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总体性方法探析
2021-12-28马超林王月洋
岭南学刊 2021年6期
马超林,王月洋
(北京化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29)
总体性方法是马克思进行意识形态批判的重要思维方法。“总体性”概念最早由卢卡奇提出,其认为马克思的思维方法是一种总体性辩证法。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普遍存在的物化现象,个体意识被渗透,人与人的关系也被物化。这就导致人们只能看到物与物间量的关系,物与物交换背后的人的关系被掩盖,进一步导致人们对社会现实采取非批判的、接受的、直观的态度。只有“通过专注于可认识事物、被认识事物的具体的、物质的总体来突破这种陷入支离破碎的形式主义限制”[1]181,即将个别的、具体的社会现象纳入整个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中考察,将人视为全面且普遍联系的存在,才能克服物化现象。总体性方法表明,个体只有坚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总体的基本路径,洞悉意识形态的特殊利益主体,才能去除意识形态的遮蔽性,还原范畴背后的真实社会历史现实。
一、意识形态的主体性问题及其遮蔽社会历史现实的内在逻辑
意识形态在主体性上存在特殊利益主体与普遍利益代表的内在矛盾,在本质上通过颠倒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从而服务于统治阶级利益,对意识形态特征与本质的分析,是运用总体性方法进行意识形态批判的必要前提。
(一)意识形态是利益主体在特殊性与普遍性上的辩证统一
对意识形态进行批判,必然涉及概念的定性,即马克思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的判定究竟是肯定性还是否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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