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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争先踔厉勇进衡水水利谱新篇

2022-02-12衡水市水利局

河北水利 2022年11期
关键词:衡水市节水型河湖

□衡水市水利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衡水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精心指导下,衡水市水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对水利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市水利工作坚持人水和谐、永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优化整合,坚持问题导向、切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稳步推进,大力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建成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和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实施主要江河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抗旱应急等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农村水质高氟问题彻底解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水利改革稳步推进,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水利投资规模再创新高,党的十九大以来,累计完成水利建设项目投资49.59亿元,为衡水市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初显

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全市通过“节、引、调、补、蓄、管”等综合措施,形成从水源到田间、从工程到农艺、从建设到运行的治理体系,发展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156万亩、地表水灌溉或井渠双灌超过500万亩,实施季节性休耕69万亩、旱作雨养种植41万亩,年引调外来水达到8亿m3以上。2021年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08亿m3,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考核获“好”等次,位列河北省第四。根据河北省地下水位监测结果,衡水市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并且稳回升。2021年10月以来,深层地下水位连续11个月回升。2022年8月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同比回升11.87m,全省第一。

2.河湖长制度体系建立健全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明确市、县、乡、村4级河湖长4125名,设立河湖长信息公示牌4096块,建立河湖全覆盖河湖长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衡水市147条河流和衡水湖纳入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全面完成147条河流及衡水湖(东湖)管理范围划定,并经政府公告;以滏阳河、滏阳新河为试点,实施河湖健康评价;完成卫千渠、清凉江、江江河、索泸河—老盐河、天平沟、留楚排干6条河道和衡水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编制滏阳河、滏阳新河、清凉江、江江河、索泸河—老盐河、石津干渠引江段“一河一策”;持续开展清河、治理、补水行动,清除“四乱”问题1691个,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焕然一新,衡水湖、卫—南运河故城段、索泸河衡水市枣强段、滏阳河衡水市桃城段先后被评为“河北省秀美河湖”。创立河湖长制研究中心,打造集教学、科研、培训、咨询、评估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努力成为全市河湖治理与管理保护的智库。2021年度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获“优秀”等次,位列全省第三。

3.水资源配置骨干网络基本形成

2016年建成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2017年建成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渠村引黄),形成引调江水、黄河水、卫运河水、水库水多源互济新格局。2018年以来,充分利用位山引黄、渠村引黄、潘庄引黄、中线引江、东线引江、引卫(引岳)、引岗黄和滹沱河生态补水等多条线,全力加大外调水力度,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共引蓄外调水55.37亿m3,年 均引 水 量11.07亿m3,有 力保 障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地表水厂全部实现水源切换,2018年—2021年累计消纳长江水7.03亿m3,受 益人 口420多 万,取 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2018年—2021年,累计引调岗黄水库水11.56亿m3,引 调 黄 河 水11.5亿m3,引调卫运河基流和岳城水库水3.68亿m3,为农田灌溉和地下水压采提供强有力的水源支撑。以2018年滹沱河列入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河湖生态补水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生态补水,2018年—2021年累计补水量3.08亿m3。2021年,利用雨洪资源丰沛有利时机,积极引蓄洪沥水2.43亿m3,有效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沿线地下水位回升明显。2022年以来,利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供水、引黄水、水库水,实现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

4.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有力

滹沱河、滏阳河、滏阳新河等骨干行洪河道、6条(段)中小河流重点河段以及市区水系得到治理,累计治理河长300多km。实施应急度汛项目22项,水毁闸涵、堤防等得到及时修复。完成6个县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实现县、乡基层与省、市级之间视频会商、调度指挥,通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快推进河道内村庄防洪整治,安平、饶阳2县29个村庄27561名群众全部搬出安置。2021年,面对夏汛、秋汛叠加,全市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79%的严峻形势,水利系统取消休假,全员在岗在位,加强统筹调度,深入一线巡查防守,全市未发生水利工程垮塌事件和人员伤亡事故,实现安全度汛。

5.水系连通整治深入推进

编制完成《衡水市水资源均衡集约利用规划》《衡水市地表水配置利用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实施水系连通清理整治。争取省级资金2.36亿元,全面完成滏阳河、滹沱河全段及清凉江部分河段共241km河道清理整治,河道形态得到恢复,过水能力有效提升,新增蓄水能力1052万m3。采用PPP模式实施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迎宾河水体景观焕然一新,胡堂排干实现污水截流,黑臭水体全部清零,市区水环境明显改善。在全市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大会战,至2021年底,共计投入5.57万人次,清理河渠801km,清淤土方1656万m3,新增蓄水能力5000余万m3。2022年以来地表水灌溉面积达到510万亩,比2021年增加67万亩,初步形成河湖、沟渠、坑塘互联互通的水系格局,与使用地下水灌溉相比,灌溉成本平均每亩降低近50元,实现浇一水为农民群众节省资金1亿元以上。衡水市经验做法被河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典型,在国家、省主要媒体报道。2021年8月20日衡水市水利局主管局长作为全省5位代表之一,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经验交流会上分享衡水市经验做法,受到广泛好评。2022年以来,结合2021年秋涝秋汛表现出来的农田排水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会战,截至目前,全市清理河渠847km,清淤土方量1069万m3,修复、重修、新建桥闸涵泵站等水利工程408项,增加地表水灌溉92万亩。

6.全社会节水行动实现突破

建立健全节水法律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衡水市节约用水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使节水工作有法可依。率先在全省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衡水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县级节水协调机制全覆盖,实现对全市节水工作高效快速协调。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84m3/万元(2015价),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3m3/万元(2015价),在2021年和2022年全省水利系统节水工作会议上,衡水市均作典型发言。积极开展示范创建,2019年6月获评“河北省节水型城市”,2021年1月正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市区建成48家省级、135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被命名为“节水型高校”,并被评为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以全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学习观摩会在衡水市召开为契机,持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截至2021年底,9个县完成达标创建,覆盖率达到82%,全省第二。饶阳县荣誉当选“2021年度河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区)”(全省4个)。2022年以来,积极推动景县、武强县开展创建工作,到2022年底可提前3年达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全覆盖任务目标。

7.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巩固提升

以新建改造供水工程、完善配套设施、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5亿元,在武邑、阜城、枣强、饶阳、故城、武强、冀州、景县、桃城9个县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50.6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2.27万人,提前1年完成省定规划任务。全面完成改水降氟任务,30个乡镇608个村36.36万农民群众彻底告别饮用高氟水,农村供水安全得到根本性转变。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程,2019年,时任河北省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对衡水市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批示“推广衡水市做法,高效用好引江水”。2021年6月底,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江水村村通,比省委省政府要求时间节点提前了半年。以推进农业节水,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目标,大力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8.涉水事务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聚焦解决水利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健全完善法规体系,起草《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衡水市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已由衡水市人大和衡水市政府颁布实施;今年制定出台《衡水市节约用水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建成节水信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市、县2级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开采量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实现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许可全覆盖,农灌用水得到有效管控。推进取水井清理规范,全市85160眼机井统一安装电子标识,实现“身份证”式管理。故城县借鉴河长制模式,创新建立“井长制”,机井管控、节水灌溉成效明显,并在全市推广。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水利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制度,推进农村集中供水专业化管护,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均达到100%,供水安全更有保障。

9.灌区成立工作谋划有序

按照省水利厅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衡水市灌溉水源置换工程管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改写衡水市历史上无灌区现状。就灌区成立相关事宜,衡水市水利局积极向省水利厅汇报沟通,积极邀请相关专家来衡水市指导成立灌区相关工作,并就灌区进入水利部名录事宜进行现场讲解,并实地对衡水市水利局实施的灌溉水源置换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为成立灌区奠定良好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衡水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农村水利调度工作会议,对做好纳入大中型灌区名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市滏南灌区、故城运河灌区申报工作。

进入新时代,迈向新征程,衡水市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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