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扶贫中农户参与的获得感形成机理研究
2021-12-28邱波蔚王晶晶骆曼婷
农村实用技术 2021年11期
邱波蔚 王晶晶 骆曼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国内学者对“获得感”的研究因此而兴起,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获得感”含义和从“获得感”出发的发展模式转变的探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由此,有学者指出获得感可作为检验脱贫成效的重要标准[1-2]。很多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旅游产业的资源禀赋,因此旅游扶贫开发也成为贫困地区推进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举措。在后脱时代,旅游产业仍是不少地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在乡村旅游扶贫中,农户既是扶贫对象,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作为重要主体的农户,在旅游扶贫开发过程中其获得感是怎样形成的,获得感水平如何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有利于客观评价地区乡村旅游扶贫的成效,检验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普惠性,同时也可为地区产业发展实践提供宝贵借鉴。
1 获得感研究回顾
对于获得感的内涵,张品认为获得感是指因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获得而产生的可以长久维持的满足感[3]。万师提出获得感是主客观愿望实现的真实体验[4]。吕小康则认为等获得感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和基本权益的普惠性的主观体验[5]。辛秀芹提出获得感是基于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获得而产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感受[6]。……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