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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格伦瓦尔德的“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评析

2022-02-14姜小慧吴俊杰

关键词:解释学远景建构

姜小慧,吴俊杰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

“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理念自提出以来,一直致力于探索对创新(尤其是科技)进行定向与型塑的有效途径,使创新能够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进而使创新及其产品能够产生“促进科技进步、竞争性的社会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正义、性别平等、社会稳定和基本权益,保证生活质量,保障高水平健康与环境”等正果(right impacts),从而帮助人们过上好生活(good life)[1]。但是,由于新兴科技的使能特性使得对技术预测遇到了“认识论质量(epistemological quality)”[2]35-50问题,从而使基于技术后果预测的技术评估及决策方式失去了可靠性,也就是说技术型塑的后果主义路径行不通了。同样,由于新兴科技发展的不确定性[3],责任的评估与归属[4][5]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如何在“已知”甚至是“未知”中规约未知及责任评估问题,就成了负责任创新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德国国家技术评估中心主任、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哲学教授阿明·格伦瓦尔德(Armin Grunwald)所提出的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正是希望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解决方案[2]。

一、“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提出的背景

负责任创新研究经过了将近二十年的发展,虽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是存在两大根本性的困难:

(1)技术预测面临“认识论质量缺陷”问题。新兴科技的概念是指过去大约二十年内出现的几条新的科学研究和发展路线,如纳米技术、合成生物学、增强技术、机器人技术、不同的“组学(omics)”技术和气候工程。这些新兴科技具有一些共同特征:“①新兴科技的发展模糊了科学技术的传统界限,导致了技术科学的出现;②新兴科技发展提供了使能技术(enabling technologies),但对其未来后果知之甚少;③围绕新兴科技领域形成了特定的交流模式(希望与恐惧的交织与较量)”[2]13。新兴技术的这些特征给技术预测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传统技术评估的做法是对技术发展的后果进行预测,然后基于预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在新兴科技领域,后果主义路径遭遇了不确定性[6]的问题,从而会降低科技预测知识的“认识论质量”。因此,在新兴科技领域,后果主义评估路径已经不适用于新兴技术的评估与定向。

无论是传统的技术评估,还是“负责任创新”新理念,其目标都是对技术发展方向进行规约,使其向着“正果”方向发展。如上所述,新兴科技的使能特性及后果主义路径在认识论上的不可靠性,使得对新兴科技进行定向变得困难重重。无论是使能空间还是对技术后果的预测都是以猜测性、思辨性为主。现有的对技术远景的预期,无论是悲观主义的还是乐观主义的,都缺乏客观性和可靠性。看似作为技术后果的预测,实则只是一些猜测性的图景而已,比如当前对于人工智能未来的各种预期版本都缺乏必要的可靠性依据。格伦瓦尔德指出,后果主义路径的问题在于试图对“未来”进行线性定向,也就是试图基于“未知”来规约未知,试图寻求一种基于“不确定性”的“确定性”,而且,由于我们缺乏关于“未来”的可靠知识,所以这一途径必然是“运气”导向的,在技术型塑方面还是无法避免地陷入“科林格里奇困境”[7]。

(2)“负责任”面临责任评估和分配难题。责任概念是“负责任创新”的另一核心概念,不同于法律责任的理解,它具有更强的伦理意义。自从汉斯·约纳斯的《责任原理》出版以来,技术伦理领域的责任探讨更多地倾向于预防性的积极责任观念[8]。“负责任创新”研究更是积极寻求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技术创新实践过程中,明确——谁做了什么,为什么负责,向谁负责,负有多少比例的责任,怎样负责[9]。在新兴科技发展过程中,技术创新往往与复杂的责任问题联系在一起,比如责任主体缺失、多主体(即多手问题)[10]、责任分配困难、因果关系不明确、道德过载等问题。不可靠的后果主义评估路径同样为责任评估及责任分配造成了困境。新兴科技的使能特性使得使能技术嵌入到技术产品中,虽然是作为产品的关键部分,但是对产品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却无法承担全部责任。同样,凝结在产品后果中的责任体现为一种共同的消极的责任,这既不是“负责任创新”所提倡的积极的预防责任形式,也不能够超越集体责任困境[2]25-43。

二、格伦瓦尔德“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模型及其内涵

格伦瓦尔德指出,“负责任创新”关注的焦点并不在于新兴技术本身,而在于新兴科技所产生的社会—技术意义。“只有科学技术进步及其预期与它们可能产生的社会后果和影响之间构成的社会技术结合物(socio-technical combination),才能引发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辩论”[2]2。这里的社会技术结合物就是新兴科技的社会—技术意义。在他看来,“负责任创新”并不关注技术是如何产生,以及技术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它关注的是科技与社会相关作用之后会怎么样的问题,而这些都蕴含在新兴科技可能引发的叙事当中。故事的创造过程也是意义被创造和赋予的过程,故事之间的交流和碰撞也是意义的传播过程。社会—技术意义的建构与赋予对科技的社会接受还是拒绝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2]3-8。同时,责任的归属问题也寓于其中。

格伦瓦尔德认为,“想要理解的愿望”[2]173是负责任创新与传统解释学之间的共通之处,但理解新兴科技的社会—技术意义又不同于对经典文本的解读,而是与海德格尔(Heidegger)、伽达默尔(Ga‐damer)或利科(Ricoeur)的哲学方法更加契合,尤其是利科的叙事解释学[2]173,因为新兴科技意义的讨论和交流正是通过叙事形成的。在这种视角下,解释学的文本就变成了广义的“社会文本”[2]61,既包括传统书报影视媒介,也包括社会现象、社会活动、公共辩论等文化历史叙事。

格伦瓦尔德认为,在对新兴技术进行解释学的理解时,其“社会文本”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有关技术未来发展图景的各种技术远景未来(tech‐no-visionary futures);二是新兴技术在各领域的定义和表征[2]4。技术远景未来就是对技术发展的未来图景及人类与社会的未来形象进行的设想或想象,通常是基于假设和思辨而来的。技术远景未来是叙事的一种,每一种远景都讲述了一个故事,都有其“作者”,这些作者通常是科学家或者科学管理者,不同的作者会给出不同的创作和不同的故事,远景从来不止一个。远景创作的过程也就是对科技进行社会—技术意义赋予的过程,比如,在某种技术的影响下,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形成怎样一幅图景。

技术远景未来的差异性导致彼此之间的争议,这些“有争议的未来”为负责任研究与创新辩论提供了大量的实质内容[2]3。技术远景未来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可以是电影、小说等文学作品,也可以是严肃的学术研究、政策建议。其中有很多是值得深究的内容——技术远景未来是由谁提出的?出于什么目的?什么立场?为了获得基金的资助,还是为了引导公众对技术的接受?正因为如此,格伦瓦尔德指出技术远景未来的认识论意义在于当下而不是未来,技术远景未来中包含了关于当前世界的“元信息”[1]7。元信息包括与技术远景未来被创造和交流相关的当前世界的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种远景未来就是即将到来的现实。技术远景未来的解释学价值更多在于当下,“这些远景告诉我们关于当下的什么?其中隐含的批判意义是什么,它们要求我们做出怎样的改变?”[11]。因此,社会—技术意义不仅是通过远景的创造而被赋予,更是通过远景之间的交流和博弈而被赋予。

理解社会—技术意义的另一主要文本来自于相关的定义和表征。格伦瓦尔德首先对定义和表征进行了区分:定义具有一定程度的精确性,也更具技术性,需要对研究的边界进行界定,同时也包含某些方面的意义;表征是对定义的注释和对属性的描述,表征在精确性方面不如定义,但在解释定义和隐含意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格伦瓦尔德认为,定义和表征常常与特定的社会认知联系在一起,定义和表征分别存在于一个连续统(continuum)的两端[2]66。“在定义中,科学和技术的方面处于最重要的位置,而在表征中意义的社会归属更重要”[2]66。

格伦瓦尔德指出,科技进步本身并不需要对科技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定义和表征的需求通常来自于科学的外部(比如社会及政治原因),其目的是为了构建科学与外界的交流,与资助机构、监管机构和公众的交流(比如限定评估对象和边界),以有利于技术评估的进行,从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基金的资助提供依据。同样,定义和表征也并不是纯粹的学术活动,而是包含了相关行动者及其动机。因此,定义和表征的形成过程也充满争议。“新出现的科学和技术领域通常都会带来挑战、不确定性,以及关于其适当表征和描述的辩论,直至形成清晰的定义”[2]19。某一技术的定义和表征都是通过相应论证过程逐渐建构起来的,其争论过程也是元信息的一部分。格伦瓦尔德以纳米技术和合成生物学的定义过程为例,说明其中的争议性和建构性特征。对于一种新的科技而言,它的定义可以有多个候选项,它的表征也可以有多种形式,这个时候,不同的定义和表征选项都各有侧重,对相关的评估和决策影响也不相同。定义和表征一旦被采纳,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决策就会对科技在未来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作用。

格伦瓦尔德认为,从解释学的视角来看,新兴科技的社会—技术意义建构过程可理解为基于上述“文本”的解释学循环过程(如图1)。“意义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归属,无论是通过技术远景还是通过表征,都被视为解释学循环:现有意义得到交流和讨论,并在此过程中加以补充或修改”[2]5。如图1所示,在某一时间点,某些行动(通过远景、定义及表征等的创建和交流)创造了社会意义。随后,在初始阶段的推动下,将产生各种争议和讨论,继而做出相关的发展决策,技术实践向前推进,从而产生各种实际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远景、定义、表征和争论,然后促成相关科技决策,技术实践再次向前……这样,一个解释学循环就建立起来了。

图1 在解释学循环及其刺激中创造新兴科技的意义[2]5

格伦瓦尔德将纳米技术作为新兴科技社会—技术意义建构过程的范例[2]79-100。20 世纪90 年代,纳米技术产生之初,由于它在新材料领域及推动系统性创新方面的广阔前景而备受推崇,“微型化技术”为我们承诺了一个更美好、更清洁和更智能的未来。纳米技术在科学和政治传播中被大肆宣扬,从而形成了公众的积极认知,纳米技术为公众构筑了一个积极的乌托邦远景。2000 年左右,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纳米技术可能引发的黑暗远景被一一揭示出来,“灰蛊(Grey Goo)”“纳米机器人”“控制论永生之梦”都是这一时期形成的有关纳米技术的反乌托邦远景。另一方面,人们也开始担心纳米结构进入环境之后,可能对环境和人体本身造成的影响问题。但是人们并没有陷入矛盾心理而止步不前。纳米技术黑暗远景的揭示促使人们开始考虑其中的风险和责任问题。这促使美国国家纳米技术中心通过了纳米技术的负责任发展战略,在英国、荷兰等国引发了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的关注与辩论,从而广泛影响了相关科技政策的制定。随着辩论和讨论的日渐充分和深入,纳米技术现在已经转变为一种常规性技术领域,在这个领域内,人们会冷静地讨论技术的评估与风险问题,而不再是借助戏剧化的远景进行纯粹思辨性的辩论了。纳米技术的常规化过程,被格伦瓦尔德称为“社会移植”(social appropriation)过程。

机器人技术发展的故事则是沿着另一路线展开的[2]101-122。机器人技术本来是一种新兴技术,但在公众的认知里,却是一种早已常规化的技术,这是因为机器人技术的未来远景早已经随着文学和影视作品进入公共生活,经过公共讨论,在公共认知里被常规化,即技术远景代替技术本身完成了社会移植过程。因此,不同技术的意义建构过程也是不同的。新兴科技的发展轨迹并不具有共性,各个技术领域的社会意义形成都有其独特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建构性。

三、格伦瓦尔德“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的意义

(1)负责任创新的解释学进路将社会-技术意义理解成社会建构物,既不具有先验性,也不具有决定论意味,而是在解释学循环中被创造和归属的。格伦瓦尔德认为,社会—技术意义是在某种具体的语境中由具体的社会技术集群(socio-techni‐cal constellations)[2]105所创造,它是通过争议、辩论及论证而被建构起来的社会建构物。所以,意义并不是客观必然的存在,它可以被赋予,也会被质疑。“意义并不是抽象的,但必须始终使其更加精确,如某一特定语境中某物(对象)对于某人(接收者)的意义。只有在这样一个集群中,才有可能询问关于特定意义归属的论据。这也清楚地表明,意义不是一种客观地与其对象相关联的本体论属性,而是通过论证来归属意义的”[2]13。

(2)社会—技术意义建构的解释学循环的起点即初始阶段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是“负责任创新”能够介入技术发展过程的最上游的切入点,也是负责任创新能够型塑科技发展的最早阶段。在这个阶段将要完成意义的初始赋予,这既开启了新兴科技社会意义构建的过程,同时也制约了这一过程,“因为决策是在这个阶段做出的,它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辩论,而且有时由于出现了路径依赖关系而很难纠正”[2]43。同时,这一阶段既体现了社会技术集群中的各利益相关方(行动者)对于社会—技术意义的理解,也意味着各方将成为推动循环过程的责任主体。

(3)“负责任创新”的解释学进路将意义创建及归属过程扩展为责任对象,从而完善责任评估。在格伦瓦尔德看来,责任的分配与评估问题在社会—技术意义建构的初始阶段就已经开始了。在社会—技术意义建构的解释学循环中,责任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方面是与新兴科技在未来产生的后果相关的责任,即因果责任、追溯性责任;另一方面是与社会意义归属过程本身相关的责任,即角色责任、义务责任。目前关于新兴科技责任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有关后果的问责方面,而对于意义建构中的角色与义务责任问题则鲜有关注[2]19。因此,格伦瓦尔德建议将负责任创新的所关于的责任领域加以扩展,也就是将意义建构与归属过程中的责任问题也涵盖进来。只有充分理解哪些主体参与到科技的社会意义建构过程中,才能进行有效的责任评估。

格伦瓦尔德指出,虽然责任评估应该是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核心任务,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系统地使用责任评估的概念。而且,技术远景等猜测性技术后果的认识质量问题也使责任评估陷入困境[2]19。责任评估的目标是对各个争论对象的责任进行评估,并适当分配有关行动者的责任,以符合“负责任创新”所特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和透明性特征[2]36。他认为,当我们论及责任问题时,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澄清行动和决策中的具体责任。在负责任创新研究中,责任问题则更加具体为对仍有待做出的决策的责任追究和责任分配。但是,对于新兴科技而言,却面临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新兴科技的使能特性将创造更多的新的行动可能性,而这些可能性中的责任是不明确的,责任的分配与问责机制也不完善;其次,应用现有的责任结构处理相关问题时,将面临适用性问题——现在机制在多大程度上是适当的。因此,“负责任创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克服这些异常或是争议,并就受影响领域的责任结构达成共识[2]32-34。

(4)针对上述问题,格伦瓦尔德提出从实用主义角度来理解责任概念,将责任视为一种社会建构物,也就是进行责任归属的社会过程的结果。它将责任主体与其客体结合起来并以规范性的和认识论的术语将这种关系嵌入其中[2]33-34:①某人(行动者,例如科学家或监管者)被假定有责任或必须负责任(将责任分配给她/他);②某事(行动或决定的结果,包括意外的副作用);③规则和标准(一般是在各种情况下都有效的规范框架,例如,行为守则中规定的法律、条例和负责任的行为规则),以及与之相关的规则和标准;④现有知识(关于所审议行动或决策的影响和后果的知识,也包括元知识——关于所涉知识和不确定性的认识论状态的知识)。

格伦瓦尔德将第①②项条件划分为经验论维度,第③项条件划分为伦理维度,第④项条件划分为认识论,这三个维度就构成分析责任概念的EEE方法。对照“负责任创新”在新兴科技领域的境遇可以发现,在三个维度上都存在问题[2]34-37:首先,从责任的经验性维度看来,责任归属是特定行为者所做的影响他人的行为。经验性部分涵盖各领域的行动者集群、团体、机构和可能涉及的个人,包括他们的关系、问责制、权力关系等,简短而言,就是被审议领域的治理模式。因此,责任归属变得困难,同时责任归属还会影响该领域的治理问题;其次,责任的伦理维度包括责任标准及其伦理背景等所有规范性问题,包括权衡不同的、可能相互抵消的问题。这一维度还涉及一个未来性的部分,因为伦理并不能提供一套一成不变的规定和原则,这些规定和原则只适用于即将出现的问题和挑战。也就是说,从责任的伦理维度来看,需要提出赖以判断审议中的行动和决策是负责任的或不负责任的标准和规则,或需要找出如何使行动和决策能够(更加)负责任的方法。而且,如果出现规范上的不确定性,例如由于模棱两可或道德冲突,就需要对这些规则及其正当性进行伦理反思。最后,责任的认识论维度要求对责任主体的认识论状态和质量具有准确的认知,而新兴科技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得责任主体的认识论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即要面对“认识论质量缺陷”问题。所以,从以上三个维度来看,“责任问题不仅是抽象的伦理判断问题,还必然包括具体的社会语境和治理因素(必须以经验的方式对待)问题,以及现有知识的认识论质量的问题”[2]35。

从责任的EEE维度来看,新兴科技的责任问题刚好具有经验性强(叙事性强)、认识论质量不高及伦理关联度强的特征。对各个新兴科技领域都要从这三个维度进行具体分析。格伦瓦尔德认为由于新兴科技未来后果的认识论质量缺陷,我们要谨慎使用后果主义模式。相反,应该从经验性维度,来审视技术远景未来对于当下的价值和意义——某个远景是由谁提出来的?理由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是否是为了某些集群的利益而提出的?这一远景是否接受了透明的民主讨论,通过这样的审查,使得远景创作者在当下就能够为提出的远景负责,而不是使整个社会为远景在未来造成的后果负责。这也就是格伦瓦尔德提出扩展责任对象的原因。

格伦瓦尔德认为,各种负责任创新辩论过程本身都是其责任的经验维度的展开,理应成为责任的对象领域,即将技术责任评估过程的本身也作为责任的对象,这无疑是对传统责任对象的扩展。而且,由于其更注重当下过程的责任分配问题,所以就避免了未来主义的“全责任”空想特性。因此,责任评估的开展就不会因为未来预测的不可靠性而无法进行,将意义创造的各个过程本身扩展为责任的评估对象,使得参与主体能够更加审慎。“现在重点不是新兴科技在遥远的未来会产生什么后果,以及它们是否可能被认为是负责任的,而是在今天负责任地对待意义的创造和归属。这就使解释学方法中的圆环闭合了。问题不在于以多少具有思辨性的方式获得对远期后果的预期,而是如何、为什么、在何种情况下,以及在何种诊断和伦理评估的基础上,创造和交流当前新兴科技的社会技术意义”[2]24。

(5)“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试图在解释学循环过程中,对新兴科技的发展进行迭代定向。“负责任创新”解释学进路对新兴科技最重要的作用是型塑(定向)功能,由于技术预测方面的困难,型塑作用不能完全通过评估新兴科技在未来可能造成的后果实现。合理的定向或者最优的定向决策应是在充分理解新兴科技在当下的社会意义、对责任的分配和归属具有明确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解释学循环的视角看,新兴科技的定向既是解释学循环过程的输出,也是下一步的输入,而解释学循环对新兴科技的定向来说则是一个迭代过程。但是定向过程的完成并不代表负责任创新的目标已经实现,解释学循环路径的意义就在于从初始步骤到公众辩论到理解和定向到实践,然后再辩论再定向再实践的不断往复不断修正的迭代过程。即使是这样,如果在以往过程中所提供的远景和定义本身有失偏颇,或者不够多样,就很容易导致定向过程中的“误入歧途”,甚至引起连锁反应,进而造成实际的不良影响。

因此,新兴科技的定向困难,一方面来自后果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却来自社会—技术意义的建构性。在新兴科技的社会意义建构过程中,技术远景未来、定义和表征及相关辩论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但是,在新兴科技领域中,各技术远景未来充满了猜测与想象的色彩,常常在大喜和大悲之间徘徊,其不模糊性、不确定性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了;看似规范的定义和表征本身也是被某些“创造者”建构起来的,再加上相关辩论和决策过程中的问题,就使得这样一个看似理想的意义建构过程失去了“理想性”。负责任研究与创新的目标就是确保这一意义建构过程能够尽量优化,对科技发展的过程进行有效的“型塑”,以产生尽量多的“正果”。因此不得不对意义建构过程本身予以关注:建立尽量包容开放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包含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公共辩论、建立透明民主的协商机制等,通过这些途径以加强意义建构过程本身的适当性。“在这种背景下,总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关于如何更好地理解这些进程,以透明、知情、反思的和民主的方式型塑现在和未来的新兴科技”[2]185。

四、评 价

(1)格伦瓦尔德从解释学角度推进了“负责任创新”领域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将这一研究进路称为“负责任创新”的解释学转向[12],充分展示了解释学方法在促进“负责任创新”研究方面的重要价值。解释学进路试图超越后果主义的局限性,为有关未来技术的辩论、开发和应用提供一种新的推理和政策建议的方法。“解释学分析提供了更好地理解不同意见的起源和根源、诊断和潜在认知的可能性,从而促成一种更为明智和更为开明的民主辩论”[2]179-180。解释学进路提倡建立一种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路径,为“负责任创新”发展理念拓展了理论与方法论框架,使得“负责任创新”的工具箱更加丰富,为“负责任创新”研究指出了新的方向。

(2)负责任创新的解释学进路既打开了解释的空间,同时也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一方面,从叙事解释学出发,格伦瓦尔德试图拓展解释空间,将负责任创新的考察领域推进到社会—技术意义产生的源头之处,将“故事”脚本创造过程本身涵盖进意义建构的解释学循环中。同时,行动者(建构者)不仅参与社会—技术意义的创造和分配,还应承担相应的(角色)责任,使得行动者一开始就对建构过程本身“负责任”,即责任的建构同样起始于解释学循环的开端。这是一种更加彻底的社会建构论,涉及技术—责任的双重社会建构。另一方面,负责任创新叙事性还体现在不同的层面,虽然远景的“创作”是叙事的一种,远景的传播和交流也是叙事的一种。但从更加微观的视角来看,叙事也发生在日常的工作交流中(工作场所中的叙事)。相反,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以发现就连负责任创新研究本身也体现为叙事性(负责任创新的全球—本土化、文化霸权等问题)。多层面的叙事结构及技术—责任的双重建构都指向了负责任地开展创新实践所要面对的复杂性,单纯依靠民主协商机制恐怕难以达成所愿。

(3)影响解释学进路有效“型塑”新兴科技“向善”的,还有更加深层的原因。首先,“科技向善”是一个伦理命题而不是事实命题,它代表一种判断、一种选择。科技向善是对负责任创新的“正果”原则的拔高与抽象,这意味着在为科技发展设定终极伦理目标的问题上,各方取得了相当的一致性。然而,一方面从范畴上看,由于新兴科技模糊了科学与技术的边界,从而被称为技术科学(技性科学),其目标在于制造人工物,因此新兴科技领域已经不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科学,而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技术概念。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技术活动没有内在目的,只是作为手段而存在,其目的是外在赋予的,具有偶然性,也就是说,“科技向善”只能是新兴科技的外在目的。另一方面,从技术的社会建构论来看,技术发展的方向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民主协商的结果,同样具有偶然性,并不必然导致“善”的结果[13]。因此可以看出,在“科技向善”与技术的社会建构论之间缺乏内在的一致性或者对称性[14]。

在最近一篇访谈中[15],负责任创新研究领域的开创者之一——荷兰特温特大学的霍温教授进一步指出,负责任创新将“创新”理解为一个道德范畴。这就意味着使“创新”回归到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从而明确了创新是人的实践,而不仅是技术的创造活动,人的实践应遵循实践理性,“负责任的”实践是具有实践智慧的实践。实践智慧是实践理性的德性[16],“而唯有实践智慧才是人类生活形式的引导力量,因为唯有它才能理智地并负有责任地利用科学和一切人类的能力”[17]。所以,“向善”就成为创新实践的内在目的,也就消解了创新实践目的的偶然性问题,“负责任”也就成为创新实践的内在要求,而“责任”概念也就不能仅仅从社会建构物的角度去理解。

另外,将“创新”理解为道德范畴,还意味着对技术理性掌控日常生活的反思。就像伽达默尔所指出的,20 世纪是第一个以技术起决定作用的方式重新确立的时代,并且开始使技术知识从掌握自然力量扩展为掌握社会生活[17]256。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实践被技术理性所统治,实践智慧也被技术的应用及其有效性所取代,日常生活的种种形式也被技术所组织和规定,人们不再有自己个人的决定,不再有自己的观点可以交换[17]258。社会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全部意义所在,失去对社会生活的掌握,意味着失去对生命意义的把握。从叙事的角度来说,有关人的生活意义建构的故事本就应该是由人来撰写,而不是技术。解释学作为实践哲学,更加应该关注“那些决定所有人类认识和活动的问题,那些决定人之为人及人对善的选择至关紧要的最伟大的问题”[17]259,并将这一理念嵌入相关的创新教育中[18],从而真正实现由道德去选择技术,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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