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箫赋》的创作与汉宣帝时期雅乐的流行
2021-12-29姜欣辰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姜欣辰
(中国传媒大学 人文学院,北京 100024)
《昭明文选·赋》在音乐类赋作中首推王褒《洞箫赋》,将其尊为“音乐赋之祖”。《洞箫赋》音调和谐、句式整齐、文辞优美,词藻华丽却又无堆砌之弊,句式排偶却又不显得呆板凝滞。王褒其人,通音律、善文赋,其《洞箫赋》全文以音乐为表现对象,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以音乐为对象的汉赋。王褒生活的汉宣帝时期,是一个主动向儒家“雅乐”靠拢的时代,目的在于正本清源,摆脱霍光政策影响,进一步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在汉宣帝大兴礼乐、肯定仁义讽喻的时代背景下,王褒创作了《洞箫赋》。《洞箫赋》继承了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明显带有《乐记》思想的痕迹,对于研究“雅乐”与汉代社会和政治之间的关系有着深远的意义,是人们考察乐器赋以及先秦儒家雅乐思想在汉代流传的重要文献。因此,可从《洞箫赋》继承儒家中和之美的思想来窥探汉宣帝时期对于儒家“雅乐”的自觉接受,以及当时“雅乐”在整个社会所起的教化作用。
一、 汉宣帝时期流行“雅乐”的政治目的:正本清源,推行教化
音乐在我国上古时代就已经产生,大致发源于早期巫术,此时期的音乐还没有成为独立个体,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乐舞合一的表演形式。早期的雅乐思想形成于西周时期,但西周的雅乐思想只是初步与政治相结合,相比于后世成熟的雅乐理论体系来说,西周的雅乐思想属于西周礼乐制度下分化出来的有关教导子民的一部分。《周礼·春官·大司乐》仅仅用数言记载了西周礼乐制度中的“六德”:“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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