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皇权政治视野下实录史书对赋的记载

2021-12-29谢贵安

跨世纪 2021年4期

谢贵安

赋是中国古代介于诗和散文之间的一种文体,讲求文采和韵律,“铺采摛文,体物写志”,其名称有短赋、骚赋、辞赋、骈赋、律赋和文赋等。赋外形看起来像散文,但内部却拥有诗的韵律,但诗可以咏唱,而赋虽便于朗诵却不易于歌唱。诗一般是为情而造文,而赋却常常是为文而造情,前者以抒发情感为重,后者以叙事状物为主。正如刘熙载所说:“赋别于诗者,诗辞情少而声情多,赋声情少而辞情多。”[1]87赋在语句上以四、六字句为主,句式错落有致并追求骈偶,语音上追求声律和谐,文辞上讲究藻饰和用典,内容上侧重于写景,借景抒情。经过唐代古文运动的冲击,赋的散文化趋势日益突显,不刻意追求骈偶和音律,对句式的参差和押韵也不苛求,形成句式自由和清新流畅的赋体,被称为“文赋”。从文学角度研究赋的论著很多[2],但从史学角度研究赋的论著则较少,而分析古代实录对赋的记载来探讨的论著迄未寓目,故本文拟从此角度进行初探。

一、赋在纪传体与实录体中的差异

实录是中国传统史学中的一种体裁,属于编年附传体[3]。它以裁剪原始档案和初级、二级史书为主要史料,以记载某一朝皇帝在任时的政事为基本内容。中国的史书素有一定的“书法”,即历史编纂学的方法。在中国最流行的纪传体正史中,有一种特殊的书法,即照录大臣的文章和辞赋,故赋在纪传体史书中常被记载,而在实录体史书中,虽有收录大臣奏疏的书法,但纯粹文学性的赋似乎并未受到重视,不在照录之列。……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