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情感·精神:个体第一需要与德育认同的三重逻辑
2021-12-27项久雨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项久雨
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写道:“人充满了各种需要:他只爱能够满足一切需要的人。”(1)[法]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7页。可见,个体的需要是复杂的,在德育过程中,主体(2)德育内嵌的价值立场逻辑、德育过程中认同的生成,都要求主体的先在。因而,本文界定德育主体为教育者,客体为受教育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否定受教育者的能动性与进行自我教育的可能,如同列宁灌输论所言,德育主体的引导与先在是帮助客体由自发走向自觉的关键。在德育中,主客体均应发挥积极作用。必须要满足客体差异化、多层次的需要,方能增进客体对德育的认同。但又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言:“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正因为它是熟知的。”(3)[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0页。满足教育客体的需要是德育常谈、熟知的内容,但德育主体究竟要满足客体什么样的需要,且这些需要得满足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生成客体对德育的最大化认同等关键内容,往往未能得到很好地解释。从现实逻辑来看,德育主体往往未能真正认识到客体对自身需要的预期,尤其无法对接客体的第一需要,使得德育无法真正走进客体的内心世界,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搭建起主客体间的有效交往桥梁。事实上,在德育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双向需要满足的关系,主体满足客体的需要是首要的环节,客体对主体的需要满足能力、满足程度进行反馈,由此形成德育互动的空间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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