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敦煌写本《国语》及注残卷若干问题辨析

2021-12-31刘伟

齐鲁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写本国语文书

刘伟

(曲阜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273165)

从晚清民国时期的四大发现,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大量甲骨、金文与简牍,出土文献无疑大大推动了先秦史研究,也促进了相关理论与方法的总结与创新。其中,出土文献的真伪及其甄别也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出现了不少重要论著。本文所谈的,是学界对敦煌文书中一件先秦史料来源与真伪的认识。1997年10月9日,日本友人青山庆示将其家藏的八件敦煌文物无偿捐献给敦煌研究院。新华社甘肃分社记者李江以《流离失所,百年沧桑,敦煌八件文物首次回归故里》为题,在《光明日报》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八件回归的珍贵文物,其真实性也曾在学界引起争议。特别是其中名为《国语·周语下》残卷(此纸另一面即学界关注更多的《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年历日》写本,下文将二者统称为“写本残卷”)的一件,虽已收进《甘肃藏敦煌文献》(第二卷,编号敦研368、敦研368V),却仍不乏质疑者。荣新江先生指出,弄清楚一件散藏敦煌文献的来历,有时是判断其真伪的最好出发点[1](P361),这对鉴别包括敦煌文书在内的各种非科学考古发现的文献资料之真伪,都是具有可行性的方法。具体到这件写本残卷来说,荣先生认为其来历不明,不能认为是最早的敦煌历本[1](P295)。此后,余欣先生又对荣先生的观点进行了申述和补充[2](P99-100)。由此看来,此写本残卷的来历和流传过程不明,已经影响到学界对其真伪与价值的判断。笔者以为,虽然现有资料不能将这个问题完全解决,但在有些环节上可以有更清晰的认识。本文尝试对与此写本残卷发现相关的线索略作梳理,并纠正此前研究成果中的若干疏失,供专家学者们参考。

一、写本残卷的发现

翻检相关文献可知,此写本残卷的出现时间应该是在全面抗战时期。据苏莹辉所说,民国三十三年(1944)8月30日,敦煌艺术研究所于千佛洞对面土地祠残塑中发现经卷杂文等66种、残片32片。其中纪年号月日者3件,有题名者6件。除佛经外,内容还包括《毛诗》《孝经》《职官名称》等。苏先生推测此写本《国语》残卷与上述写经杂文是同一来源[3],这部分文献是敦煌艺术研究所在当年成立伊始的第一次重要发现,经查阅当时媒体报道和常书鸿先生公开发表的《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于民国三十三年八月三十日发行藏经初步检验报告》(1)报告全文在下引刘进宝先生《土地庙文书发现记》一文中全文收录。除说明这批文献的发现经过和重要价值之外,此报告还记录了所有参与人员的名单。参加检验的有常书鸿、张琳英、刘荣曾、李浴、陈延儒、苏莹辉、邵芳、陈芝秀、董希文、辛普德。监验人为向达、夏鼐、阎文儒。记录员为苏莹辉、李浴、刘荣曾。这份名单清楚地证明,苏莹辉先生作为亲历者,其说法相对来说应该是比较可靠的。,我们对这次发现的情况可以有更准确的认识。这批文献原成捆藏于敦煌艺术研究所后园土地庙的土地和龙王像中,因将土地庙改为工人住处而被发现,研究所将其编为68号(碎片编为两号),其中有明确年代者3件,最早的是北魏文成帝兴安三年(454)的弥勒经,另两件是和平二年(461)十一月六日的《孝经》题记,以及太和十一年(487)五月十五日的佛经残卷,而《国语》残卷背面有明确年代的《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年历日》并不在3件之中[4]。对此,刘进宝先生在《土地庙文书发现记》一文中有更清晰的描述[5],也对这批土地庙文书的争议问题进行了解答(2)关于土地庙文书,包括向达、阎文儒、施娉婷等学者在内,起初都认为是王道士从藏经洞取出藏在塑像之中的,属于藏经洞遗书的一部分。后来李正宇先生于1984年访问了亲历土地庙文书发现的常书鸿和窦占彪先生,认为文书不是藏经洞流出之物。日本学者池田温也对此进行过探讨。土地庙文书与藏经洞遗书主要有三点不同:时代较早,都是唐以前的写本;都是汉文书写,没有道教、景教、摩尼教经典,说明当时在敦煌尚未流行,符合北魏时期的情况;没有印本、拓本,装帧形式单一,说明拓印、印刷和装帧技术在北魏时期的敦煌还不够发达。可参看刘进宝先生《土地庙文书发现记》一文,载其著《丝绸之路 敦煌研究》,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0年。。由上述情况基本可以断定,敦煌艺术研究所发现的经卷文书中没有此《国语》写本,但也不能排除在研究所成立之前就已经有部分经卷残篇流出的可能性,而且就内容、书法风格和经卷时间均在北魏时期等方面来看,土地庙中原来有此写本残卷是可能的,苏莹辉先生的推测也不能完全否定。

刘操南先生曾撰文谈到与此写本残卷出现时间有关的另一说法:“此两历也,具注历日,1943年西安李俨乐知先生悉余之好历算也,书以递示,余移录之,而奉赵焉。藏之筐中,倏忽将半世纪矣。囊曾以之示人,然尚未作文以面世也。乐知先生已归道山,知遇之感,人琴之痛,不能已矣。理当述之,使不湮没。爱护文献,人各有其责也。”[6]李俨先生是中国著名的土木工程师、数学史家和敦煌学家,曾在陇海铁路沿线工作长达四十年,搜集保存了大量古籍文献,对敦煌文书中的《算书》也有精深研究(3)李俨先生曾对敦煌算书做过专门研究,在《中大季刊》第1卷第2期(1926年)发表《“敦煌石室”算书》,在《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第9卷第1期(1935年)发表《敦煌石室〈算经〉一卷〔并序〕》,在《图书季刊》新1卷4期(1939年)发表《敦煌石室立成算经》。,其曾见过或收藏过写本《国语》残卷也是合情合理的。若刘先生所言真实准确的话,则此写本残卷最晚在1943年土地庙文书发现之前就已经从藏地流出,亦即在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成立和开展工作之前。

二、写本残卷的收藏

敦煌写本《国语》残卷最初为学界所知,与敦煌艺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和研究者密切相关。王利器先生撰有《跋敦煌写本〈国语〉贾逵注残卷》一文[7],其中提到“原卷旧藏临洮辛德普处”(4)案:“辛德普”当是“辛普德”之误,今据相关资料纠正之。。后来,位于兰州的敦煌研究院文献研究所所长李正宇先生也说此写卷原为辛普德藏品[8]。辛普德,甘肃临洮人。方约在《常书鸿一生心血倾注敦煌》一文中提到,教育部筹备敦煌艺术研究所之初,常书鸿被任命为筹委会副主任,但经费紧张、路途艰苦、人员短缺,除甘肃省教育厅选派一名文书以及几位志同道合者之外,又从临时会计训练班中招聘了一名会计,就是辛德普(辛普德)[9]。据王利器先生所言,辛普德可能是第一个收藏此写本残卷的人。辛普德在研究所虽是负责财务的会计,但他是临时会计训练班中唯一自愿到敦煌工作的人,且平日留心搜集写经残片,为敦煌事业倾注了大量心血。从这一点来看,辛普德确实有购藏此写本残卷的可能。但据敦煌研究院文献研究所马德先生的说法,辛普德对敦煌感情极深,自己将搜集来的写经残篇20余件缝制成小册子,1950年交研究院收藏[10],不太可能在刚来敦煌工作的时候就把相对完整且价值较高的部分残卷存留在自己手中,然后转让给别人。因此,购藏此写本残卷者应该另有其人。

董希文(1914—1973),浙江绍兴人,1939年毕业于杭州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曾师从林风眠、刘海粟、常书鸿等先生。1943年1月,董希文参观了教育部在中央图书馆举办的“敦煌艺术及西北风俗写生展”,并为之震撼,随后又看到筹建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的消息,便与常书鸿联系,与新婚妻子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抵达敦煌,成为研究所的副研究员[11](P361-362)。常书鸿先生后来也回忆说:“从大后方陆续来了好几位我在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学生,董希文和他的妻子张琳英,首先风尘仆仆赶到了这孤悬塞外的艺术洞窟,这使我大喜过望。”[12](P56)此后的两年间,董希文除工作外,还经常用自己的钱在敦煌民间购买散佚的经卷[13]。于是,写本《国语》残卷的命运就与他联系在一起了。

苏莹辉先生在《敦煌所出北魏写本历日》一文中提到,此写本“系友人董君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冬得之敦煌市廛”,“三十七年(1948)秋,董君自杭垣以此历抄本寄示,并嘱为考证发表”[14]。余欣先生认为这里的“董君”是董作宾,进而对此残卷的真实性提出怀疑:“此原件本为董作宾所得,后来却不知去向,至1997年忽又从日本归还敦煌研究院。”[2](P99)这一根据来历判断真伪的做法来自于前文所引荣新江先生之言,但余先生在论证的时候稍一疏忽,便有了张冠李戴的失误。在苏莹辉先生《敦煌写本〈国语解〉残卷》文中,与上引文一样都提及了此残卷的来源:“三十七年(1948)秋,友人董君晞汶(希文)以此写本照片及其背面之北魏历日摹本寄示,并嘱为之考订发表。”[3]所不同者在于,此文明确提及“董君”是董希文。而且,这一时期的董作宾先生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承担大量的组织、管理工作,尽管史语所在抗战期间曾组织“西北史地考察团”(1942)、“西北科学考察团”(1944)赴西北考察,但董作宾本人并未前往[15](P160-161),当然也不会在敦煌收购文物。因此,余欣先生无疑是误解了“董君”的身份,进而影响到了对此写本残卷真伪的判断。笔者通过对此问题所做的进一步考察发现,在荣、余二先生论著发表之前,邓文宽先生在《关于敦煌历日研究的几点意见》一文中,引用苏莹辉先生“系友人董君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冬得之敦煌市廛”这句话时,便在“董君”后加括号注明是董作宾[16]。则余先生此误实是由于沿袭邓先生,且二先生均未查核苏莹辉先后发表的关于历日和《国语》残卷的两篇论文。

苏莹辉先生也曾在敦煌艺术研究所工作,其关于写本残卷来源的说法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两年后发生的事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董希文确是此写本残卷的购藏者。据曾长期在敦煌研究院工作(1982—1998)的谭蝉雪先生之说,1945年抗战胜利后,很多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陆续返回原址,董希文也离开了研究所。但在董希文离开敦煌之前,与其师常书鸿先生曾发生过不愉快。常书鸿先生非常重视董希文在民间购买的《归义军衙府酒破历》,希望他把这件文书留下,双方遂发生争执,最后达成妥协:留下原件照片,并把这件“酒破历”一分为二,小截(11行)留给敦煌,大截(38行)由董携走[13]。结合苏莹辉先生相关文章中所说可知,董希文在离开敦煌的时候,除了《归义军衙府酒破历》之外,还带走了包括写本《国语》残卷在内的多件文书。显然,如果是辛普德购藏此写本,董希文是很难将其带走的。至于这些文书经卷如何从董希文手中流失到日本,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在查阅相关文献的过程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个颇值得注意的情况:关于日本友人青山庆示把八件敦煌文书捐献给敦煌研究院收藏过程中的细节,在国内学人的著述中出现了不少互相矛盾甚至明显错误的说法。如刘正成先生在2003年11月17日与魏启后先生的谈话中曾提到:“敦煌的经卷、简册,除了斯坦因他们运到欧洲去的以外,第二个日本他们拿去比较多。前年,青山杉雨的太太,就根据青山杉雨的遗志,把敦煌的东西送回了敦煌。”[17](P290)刘先生谈话中所说捐献时间(“前年”,即2001年)和捐献人(青山杉雨的太太)均与官方媒体报道不符。再如沙武田先生曾说“日本书法家青山杉雨先生在1997年10月9日将其家藏的8件敦煌写本送还敦煌研究院”[18](P165),而青山杉雨在1993年便已去世。同样的说法柴剑虹先生也曾在其著作中提到过[19](P416),但同书后又说是“青山杉雨的家人”[19](P453-454)。可见其已注意到先前文章中的疏漏。又如丁建顺先生说八件文书均为酒账,而且“更加巧合的是,这八件敦煌的北宋酒账,与敦煌所藏的残缺文献居然可以合璧”[20](P370),而酒账实际上只是八件之一。诸如此类的问题所在多有,不再一一列举。事实上,段文杰先生在谈及八件文书回归过程的时候曾公布过青山庆示的一封信函[21](P151),青山庆示本人也曾与顾村言先生谈及捐献过程[22](P150)。再结合前述《光明日报》等官方权威媒体的报道,基本可以理清捐献过程:

20世纪80年代初,青山杉雨在东京旧书店购藏包括《国语》及注残卷、酒账、佛经等在内的八件文书后,曾借给日本著名书法家西川宁之子西川杏太郎鉴赏。青山杉雨去世后,杏太郎建议将文书捐献给敦煌研究院,并于1997年2月通过信函与敦煌研究院取得联系。同年5月,青山庆示致函敦煌研究院商定捐献事宜,并于10月8日与其母亲等人到达敦煌,9日举行捐赠仪式。至此,八件文书正式回归敦煌。应该说,捐献过程非常清晰,希望本文的梳理能廓清学界同仁的疑误。

三、写本残卷的其它问题

敦煌写本《国语》残卷在辗转流传中也出现了进一步残损的现象。苏莹辉先生曾收到董希文先生寄给他的写本照片,并因字迹太小搁置数年,后经设法放大辨认,知残存正文及注文六十行,从《周语下》“民不给将有远志”起,到“物备而乐成上下”止[3]。王利器先生则说此卷残存六十一行,“第一行之中,残存‘民乎’二字注;二三两行,行末稍残;末十行,下半截残”[7]。考苏氏之文可知,其文未将“民乎”二字注部分计算在内,故二先生所见残卷原貌是相同的。而到1982年饶宗颐先生在青山杉雨处见到此卷时,“今此纸实终于‘伶州鸠对曰臣之’句,共四十三行,应尚有十七行残损,非苏氏所见时之旧观矣”[23]。由此可以推知,此写本残卷从董希文先生手中流出之后,到青山杉雨在旧书店将其购藏之前,其间的几十年中出现了残断情况。

郭万青先生曾撰文说,此写本残卷共2纸,22行,第2页24行,合共46行。因第1页第21行与第2页第1行重复、第1页之第22行与第2页第2行部分重复,第1页之第1行只有“民乎”二小字,实即43行[24]。这个说法存在不确之处。通过对敦研368的考察可以看出,谭蝉雪、郭万青等先生所使用的残卷照片与饶宗颐先生在青山杉雨处所见实物是一致的,亦即《甘肃藏敦煌文献》中所收录、现藏敦煌研究院的两张残卷的照片。实际上,这两张照片显示的残卷是在同一张纸上连续书写的,只不过在拍照的时候因卷子较长而分两次拍摄完整,故而有几行重复交叉罢了。苏莹辉、王利器、刘操南、饶宗颐等先生文中的描述其实已经透露出这一信息,对饶先生文后所附的两张照片与《甘肃藏敦煌文献》所录照片稍加比较也可以验证这一点(5)敦研368所录第一张照片止于“若无射有林耳弗及也”及注文,比饶宗颐先生文后所附第一张照片少了一行,可见这两张照片非一人所拍摄。。而谭蝉雪先生在文章中说得更清楚:“白麻纸,总长70.1、宽24.5、界栏宽1.6、天头0.8,地脚0.7cm,共43行,雌黄改字,双行夹注。”如果将这两张照片上的痕迹稍加比对,更可确认此残卷为一纸无疑。

前文已经指出,按照学界的一般说法,此残卷正面是《国语》及注,背面是《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年历日》,但学界以往对《国语》及注的研究中基本只关注了正面的文字,很少注意到背面除了《历日》之外,还倒书有《国语》相关的内容。在诸位研究者中,饶宗颐先生较早注意到了背面保留的《国语》及注文。其正文为:“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之。”另有注释60余字,饶先生以之与韦昭注相校,文字大异,知是出自《国语》别家之注[23]。值得注意的是,此句文字顺序在正面所书《国语》及注之前,再对纸张残损痕迹进行勘验后可以看出,此纸当是先书写了《历日》;后在《历日》右侧空白处抄写了《国语·周语下》单穆公谏周景王铸大钱的部分句子,再把纸翻过来继续书写。可以推知,《历日》旁边的《国语》句子倒着写,是为了与《历日》内容区别开,另一面文字的书写方向则与这几行保持了一致。那么,以往学界《历日》书于纸背之说恐怕需要修正了。

四、写本《国语》注文作者问题

除上述《国语》残卷的发现、收藏、流传诸问题之外,学界也曾对与此残本正文并存的注文作者问题进行过讨论。前引王利器先生文认为此注出于东汉经学家贾逵之手。据《后汉书·贾逵传》所说,贾逵是汉初名臣贾谊之九世孙,其父贾徽曾随著名学者刘歆学习《左氏春秋》和《国语》,并著《左氏条例》二十一篇。贾逵“悉传父业……尤名《左氏传》《国语》,为之《解诂》五十一篇,永平中上疏献之,显宗重其书,写藏秘馆”。贾逵之注,全文今已不存,清人王谟《汉魏遗书钞》和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共从各传世文献中辑出259条。此写本残卷之注文有一千余字,其中有三条“与韦昭注引贾侍中或贾君说合”,王利器先生由此断定“此为贾逵注矣”,且与韦注相比颇有可取之处,“今就此残卷观之,信乎名下无虚士也”。至于其它注文,王先生猜测应该是韦昭采用了贾逵的说法但没有明确说明,“如此之等,为韦昭所本,而不出贾氏之名者,尚非一二数也”[7]。

然而,王利器先生把此残卷注文定为贾逵的观点并未被学界所认同。较早对此残卷进行研究的苏莹辉先生曾对此残卷注文和今天韦昭注和李善《文选注》所引贾注进行比较,认为韦昭注有“不采贾说”“改易贾注、引用贾注而不标明‘贾侍中说’ ”及“不从贾注”等不同情况,此注文“同于贾注者三条,与贾注略同者亦三条,异于贾注而与今本(韦注)略同者亦有三条。自其大体观之,写本注语均较贾、韦注解为详”。苏莹辉起初以为此文是《隋书·经籍志》中著录的王肃《国语章句》,“及见诸书引贾多同于写本注文,且在清人辑佚书中亦尚未发现王注同于此本者,故此疑莫决”[3]。由此可知,苏莹辉没有找到现存王肃《国语》注文与此残卷注相对应的内容,故对此注作者采取了审慎存疑的态度。

饶宗颐先生的观点与上举二说不同。首先,通过对“景王铸大钱”章注文的比较,饶先生指出此注与韦昭注“文字大异”,故当是《国语》别家之注。其次,通过对“铸无射”一段韦昭注引贾逵之说与写本注文之比较,认为此残卷注文“非贾即唐”。“唐”即唐固,孙吴学者,曾为《国语》《公羊》《谷梁》作注,《唐书·经籍志》:“《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唐固注。”随后,饶先生又将现在可见之贾注与此残卷对勘,发现“歧异之处甚多,故可断此北魏写本《国语》注,必非贾逵之注;以韦昭言林钟为无射之覆,唐尚书同于贾逵,则此残页可能即唐固之《国语》注”[23]。

郭万青先生则认为,王利器先生将此残卷注文定为贾逵注的主张没有直接证据,而饶宗颐先生认为是唐固注也只是一种臆测。通过此写本注文与今存贾逵注文的对勘可以看出,此残卷注不是贾逵所作。至于作者是谁,郭万青认为目前无法确认,因为除了韦昭注和贾逵注存世较多外,其它各家存世条目很少,没有办法与写本的相关文字进行对勘[24]。与苏莹辉先生类似,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暂时存疑,郭万青先生也采取了一种比较谨慎客观的态度。

应该说,上举王、苏、饶、郭四位先生的说法,比较清晰地展现出不同学者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理解和研究思路。王利器先生是以可以确证的三条注文为基础,推定残卷注文为贾逵之作;饶宗颐先生以残卷注文与现存贾逵注异同互见的事实为依据,推测残卷注文是唐固之作;苏莹辉先生原本倾向于将其定为王肃注,但因没有文献史料证据,故存疑;郭万青则通过残卷注文与现存贾逵注文的比较,否定其为贾逵注的可能性,并认为由于资料所限,目前无法确认其作者。而若对诸位先生的说法进行综合考察,可以看到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尽管这些研究都是建立在对相关史料的梳理、校勘和分析之上,但若仅仅囿于史书所载之只言片语,则此问题恐难以突破,也很难得出为学界普遍认可的观点。 笔者以为,要弄清此残卷注文的形成与作者,必须结合此写本残卷本身来考虑。结合此纸另一面的《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年历日》,可以确定此写本是北魏时期抄写完成的(6)苏莹辉先生曾指出,此写本残卷“因首尾不全,无由知其抄写年代,但就书体观之,不仅与背面之历日文字相似,且与敦煌艺术研究所新发现之北朝写经亦大体相同。”可参看其《中外敦煌古写本纂要》一文,载其著《敦煌论集》,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69年。王利器先生在前引论文中也认为残卷注文是北朝人所写,但《历日》“字迹拙劣,以淡墨出之,与正面非出一时一人手笔,或北魏以前故物也”。笔者以为,此残卷两面文字均当为北魏时写成。另据笔者前文所述,《历日》当为此纸书写时的正面,非学界原来描述的背面。。而据宋庠《国语补音叙录》所云,从《国语》成书到北魏时期,“自郑众、贾逵、王肃、虞翻、唐固、韦昭之徒并治其章句,申之注释,为六经流亚,非复诸子之伦”[25](P596)。除了韦昭注之外,郑众、贾逵、王肃、虞翻、唐固等人的著作已经失传,但不代表对后世学者没有影响。正如宋庠所指出的,“历世离乱,经籍亡逸,今此书唯韦氏所解传于世,诸家章句遂无存者。然观韦氏所叙,以郑众、贾逵、虞翻、唐固为主而损益之,故其注备而有体,可谓一家之名学”[25](P596)。可见,韦昭注之所以能够流传后世,是由于其博采诸家之长,最为精善。而此北魏时期的残卷注文,是否可以归于上列各家之一,确如郭万青先生所说难以确认。但若结合此写本的抄写年代、区域特点来考虑,也存在另一种可能:诸家对《国语》的注释著作,在北魏时期还没有失传,此写本残卷注文可能是今人不知的某种古注,或当时之人把所见注本杂糅抄写融为一炉的结果。笔者只是提出这样一种可能,至于可能性有多大,在中国历代古书流传史上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或许可以作进一步的探讨。

结语

以上从敦煌写本《国语》及注残卷的发现、收藏、作者等方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可以纠正学界对此写本残卷认识的几个疏失。由此得知,此写本残卷的流传虽然目前还不能完全搞清楚,但也可称得上比较明确。仅就这一点来说,也比较符合前引荣新江先生的辨别标准。更可以让我们放心的是,此写本残卷经过多位学者的考察,其真伪基本上没有疑问。而且,青山庆示先生捐赠过程中,敦煌研究院也对其进行过鉴定(7)苏莹辉、王利器等先生在较早时候即认为此写本残卷可信,20世纪80年代被日人青山杉雨收藏后,西川宁、池田温等日本著名学者也对其进行了鉴定,认为是很有价值的文献。1997年,敦煌研究院院长段文杰和文献所的李正宇、王书信等先生也将其鉴定为真品。参看姜洪源:《八件敦煌遗书回归记》(《档案》1997年第6期)、段文杰:《段文杰回忆录》(载《敦煌之梦:纪念段文杰先生从事敦煌艺术保护研究60周年》,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7年)。。因此,笔者以为,此写本《国语》及注残卷尽管出处不明、辗转流传过程也有缺环,但仍然是可以信任和放心使用的史料。至于此残卷《国语》注到底出于何人之手,尚待进一步的研究。而此写本残卷的最大价值,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此前未见过的《国语》注本的片段,且与现存影响最大的韦昭注优劣互见,可以作为研究相关问题时的参考资料。但正如郭万青先生在校勘时所指出的,此残卷《国语》及注存在脱漏、误植、讹误等情况,因此本身质量并不高,基本不具备版本校勘价值。

猜你喜欢

写本国语文书
伏俊琏著《敦煌文学写本研究》出版
写本和写本学
徐谓礼文书——南宋官制百科全书
监狱执法文书规范探讨
Clear cell sarcoma in unusual sites mimicking metastatic melanoma
日本“自写本”汉字音训研究——以日本国宝岩崎本《宪法十七条》第二条为主
《国语·周语》“奉礼义成”辨析
我的小天地
怎样提高少数民族初中学生学习国语的积极性
Personal Stat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