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研究
2021-12-30王芳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1年19期
王 芳
(湖南理工学院 图书馆,湖南 岳阳 414006)
国家对于高校图书馆开展服务社会在政策层面有明确的导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服务。国家支持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1]。教育部2015年12月31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第六章第三十七条中提出:“图书馆应在保证校内服务和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发挥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用户的服务”[2]。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为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提供了技术层面的保障。互联网技术之所以称为具有时空特性的技术,就是因为它受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力度影响比较小,所以能够保证信息资源更快、更广泛的传播。在高校图书馆服务领域中运用互联网技术,能够有力的推动图书馆提升服务手段、更新服务内容、拓宽服务范围。
1 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原因
1.1 适应自身发展需要
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急剧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文化的供需矛盾。高校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事业的一部分,要想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就要在保证校内师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主动融入地方社会的文化发展,借助自身在专业人才、馆藏资源、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谋求在更广泛领域内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