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赓续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记宁波市“一五”计划的实施
2021-12-29文|史永
宁波通讯 2021年9期
文|史 永
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大步骤。1951年2月开始,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着手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即“一五”计划)。1955年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一五”计划。1953年,当“一五”计划的许多指标、比例关系和相关内容还在仔细测算、逐步确定中,全国各地就已开始执行“一五”计划规定的建设任务,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阶段。
在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中央要求各省、市从实际出发,编制本地区的“一五”计划。1956年6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简称“省人委”)下达了《宁波专区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宁波市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主要从工业、手工业、农业和商业4个方面规定了1957年要完成的指标。按照省人委下达的计划要求,12月8日,宁波专署首先细化了专区工业、手工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分配给各地,并要求各地在年底前逐级分配给基层单位,进一步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取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1957年2月17日,专署又将专区农业、商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下达给各地,并要求各地在检查计划时实事求是地加以总结,提高计划水平,激发全体人民对实现五年计划的信心和决心,力求完成计划所规定的任务。
在省人委正式下达宁波市“一五”计划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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