探索与物流、消费等领域的链上金融合作机会,拓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新领域,通过开放银行主动对接链上优质核心企业和平台,与核心企业、金融科技公司、供应链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等多方合作,打造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各方共生发展的“生态圈”和“朋友圈”。
二是建立政企银战略联盟。通过产业互联网平台,引入政企银等多方机构,建立多方共赢的战略联盟。引入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基金等多元化金融机构,拓宽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来源。积极引入第三方服务和监管机构,参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制定、资金结算等工作。加强与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提高平台知名度,实现短期内平台交易额提升。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提升平台创新能力。
三是深化国际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立足“一带一路”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共推开放包容国际合作,畅通要素跨境自由流动与金融跨境支持。加强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5G等前沿领域合作,共同打造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寻新的增长动能,拓宽新的融资渠道。加强与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对接,共同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拓展合作领域,积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
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薄弱链节”
针对目前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存在的一系列薄弱环节,利用科技和政策手段,实现资金、物流、信息等要素的综合管理,将链上个体不可控风险转变为整体可控风险。
一是提高金融风险防控水平。加强现代金融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效率,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加强金融科技对链上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从授信企业“单点”风险管理模式向产业“链条”全风险管理模式转变。构建大数据动态风险监控系统,实现链上金融风险可控可解。
二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合规管理。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创新,禁止借金融创新之名违法违规开展业务。加强链上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加强对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交易情况的监控,分析链上历史交易记录,加强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第三方数据等信息的跟踪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三是加强链上小微企业管理。基于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大、不良贷款高等特性,要重点关注链上小微企业运营,适当给予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等优惠政策,对于经营不善或暂时陷入困境的链上小微企业,及时介入和指导,对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运行影响较大的,由政府兜底,适时减免其呆账坏账,对其产生的呆账坏账积极实行税前核销,消除链上短板与薄弱环节,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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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