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享发展的财富“湿地”生态实现路径与策略
2022-02-13祝子丽周益明孙家回韩锦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祝子丽 周益明 孙家回 韩锦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生态是指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关键在于呈现生物链内部的多样性及其关系的稳定性。生态文明是以物质文明为基础,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在描述财富“湿地”之前,需要清晰界定财富生态这一概念。将自然生态的多样性拓展和延伸至社会财富领域,不同财富分配和分布带来不同的社会财富生态结构。而不同财富生态所形成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依据财富主体的集中度,财富生态系统可分为财富“沙漠”、财富“湿地”和财富“海洋”等不同形态。海洋和沙漠都是生态链的发展状态之一,但并非适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湿地”本义为一地理学术语,指陆地与水域的交汇处,是湿地生物、微生物及其它物种共存的生态系统。自然界中的湿地面积仅占地球表面的6%,却为20%以上的已知物种提供了生存环境,是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物质结构平衡、能量循环和自动调节能力的重要形态[1]。将“湿地”引申至财富领域,财富“湿地”可诠释为财富过度集中和财富过度贫乏的中间地带,是社会财富从少数人流向多数人的过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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