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儿童教育类绘本发展新思考
2022-02-13郝家玮
新闻传播 2022年24期
郝家玮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 266000)
一、儿童绘本的概念界定
(一)儿童的界定
对于何为儿童,各个国家给出的界定各不相同。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界定的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1992年4月1日,《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这也成为我国广义上对儿童的界定。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儿童较为清晰的定义,只有与“儿童”相近的“未成年人”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儿童的定义是:儿童,名,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少儿的定义是:少儿,名,少年儿童。
遵循《儿童权利公约》和现实生活的使用习惯,本文将未满18周岁的人称为儿童,儿童也可称为少儿。因此,儿童绘本可以被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人阅读的绘本,也可以称为少儿绘本。
(二)绘本的概念及特征
儿童绘本是以图画为主、文字为辅进行故事叙述的儿童读物,是少年儿童认识世界、感知世界的重要途径之一。绘本并非图画与文字简单的拼接组合,而是二者的叠加,正如日本“绘本之父”松居直先生用“绘本=文字×图画”对其进行的总结概括,图画与文字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在一定内容设计中叠加影响着少年儿童身心的发展和认知价值观的形成。
儿童绘本具有多样性、知识性和艺术性。随着近年来儿童绘本的快速发展,自由创作的热潮开始兴盛,多种题材的儿童绘本涌入市场,包括知识科普类、自我保护类以及儿童性教育等类型,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全面的多样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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