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机械报废与更新的思考
2021-12-26王珍
南方农机 2021年8期
王 珍
(淮南市农机监理所,安徽 淮南 232002)
0 引言
随着农业机械使用年限的增加,安全技术性能不断下降,油耗高、效率低、污染重、故障多等现象越发明显[1],给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带来严重影响,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是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的有效方法,是实现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标准已颁布实施多年,由于是推荐性标准,不能强制执行,加之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农机报废整体上力度不足、进展缓慢,迫切需要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农机报废工作。2004年《农业机械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被提出来,2009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提出“要实行报废农机回收制度以及拆解报废农机的监管制度”。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3月,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2],开启了我国农业机械报废与更新补贴工作的新篇章。
1 农业机械报废的必要性
1.1 节能环保的需要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机械既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和重要工具,又是影响耗能和排放污染的重要因素。在能源高度紧张和要求减排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淘汰落后陈旧的农业机械,那么农业机械化不仅在新的领域难以发展,而且现有粮食生产机械化也将因高耗能、高成本难以为继,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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