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地下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思考
2021-12-28冯宇鹏丁志宏张永杰
海河水利 2021年6期
冯宇鹏,丁志宏,张永杰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研究院,天津 300222)
2018 年3 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2019 年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工作时指出:内蒙古“要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守好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世世代代干下去,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出发,赋予内蒙古的时代重任。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水源,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合理、有序、规范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内蒙古水利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生态保护治理规划和实施纲要》(内水资〔2019〕163号),要求各盟市组织制定本辖区内的地下水生态保护规划,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同意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
呼伦贝尔市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16.2 亿m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98.2 亿m³、地下水资源量(扣除重复计算量)18 亿m³。地下水是呼伦贝尔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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