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校委托继续教育学院办老年大学的思考
2021-12-29任宏权
老年教育(老年大学) 2021年11期
□ 任宏权
普通高校作为实施高等教育的主体机构,拥有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硬件资源丰富、校园文化先进、设备仪器完善等办学条件,对于开展老年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大多高校并没有有效地利用这一现有资源,而是采用由高校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另辟新径。高校离退休工作处从为离退休职工谋福利的角度出发,根据离退休职工文化需求,向学校申请经费和教室,外聘教师,成立了面向本校离退休职工招生的老年大学。也正因离退休工作处不是教学单位,无权动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因此严重制约了普通高校利用自身优势办老年教育。下面,就普通高校委托继续教育学院办老年大学为题,谈点个人的思考。
一、普通高校委托继续教育学院办老年大学问题的提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办学开放度,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这一论述非常准确地阐述了老年教育的“教育”属性,并明确高校的老年大学要面向社会招生。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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