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联调模式实证分析
——以大庆市基层法院实践为例
2022-02-13杨铁军张书琦
大庆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杨铁军,张书琦,王 慧
(1.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2.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3)
自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通知以来,全国各地法院推出基于诉调对接基础上多样态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选出的首批试点法院,之后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大庆市的其他9家基层法院也都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大庆市基层法院形成了诉前联调化解矛盾纠纷的模式,在实现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以大庆市基层法院2019至2021年期间的诉前联调模式实践数据为基础做出实证分析,既能看到该模式运行在多元化解矛盾中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能发现运行中存在需要改进之处,最后从研究角度对如何推动诉前联调模式的进一步良性运行提出建言。
一、大庆市基层法院诉前联调模式运行情况分析
(一) 诉前联调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大庆市现有10家基层法院,其中区法院6家,县法院4家,为更好建立多元化解纠纷的机制,实现源头治理,县区基层法院全部开展了诉前联调工作。10家基层法院都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中心用于开展诉前联调工作。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市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为推动大庆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制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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