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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研究

2021-12-25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21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问责政府

李 雪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

引言

三农问题关乎国民生计,是当前的重要发展任务,在落实乡村战略的过程中,一些基层农村仍然存在着诸多的固有问题,阻碍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战略的推进,其中环境问题的突出,难以改善生态环境,对于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道难关,因此如何对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发挥基层政府的效用,是如今亟须解决的问题

1. H镇政府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政策法规执行不力

根据笔者的实际调查发现,H镇在有关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成立了相关的执法队伍,按照上级的指示开展了环境治理的工作,同时在有关法律条规落实上,结合了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文环境进行有效落实,保障了各个工作环节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但是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环境治理队伍选择的过程中,选拔标准没有统一化,再加上选拔的人员并非专业的环境治理方面的人才,往往会导致环境治理工作的难以落实。

1.2 环保知识宣传不广

当前在H镇政府环境治理过程屮,对环境制度的执行刚性明显不足。(1)就当前的H镇环境治理工作发展现状来看,没有对环境制度进行深挖和落实,仅仅按照权利意识推进工作,为了完成任务而进行工作,这种只注重表面数据,而无法从根本上治理乡村环境的情况,很难从本质上优化环境治理。不能理解并落实环境制度的作用和效应,往往就会使环境治理工作大打折扣,同时也只是满足了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并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与建设,直接影响到相关执行人员的工作深度,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2)基层农村的村民受教育程度低,他们的环保意识不强,再加上基层政府在落实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强化宣传,就会导致意识与行为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所构成的负面循环会导致即使环境治理的工作在大力推进,但是村民的日常环保意识较差,缺少主动性就造成了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的低下。

1.3 日常监管问责不严

1.3.1 内部监督弱化。H镇政府为管理H镇环境污染的直接上级机构,由H镇环保办、蓝天办来承担相应的环保治理工作责任。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人力、财力、物力的大力支持,似乎这部分资源目前来说都较为缺乏。其呈现出来的监督性也是非常有限的。

1.3.2 外部监督匮乏。实际上,环境治理并非某个单位的事情,而涉及到社会各界和多个部门,就当前的我国行政机构层级责任划分显示,第三方机构、媒体和公众共同构成了外部监督体系。但是有关外部监督的工作却没有落实到位,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监督力量不能完全行使,就造成了环境治理存在着困难。信息公开是H镇政府的职责,但就当前的信息披露情况来看,并没有详细的突出环境治理的现状及问题,而将重点工作放在了舆论导向和宣传上,这就会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从而难以发挥外部监督体系的作用,没有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很容易造成环境治理出现矛盾,无法发挥外部监督体系的效用。

2.加强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2.1 明确环境治理目标

治理目标是环境治理过程中的首要因素,以结果为导向,开展各类环境治理活动,可以加快环境治理的有效构建,提高环境治理的工作效率。因此,H镇政府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统筹性目标,既要以人民居住环境质量作为首要因素,也要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的完善保障工作,从而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以及环境的有效建设,使得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处在稳固上升的状态,真正提高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意识,加快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

2.2 完善环境治理措施

2.2.1 严格规划管理。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不能以同一目标或计划应用于不同地区,基于不同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环保意识以及落实情况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要做到严格规划与管理,做到特色化环境治理发展,从而真正保障不同地区的环境得以改善和优化。应当选拔有关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相关人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划制度,并有效落实村庄规范,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和监督力度,此外在文化历史名村或村落保护的过程中,对文化建筑要切实加强保护与修复,例如古井、古树、古桥等,既要加快检测的效率,也要防止对其带来的伤害,从而真正构建合理、合法、合规的环境治理政策。

2.2.2 加大财政投入。首先,加大专项基金的建设力度。上级部门可以对财政资金方面进行细致的划分。从设置专项的基金用于基层环保方面的建设工作,从源头上保障资金的充足,从而让环境保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其次,拓宽融资渠道,目前拓宽渠道的方式主要通过建立政府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金融方面支持以及群众自筹等多方面的融资机制。在此过程当中,也可采取投资补助、先建后补、结合社会资本共同合作等创新型筹资方式,强化金融支持效力。

2.2.3 健全长效机制。健全长效机制是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农村地区环境治理难度大,是由于多方因素所导致的,无论是交通不便,还是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差,以及财政投入少等等,都是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长效机制可以结合多方的力量,实现环境治理的有序发展,不光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更要融入居民自治以及市场运作的作用,既要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财政的补贴和补助,更要针对农村地区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并寻找出一条适合当地发展的道路。

2.3 形成环境治理合力

2.3.1 提升环境治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定期开展相关的环境治理培训,提高环境治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使他们在不断的学习中汲取更多的知识养分,应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无论是环保意识与理念的加强,还是有效对策的落实,都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2.3.2 建立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社会行动体系。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面综合的治理,从而发挥公众自治的作用,通过社会力量的有效引导,使全员参与到环境治理和保护当中,这会引导社会形成一种环境治理的风气,对于环境治理工作的大力推进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而使其不断向着公益的方向进行发展,真正提高人们的认知水平。

2.3.3 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城乡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地意识到环境治理并不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而是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因此村民是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如何发挥其主体作用十分重要。通过有效的引导,使村民加入环境治理的队伍当中,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适宜的对策和战略,往往会使治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2.4 建立健全长效环境治理监管机制

2.4.1 完善农村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可以大大提高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在基层政府接到上级通知之后,应当将相关的政策信息准确的传达至村民,从而保障信息渠道的通畅性,因为农村和地区的环境治理中,村民作为主体,应当保持其知情权,通过信息的有效传递,可以充分地发挥各方的力量,通过力量的集结,推进环境治理的有效发展。

2.4.2 建立农村环境长效评价机制。制定环境政策要考虑经济发展,制定经济政策也要顾及环境保护,两者兼顾方可实现更均衡的持续性发展。因此必须针对农村环境治理建立长效评价机制,对经济环境决策进行长期评测。

2.5 完善乡镇政府环境治理的问责机制

2.5.1 确认环境治理主体,严格问责。为有效落实环境问责,督促乡镇政府提高对环境治理有效性的重视,需从问责主体范围着手,在拓宽范围的同时严格进行异体问责。

2.5.2 改进同一机构的问责机制。虽然政府内部在环境治理问责上有其不足之处,但就现行政治体制来讲,上下政府间存在绝对问责的权力,同一类型问责的及时性和权威性与异质问责的及时性和权威性是不可比拟的。因此,完善地方政府同质问责应做到三点:一是强化政府上下级之间的问责;二是强化行政监察的问责;三是强化环境审监的问责。

2.5.3 严格落实乡镇政府环境治理终身问责制。为避免地方政府在其较短的任期内做出投机性的行为,应从违反环境法规方面增大其违规的代价,实行政府环境治理的终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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