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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观念论的内在论色彩

2022-02-02姚小琴

理论界 2022年3期
关键词:蕴涵笛卡尔特权

姚小琴

理解笛卡尔的观念论对于理解其心灵哲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代学者利用现代心灵哲学方面的概念和资源对笛卡尔的思想进行新的阐释,其中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探讨笛卡尔的观念论是一种内在论学说,还是一种外在论学说。一直以来,笛卡尔的观念论所具有的特权进入等特征使它被理解为一种具有内在倾向的学说。然而,随着对特权进入与外在论的兼容性问题的探讨,应该将笛卡尔的观念论看作是内在论的还是外在论的这个问题重新被思考。

一、何为内在论,何为外在论?

内在论(Internalism,或者说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 和外在论(Externalism,或者说反个体主义[Anti-individualism])是关于心灵表征内容方面的理论,也可以称为内容的内在论或外在论(Content Internalism or Externalism),是问一个心理表征表征了某个对象的这个事实是由什么决定的。内在论认为我们的心灵表征内容仅仅靠我们内在的属性决定;而外在论则否认这一点,认为它与外在环境相关。比如,若问什么与你表征某棵树有关,有外在论者会认为,你能够表征某棵树,是因为外面有棵树和你产生了因果关联;而内在论者则会说,并没有什么皮肤外的事实决定这个表征,这个表征是随附我们自身的属性的。

外在论的最初版本是自然种类的外在论(Natural Kind Externalism),是H.普特南(H.Putnam)为了反对弗雷格的意义理论而提出的。 他通过“ 孪生地球”(Twin Earth)〔1〕的思想实验说明弗雷格的“我们的术语(比如,自然种类术语)的意义由某种心理的状态构造而成”是错误的。普特南认为意义并不是由心理状态决定,而是由与外在的自然种类自身的因果联系所决定。这个思想实验大致如下:设想地球人Oscar 和住在孪生地球上的孪生地球人Toscar,他们的外在环境都是一样的,同时这里存在一个表面上和水一样,但其化学构成不是H2O,而是XYZ 的物质。普特南认为,尽管Oscar 和Toscar 的心灵状态是一样的,但是他们的意向性内容却是不同的。所以,自然种类的意义是与外在的自然种类本身相关的。外在论主题还被扩展到其他方面,比如泰勒·伯奇(Tyler Burge)将其发展为社会的外在论(Social Externalism)。在这里,伯奇通过构造一个类似孪生地球的思想实验——关节炎实验(Experiment of Arthritis),指出我们的态度内容(比如信念、意向性)本质上是由我们社会环境的规范所决定。

关于内在论(或个体主义),伯奇对其进行了定义:

个体主义是这样一种观点,即个体的人或动物的心理状态和心理事件种类——包括个体的意向性或者表征的种类——原则上能够在完全独立于经验对象、属性或者关系的本性的基础上而被个体化……同时,相类似的,在本质意义上不能依存于其他(非神圣的)个体的心灵或者行为的本性。〔2〕

这里体现了伯奇所认为的个体主义的两个原则:其一,独立于经验,这样得到的知识可以称之为先天知识(a priori knowledge);其二,独立于其他个体以及其心灵,这一点提示了其为何是个体主义的。这两个原则也就揭示了内在论的基本特征。

伯奇本身持有外在论观点。在对个体主义进行说明时,伯奇将笛卡尔当作靶子,认为笛卡尔无疑持有一种个体主义的观念论。不过后来伯奇否定了自己的这一说法。〔3〕

二、对笛卡尔观念论解读的两种局面

笛卡尔的观念论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内在论。但是,近二十年来,对于笛卡尔是内在论者还是外在论者的争论打破了传统一边倒的局面。这样一种针锋相对局面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对一对关系的辨析,即外在论和特权进 入 原 则 (Principle of Privileged Access,简称特权进入)关系。

持内在论观点的学者,比如C.J.莫亚(Carlos J.Moya)认为,把笛卡尔看作外在论者,会产生两种影响:要么会削弱笛卡尔怀疑论的强度;要么会使笛卡尔无法坚持认识论上的第一人称权威性,〔4〕即特权进入。而持外在论观点的学者,比如W.拉伊奥罗(William Ferraiolo)则认为,那些把笛卡尔看作内在论者的想法,是由三个立场达成的,但这三个立场的析取并不蕴涵(或衍推出)内在论。拉伊奥罗在“个体主义与笛卡尔”中写道:

以下三个学说在把笛卡尔错误地归属为(或者,至少是没有得到担保的归属为)个体主义中扮演重要角色:(1)占据通达个人心理状态特殊地位的第一人称;(2)有机体很有可能出现关于外在世界的错误判断(沉思一中的恶魔假设就是一个例子);同时,(3)心身区分。〔5〕

总的来说,不管认为笛卡尔是内在论者还是外在论者,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他们主要的判断标准为笛卡尔理论之间的融贯性;其二,他们都涉及“第一人称权威性(或特权进入)”这个概念。而一般来说,学者普遍认为外在论和特权进入是不相容的,而伯奇却指出,外在论和特权进入兼容。〔6〕也正是这一点,将笛卡尔看作外在论者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解读方式。

三、特权进入、自我知识和观念的来源

特权进入是关于我们的心灵内容是否能够被他人所把握的一个问题。关于我们的心灵内容,我们首先要理解一对概念,即表征的 (representational) 和 现 象 性 的(phenomenal)。所谓表征的,是指对象拥有语义属性,比如内容、指称、真值条件等。现象性的则是“主体所经验到的是什么”之类的东西。一般来说,一些心灵状态既有现象性特征,又有表征性特征,而另一些却只有其中一个特征。比如,视觉的、听觉的状态同时具有以上两个特征,而思考和疼痛则一般被认为分别只具有表征性和现象性的特征。那么,对于像“疼痛的”这些只有现象性特征的心灵状态,第一人称视角是否已经具有足够的权威性,由此形成的自我知识又是不是特权进入的?

自笛卡尔以来,哲学界存在一个共识,即我们能够确认自身心灵状态的存在以及它所拥有的内容,而这是通过特权进入的方式达成的;也就是说,其他人没有这种权利。退一步说,起码对于像信念、欲望这样可能出错的认知态度来说,它们的内容是具有特权进入的。这种特权进入和先天知识密切相关。所谓先天知识,就是那些能够在经验之外独立获得的知识;而特权进入在原则上要求我们能够不通过经验以及关于外在物理世界的任何假设而仅仅通过“我思”来确认这些在我们自身之中的状态。所以,特权进入也可以叫作第一人称的权威性。

何为自我知识?这里的“自我”,指示那些只有自身才能通达的东西。自我知识和特权进入原则紧密相关。一般认为,自我知识是先天知识,无须通过经验就能够获得。然而,赖尔(Gilbert Ryle)否认自我知识是先天知识,认为这种知识是通过对自身行为的经验观察获得的。〔7〕而如果这种自我知识真的是先天知识,那么具有这种先天知识的主体,自然就有了特权进入性。所以,新表达主义者(Neo-expressivist)认为,第一人称权威性(特权进入原则)是理解自我知识的重心。

当谈及心灵内容(观念)的来源,就涉及对宽内容(broad Content) 和窄内容(narrow Content)两个概念的理解。宽内容是指那些与对象发生因果关联而形成的内容;而窄内容是指那些仅仅由我们的身体决定而产生的内容。“宽内容”概念以及其指称具有一定的清晰性,而“窄内容”却面临诸多争论。比如,窄内容是观察属性(observable properties),还是概念角色(conceptual role),它到底是否能被看作内容,等等。同时,宽内容与窄内容和内在论与外在论密切相关。对于极端的内在论者来说,不存在宽内容;而对于极端的外在论来说,则不存在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知识是由我们自身所决定的,正如内在论所承诺的,那么承诺知识来源于外界,是一种宽内容,则无必要;反之亦然。

四、特权进入与外在论的兼容性关系

直观上,特权进入运用的是先天原则,而外在论则与经验基础密切相关,这两者应该是不兼容的。但是近来,一些学者却重新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两者具有兼容性。我们将这种关于外在论和特权进入相兼容的观点叫作“ 兼容主义(Compatibilism)”,而反对这样一种兼容性的 则 称 之 为 “ 不 兼 容 主 义(Incompatibilism)”。

对于伯奇的兼容主义观点,麦肯锡认为伯奇构造了一个三个一组(a triad)的推论:〔8〕

(1)Oscar 先天地知道他正在思考“水是湿的”;

(2)“Oscar先天地知道他正在思考‘水是湿的’”这个命题必然地取决于E;

(3)命题E无法先天地被得知,仅仅能通过经验调查。

其中,E 是指,使Oscar 关于“水是湿的”思想成为一个外在状态的外在性命题。伯奇认为这三个命题是具有一致性的。

不兼容主义,则主要包括两条路径。这两条路径都是通过对兼容主义进行多种形式的批判达成。第一条是缓慢转换论证(Slow Switching Arguments);第二条则是直接论证。

第一条路径与伯奇等人宣称的“能够条件(enabling conditions)”密切相关。伯奇宣称,例如居住在地球上或孪生地球上这样的“能够条件”能够确保对象是水还是孪生水。在此基础上,像“这是水”这样的一阶 内 容(first-order contents) 就 能 够 得知,而由此产生的二阶反思内容(Secondorder Reflective Contents) 则 是 被 决 定的。那么,对伯奇的反驳主要就集中在“能够条件”,比如,“能够条件”真的能够被满足吗,“能够条件”如果出错了呢,等等。保罗·博格西安(Paul Boghossian)设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地球人缓慢地从地球转到孪生地球,因此,我们的因果链条发生了改变。那么根据外在论的观点,我们无法区分我们的内容是关于水还是孪生水。〔9〕

第二条路径的主力军则是麦肯锡、安东尼·布鲁克纳(Anthony Brueckner)、J.布朗(Jessica Brow)等。这条路径争论的核心是“特权进入是否能够为我们提供环境的先天知识”问题。

自从伯奇提出兼容主义观点,学者就开始从“外在论和特权进入原则联合推论出的结论是荒谬的”这点出发来论证它们之间的不兼容性。在此之中,麦肯锡的论证思路具有代表性。麦肯锡的论证大致如下:〔10〕

a.根据外在论,我们拥有特权进入;Oscar 也就能够先天地知道他正在思考“水是湿的”。

b.外在论能够概念的蕴涵(conceptual implication)我们住在一个特殊环境中(比如,居住在一个有水或孪生水、关节炎或孪生关节炎的地方)。

c.因此,根据a 和b,外在论应该给我们提供我们真实环境的先天知识。

d.关于我们环境的知识总是后天的。

e.c 和d 矛盾,所以要么外在论是错的,要么外在论和特权进入原则相兼容是错的。

概念的或逻辑的,是指人脑中的东西,它 与 形 而 上 的 蕴 涵 (metaphysical implication)是不同的,因为形而上的是指外在世界存在的。这个论证和前文中的麦肯锡对伯奇的论证的提炼做比较,其论证思路基本相似,却得出了相反的答案,区别就在于对蕴涵关系的理解。伯奇并没有指出他文本中的蕴涵是哪种类型的,而麦肯锡认为伯奇所说的蕴涵,不能是形而上的蕴涵,而只能是概念上的蕴涵,因为如果持前一种观点,将会导致把外在论变为一个琐碎的物理主义版本。而伯奇之所以能得出兼容主义的答案正是因为他把这种蕴涵关系理解为形而上的必然性。

五、一个综合性的理解方案

在上文中,我们看到,在判断笛卡尔哲学究竟是内在论还是外在论时(以下简称“内外之争”),有诸多问题值得讨论。正如前文所提,总的来说,他们在方法上,基本上采取了同样一种方式,即根据笛卡尔学说之间的兼容性,这种兼容性论证方案涉及笛卡尔哲学的方方面面,比如怀疑论、二元论、上帝论证、特权进入,而近来争辩的焦点则在于特权进入原则。这样一种转向,与对外在论和特权进入的兼容性问题的讨论相关。

也就是说,如果要论证笛卡尔在心灵内容方面的观点,则需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Ⅰ.兼容性是不是判定一个学说的唯一标准:如果答案是否,能否得到一个直接的论证。

Ⅱ.对于特权进入与外在论关系问题,我们需要回答:

a.如果如拉伊奥罗所说,笛卡尔的那三个立场(其中包括特权进入)不能联合地推出内在论,会如何?(以下简称“联合蕴涵问题”)。

b.伯奇和麦肯锡关于“形而上学的蕴涵”和“概念的蕴涵”的争论,到底谁的论证更可靠?是否还有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对于I,显而易见地,尽管学者更倾向地从兼容性问题来回答“内外之争”问题,但显然这个兼容性方案并不是“内外之争”问题的必要方案,而只是它的可能性方案。我们还可以从一种实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为了这种实证的考察,我们需要重新梳理一下笛卡尔观念论的一些基本观点。

从来源看,笛卡尔区分了三类观念,即内在的或天赋的观念(innate ideas);偶然的观念(adventitious ideas),它由感知得来,并涉及判断,也就有可能为假;以及虚构或人工的观念(factitious ideas),比如飞马(pegasus)。如果把涉及观念的来源的宽内容和窄内容纳入讨论范围,我们可以粗略地说,内在观念具有窄内容的性质,而偶然观念则具有宽内容的性质。外在论方案要求,至少有一些“宽”的内容是和外在环境相关的。而偶然观念其表征对象被要求独立于我们的心灵,来源于我们的感知,比如颜色、声音和太阳等。偶然观念体现了作为表征者的观念和它所表征的对象的关系。因此,可以说偶然观念具有宽内容的性质,契合外在论的理念。另一方面,内在论要求我们的窄内容是依赖心灵的,是属于我们自身属性的。而内在的观念依赖我们的心灵,体现了观念作为心灵的样式和心灵自身的关系。因此,从这个方面看,内在观念的存在展示了笛卡尔观念论中的内在论色彩。既然笛卡尔观念论的外在论和内在论解读似乎都是成立的,那么是否笛卡尔观念论兼有内在论和外在论色彩?但实际上,内在观念、偶然观念和虚构观念这三类观念,是存在等级的。因为在笛卡尔看来,内在的观念拥有更高的等级性。

笛卡尔对观念的实在性进行了阐明,提出客观实在性(objective reality)概念。根据庞景仁先生在翻译《第一哲学沉思集》中所做的注释,我们知道,“‘客观的’(Objectif),或‘客观地’(Objectivement),在十七世纪的含义和今天的含义不同。在笛卡尔那里的用法是:仅就其在观念上的存在而言的就叫作‘客观的’,或‘客观地’存在。在十七世纪,‘客观的’一词的反义词不是‘主观的’,而是‘真实的’或者‘形式的’”。〔11〕在笛卡尔看来,关于“上帝”的观念,它不是偶然的观念,因为我们没有对上帝的感知(比如视觉的、听觉的);同时,它也不是虚构的观念,因为上帝是实在的。所以,对于笛卡尔来说,关于“上帝”的观念是一个内在的观念。而就我们观念的客观实在性等级来说,关于“上帝”的观念是至高无上的。其次才是关于心灵和物质的观念。因此,对于笛卡尔来说,内在观念具有优先性;也正是如此,内在论对于笛卡尔的观念论来说具有更高的地位。

对于Ⅱ,在问题a 中,拉伊奥罗认为特权进入、恶魔假设所做的说明、心身分离三者不能够联合地蕴涵内在论结论。正如上文所说,上帝的实在性为心灵和物质这两个有限的实体提供了保障。换句话说,从物质或心灵出发的所有观点都是不完善的,不具有理论上的独立性。其实质是,拉伊奥罗错误地理解了内在论和其他笛卡尔学说的逻辑关系——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通过展现论证的逻辑次序,笛卡尔提示我们,内在论相对于其他学说来说,具有基础性,这些学说并不在一个层次上。

在问题b 中,麦肯锡认为伯奇所坚持的是“形而上的蕴涵”,因而他的外在论可以叫作形而上的语义外在论(Metaphysical Semantic Externalism)。从反证的角度来看,我们假设伯奇的形而上的语义外在论是正确的,那么这会推出什么?

(1) 形而上的蕴涵常常只能后天地(a posteriori)被得知;“宽”的内容意味着一个心灵状态形而上学地蕴涵外在对象的存在;

(2)伯奇采取的蕴涵是形而上蕴涵;

(3)因此,在伯奇的形而上的语义外在论中,“窄”的内容为空集,窄内容被取消;

(4)在笛卡尔那里,窄内容就是他的内在观念或者天赋观念。而作为理性主义者的笛卡尔对内在观念存在的认同是毋庸置疑的。

(3)和(4)矛盾,因此,伯奇的说法还不够合理。

因此,总的来说,外在论解读派试图通过考量笛卡尔观念论中的外在论因素,以及考量笛卡尔学说之间的融贯性来达成他们的目标。但是,尽管笛卡尔的观念中包含外在论的因素,基于观念论的等级制度,与外在世界相关联的宽内容并非笛卡尔最主要的辩护目标,在笛卡尔那里,被心灵和上帝所担保的知识才是最重要的知识。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将笛卡尔的观念论理解为一种内在论,而非外在论,具有更大的合理性。

六、总结

利用现代心灵哲学方面的概念和资源重新对传统哲学进行阐释具有重要意义,它使我们能够重新理解传统哲学和现代学说之间的关联与发展,并使传统理论焕发新的生机。本文将笛卡尔的观念论纳入内在论与外在论的讨论框架,就是这样一个尝试。这种尝试有利于厘清笛卡尔观念论的内涵,促进我们对笛卡尔学说之间的内在关系的理解。但是,在这种尝试之中,本文指出,单从笛卡尔学说之间的兼容性,判断笛卡尔的观念论是内在论的,还是外在论的,这似乎是不够的。而如果考虑到笛卡尔所论证的观念的等级性,尤其是观念的客观实在性等级,将笛卡尔的观念论理解为一种内在论学说,则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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