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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粤商对书院办学的影响

2021-12-28

兰台世界 2021年5期
关键词:阮元学海学长

黄 健

清代广州书院大致分为两类:合祠书院与官办书院。合祠书院源于清初,其兼有祭祀与居住的功能,并非授课讲学之地。能真正汇集雄厚的财力、用优质教学及优厚的奖励来促使学生成才的,是官方所办的书院。

一、官办书院的经济来源

在清代官办书院中,不能不提及学海堂。它的学制、“志在实学”的教育理念及管理方法等,无不在当时的南粤大地上处于领先的地位。其创始人阮元(1764—1849),是清乾隆、嘉庆、道光三朝重臣,学识渊博且又能学以致用,一生富有传奇色彩。

阮元为官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如道光元年(1821),任两广总督的他“捐修”广州贡院的号舍“七千六百三间”,“旧舍写、坐两层,木版[板]上长下短,夜不能合并而卧,特将板改长合用”[1]26,让考生能更舒适地参加科举考试,此举足以体现阮元的爱民之心。在创立学海堂时,他沿用了自己在杭州办书院“诂经精舍”的经验,并弥补不足,更重视办学经费的落实。

在办学中,延请名师、激励学生都需要大量的金钱。阮元对此非常重视。学海堂学长、著名学者林伯桐撰《学海堂志》指出:“劝学兴化固宜谋及经费矣”,学海堂的经费来源除了“仪征公”阮元的捐献,还有官方通过商人的运营而提供的“田地租息”,目的是“勿失自足,经久而行远也”[2]18。这些资金被用以发放膏火(读书的费用),并且每月为优秀学生发放奖金:“入学的举人、贡生、秀才等……发放膏1两;所答课卷被评为优秀的生徒,会多发数倍膏火以示奖励,并将这些佳作及教师的诗文汇编为《学海堂集》刊印。”[3]96在他离开广州前往云贵任职时,还虑及书院的前途,“将南海、番禺等地的一些官田及官铺的租金拨归学海堂作经费之用;并捐出白银4000两,发商生息,每年一共可以收得白银1500余两,足够学海堂日常开销”[4]96。

从史料中不难看出,国家对学海堂并没有直接拨款,所有的经费必须由开办书院的当地官员来解决。幸好,官员对官租的使用还是有一定决策权的。他们可以利用官地或捐薪购买房产出租,这些承租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商人,如“仪征公捐银四千两,发出文澜书院董事四家生息,每月每两息银壹分二厘”;后来这笔钱又改发给“南海番禺佛山河南各典商生息,每月每两息银壹分,每年定期以五月初一日及十一月初一日送到学海堂查收支发”[5]38。可见,阮元及其后任官员对学海堂资金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视,在捐出本金后,往往通过让资金在商业运作中生息而“再造”新鲜血液。于是,商人及其商业运营模式也通过这样的方式,对学海堂的存续发生着具有必然性的影响。

当时的广州,在经历了清初的萧条之后,已渐渐恢复元气,呈现出商业繁荣之势。如作为城南东西向主干道之一的濠畔街,在乾隆(1736—1795)、嘉庆(1796—1820)年间为广州的金融中心,银号、商铺林立,著名的如“阜康银号、浙号银庄、义善源、源丰润等”,还有各种商铺,“以前店后仓形式经营土产批发、中药、文房四宝、绫罗绸缎、火腿、绍酒等”[6]243。这为阮元等的“钱生钱”的资金筹措机制创造了可能性。

此外,当时“发商生息”之商人的主体——以伍秉鉴为首的几位行商,他们曾创立文澜书院,“专责为清理濠渠等筹集经费”,“虽有书院之名,却没有开设教馆”,“是举人聚会的场所,并承担清濠与助学两大慈善公益任务”[7]188。

说到这些与学海堂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行商,不得不论及十三行。自康熙二十五年(1686)开始,清政府在广州设立十三行,以此作为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由此为开端,当时清政府的对外贸易全部由行商经营,广州也因此而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中心。乾隆二十二年(1757)上谕称:“向来洋船俱由广东收口,经粤海关稽查征税,其浙省之宁波不过偶然一至。”[8]31在对外贸易中,十三行的行商财雄势大。史称:“当时操奇计赢,坐拥厚赀者比屋相望,如十三家洋行,独操利权,丰亨豫大,尤天下所艳称。遇有集捐之事,巨万之款,咄嗟可办。”[9]327这种贸易垄断给行商带来了滚滚财富,也使官办书院在征集商人捐资的时候有了更多的空间。广州史学家叶曙明先生说,“十三行商人伍秉鉴被《华尔街日报》列为上个一千年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之一”,“伍秉鉴在其巅峰时,拥资超过2600万银元,相当于国库年收入的一半”[10]。

在办学经费筹措的问题上,阮元必感觉到,凭借自己个人捐薪的力量,实属杯水车薪,为此,他需要来自富商的支持。而行商对于这位总督及海关监督(兼任),也必须恭敬对待。因此,双方能就资金运营生息方面的合作问题达成一致。总之,不管大小各级商人出于怎样的动机为办学提供资助,从客观上来说,有了较为稳定而强大的资金保证,学海堂的教学得到了很好的保障。这也是合祠书院所不能及的。

二、经济保障对书院发展的积极作用

无论是合祠书院还是官办书院,在资金的使用上,都有明确的目的与严格的管理规定。对于学海堂来说,收取了庞大的资助之后,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将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才算是真正地惠及寒门学子。这些资金一方面用以延请名师作为学海堂授课的“学长”,同时严格管理,禁止学长收取学生的礼金,如规定“每位学长除了薪金之外,每年的润笔银为36两,不得收取学生的贽金”[11]96。另一方面,除了日常组织学术研究、刻印文集之外,最主要的,这些钱被用作了“奖学金”,以鼓励上进,且在管理上严防拖欠与贪污。如“每季度第一个月,由管课学长向官府具文申领此季度的经费”;经费使用情况须公开汇报、登记在册、接受各方核查[12]97。这一卓有成效的助学养士的做法让手头拮据的读书人获得了更为宽松的生存环境。当时的优秀学生之一的梁启超便用这些奖励的钱买了不少书:“伯兄买书之费悉出于此。每届年假辄捆载而归……”[13]11然而,这种奖励并非是一劳永逸的,它也有惩罚机制:之前排名在前者,一旦到后面“功课废惰,无可列等者,即行扣除”[14]12。

在这样的激励机制下,学海堂通过奖罚分明的规章制度培养了一大批追求“志在实学”的饱学之士。据国家图书馆善本部所藏的翁心存《学海堂丁亥课士录》(丁亥年,1827)记载,课试分为“经解史笔”“诗赋”两大类,优秀学生均有相应的“课艺评语”,如春课位居经解史笔首位的鹤山生员吴俜的评语是:“考精核,记仿汉魏,甚古懋,通材也。”对不足之处,也言简意赅地指出。如东莞生员陈思的评语是:“考少见地。”[15]可见,学海堂在教学中引导、强调的是知识“致用”,而非为了科举考试一味地模仿古文。这对于当时亟需变革的社会现实来说,是对读书人很好的引导。

从课考题目中,不难窥探“志在实学”的良苦用心。如同治七年(1868)冬季课考题目:“《宋史·孙爽传》书后:孙宣公在北宋称为大儒,而《宋元学案》不载,宜读其传而论之。”“拟重修粤秀山文澜阁碑记(骈体)。”[16]

这些题目显然要求考生将眼光落到现实中去,扎实地做好考据论证的工作,并且要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在讲究文采的同时还需务实,解决实际问题。这是符合阮元开办学海堂的宗旨的:“多士或习经传,寻疏义于宋齐;或解文字,考故训于仓雅;或析道理,守晦庵之正传;或讨史志,求深宁之家法;或且规矩汉晋,熟精萧选,师法唐宋,各得诗笔。虽性之所近,业有殊工,而力有可兼,事亦并擅。”[17]95显然,阮元倡导的是百家争鸣的学风、学以致用的治学目的。

学海堂在其存续期间,各级管理者礼贤下士,兼有足够捐助,得以延请名师,如当时广东著名学者吴兰修、赵均、林伯桐等。因此,学海堂培养了大批学识过人的学术领袖,如首届10名学生“后来成为广东学坛的中坚力量……其中陈澧和朱次琦号称‘岭南两大儒’”[18]31;朱次琦的学生之一,便是鼎鼎有名的康有为。他们及其弟子对中国传统文化典籍的阐发带动了中国近代思想史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体制及经济的变革。如此巨大的影响,恐怕是当时的商人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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