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生态价值补偿的思考
2021-12-25李朦
南方农机 2021年21期
李 朦
(陕西地建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 西安 710075)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的不断提高,水利、农业、林业等多个领域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相关内容纳入研究的重点课题[1-3]。农用地作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环境组成要素,不仅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生态功能[4]。我国对农用地生态价值的研究起步较晚,李秀霞等认为农用地的生态价值包括涵养水源、气体调节、环境净化、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文化娱乐6 个方面,并运用多种经济方法对吉林省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测算[5];刘兴元等[6-8]对我国的草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进行了研究;谢高地等[9-12]对我国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研究。我国在生态补偿方面也进行了很多实践,比如,2004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颁布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给予5元/亩的补偿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1年,财政部和农业部颁布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对禁牧草原给予6元/亩的补偿标准,对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的草场给予1.5元/亩的奖励;2008年,财政部出台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建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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