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制度下小农户农地经营现代化途径分析
2021-12-27易萍
南方农业 2021年26期
易 萍
(河南科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新乡 453003)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保护小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培育家庭农场、农户以实物或土地经营权入股及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等途径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稳步扩大农地经营规模,真正激发农村土地活力,发挥小农户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1 小农户在实现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城从事农业以外的产业,但从我国国情来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农地经营模式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础,小农户仍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力量,在农业种植面积、生产力量和生产贡献上都占有绝对优势。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小农生产还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发挥着“稳定器”的独特作用。小农生产也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孕育发展提供了深厚土壤,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乡土情结。个体农户家庭和新型经营主体长期共存是人多地少国家进行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我国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应遵循这一规律[1]。
2 现阶段小农户农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小农户农地经营对弥补农村社会保障不足、吸纳边际劳动力就业、维护农村稳定和保障粮食安全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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