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地区大气电场预警系统预警效果评估
2021-12-27王曼霏王乐乐申紫薇徐燕霞石茹琳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1年2期
关键词:大气
王曼霏,王乐乐,申紫薇,徐燕霞,石茹琳
(1.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预警防护中心,内蒙呼和浩特 010051;2.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内蒙呼和浩特 010051)
0 引言
雷电灾害已成为影响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灾害之一。近15年,内蒙古自治区共发生雷灾事故653起,平均每年发生43.5次。雷击直接经济损失17 516万元,每年雷击损失1 167.8万元;雷击人员伤亡的事故136起,伤亡人数233人,死亡人数154人[1]。由于雷暴生命周期短、范围小,而业务数值预报模式时空扩展性小以及水平、垂直分辨率较低,因此雷暴预警预报是天气预报中较困难的工作之一。强对流天气的发生、发展具有突发性和局地性,所以雷电预警更多地借助于实时监测手段[2]。而雷暴过程中云内的起、放电不仅仅引发了闪电的发生发展,同时也使得近地面的大气电场发生了剧烈变化。因此,大气电场预警系统有效利用雷暴云通过测站时大气电场的变化规律,对雷电活动进行预警[3]。对于雷电预警,其预警信号是否有效及时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防灾减灾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大气电场预警系统的预警效果的评估,是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用户,改善预警能力提供重要依据。
1 研究方法
大气电场预警系统预警级别的划分主要是依据电场强度的变化。[4]当电场强度达到2 000 v/m时系统开始发出预警信号,为一级预警,电场提升至4 000 v/m预警提升至二级;当电场达到6 000 v/m时预警信号提升至三级;当预警信号下降至500 v/m以下并持续30分钟时警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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