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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非遗”文化资源在动漫产业中的开发与利用

2021-12-25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3期

(曲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山东 日照 276800)

山东省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名副其实的文化大省。从质量、效益、规模等方面来看,对本省民间“非遗”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尤其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山东省还相对落后,与国内部分先进省市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动漫产业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广阔的前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动漫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主要表现形式,包含图书、影视作品、音像制品、舞台剧、网络作品、其他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发行、展演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玩具、服装、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我国的动漫产业起步早,而且取得过辉煌的成绩。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中国动画经历了两个发展高峰期,推出了如《小蝌蚪找妈妈》、《大闹天宫》、《哪吒闹海》等顶尖作品,同时也推出了《崂山道士》、《海力布》等民间文学、民间故事改编的优秀作品,大量运用剪纸、泥偶、水墨等民间传统工艺美术形式进行创作,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说明,利用动漫产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和利用是可行的。这种开发主要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参照,由传承人之外的动漫行业的专业人员进行产业化开发,这样并不会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原有的文化生态。动漫行业的参与,不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不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文化资源的商业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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