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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架构及《购电协议》要点研究

2021-12-26王蕊潘登

电气技术与经济 2021年6期

王 蕊 潘 登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0 引言

在全球能源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哈萨克斯坦政府积极开发利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法规体系和制度机制,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依据哈能源部2020年10月公布数据,全国范围有效发电装机1933万kW,其中风电和光伏为最主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现有装机分别为93.3万kW和46.7万kW,依据规划2020~2030年期间计划每年新增约70万kW风电和30万kW光伏发电,以满足新增用电容量需求和逐步替代目前严重老化的燃煤发电机组。

为推动发展规划有效落实,政府在2009年正式颁布了《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法》,同时成立可再生能源融资结算中心(FSC),为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后续陆续对外商投资、资金汇兑等方面政策和法令进行多轮补充和完善,建构出完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的管理架构和体系,这给包括中资企业在内国际投资商参与哈国可再生能源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机遇。为此本文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研究重点,对哈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架构体系和开发流程进行论述,针对投资所涉及最为核心可再生能源电站《购电协议》中要点进行解析。

1 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框架和协议体系

哈能源部为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内电力行业的规划和组织招标竞拍的实施,具体模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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