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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搞好农村三权分置是促进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

2021-12-25宋诗琼

农村科学实验 2021年24期
关键词:三权经营权农村土地

宋诗琼

(鲁甸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云南 昭通 657100)

针对三权分置这一土地权利配置模式进行的推广,需要探究这一制度在理念支撑、价值选择以及经营权、承包权、所有权这三权关系当中的定位,只有对价值有足够清晰的定位,才能够对其进行有效地推广,才能防止土地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以及土地过渡性的集中到某一些人手里。因此,针对搞好农村三权分置,进一步促进农民经济发展进行探究,很有意义。

1.明确界定“三权”的关系定位

农业农村部提出针对三权分置进行有效推进,其目的就是为了对集体所有权进行落实,对农户承包权进行稳定,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有效激活,让“集体所有、多元经营、家庭承包”这种新型农业经营的机制得到有效地推动以及形成,让农村基本的经营制度得到进一步地巩固和完善,让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得到快速地巩固以及完善。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在此种目的的基础之上,要认识到三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定位方面是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当中的价值理念的正确指导。农村土地在经营权、承包权、所有权这三权分置的具体权利配置方面,并不是相互平均的三种权利,而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最基本的前提。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到了决定作用,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在发展当中的具体需求,生产力是决定经济现象以及经济关系的最基本力量,因此每个国家的发展在不同的阶段,在经济方面都会呈现出特有的规律以及现象。我国当下土地制度在安排方面要和我国在发展当中所处的特定时期进行有效地结合以及适用,作为全球当下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过程当中,还有很多的农民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通常往返在城乡之间。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导致农村村庄空心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我国针对产业结构在推进以及升级方面一直在不断地进行,但是就业人口始终是属于集中在第一、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当下并未发展的相对比较成熟,为了让农民在基本保障方面得到有效的保证,就需要在农村现代化进程当中有一个稳定器。深化“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一经营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组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制、产业联合体等多种组织方式,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共同发展、共享收益。此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主要就是体现在公有制方面,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在我国经济方面可谓是有非常重大的贡献,因此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在根本地位上得到确立,是处理三权关系的基本前提。

农民承包的权益在保护当中起到的是核心作用,农村土地当中的承包权只能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拥有,农户可以自己进行承包并且经营,还可以通过承包获得相应的承包权之后,再流转到组织之内或者是组织之外的个人以及企业经营当中,这是集体所有权在表现当中的具体形式。但是我们需要清醒的明白,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流转出土地的那些分散农户,转入土地经营主体当中的大户、合作社和企业之间这些进行相互比较而言,农民始终处于弱势群体。土地可以说是财富的母亲,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是物质利益的获取来源,还是其安身立命的精神寄托,其实对于农民来说是自己的命根子比较恰当。因此,不管是对现代农业进行发展,还是对其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进行提高,亦或是对经营规模进行有效发展,这些相应的手段以及方法都需要立足于对农民利益进行维护的出发点以及落脚点上面,在此基础之上对衍生价值进行有效开发利用。三权分置当中的制度安排,可以让农民在土地承包权与实际经营权方面进行有效地区分,是对农村土地在集体所有方面的坚持,通过对农户在永久承包权方面进行保障,能够有效地化解农村土地对于农户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属性,通过对经营权进行承包以及流转能够化解土地对于农民在财产权方面的属性。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公正观,就要求土地在财产方面需要配置相应的权利,对农民权利要进行相应地保护,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应用机制,让农民因为土地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层面上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让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功能方面得到发挥是一项重点内容,由于城乡之间的二元体制,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流转方面相对受限,而且很难进入到市场配置当中。三权配置让土地在经营主体方面范围得到了有效地扩大,也让集体组织成员之外的一些个人和企业可以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相关资格,为土地资源在配置方面起到了优化的作用,也突破了传统制度的限制。

2.对三权分置理念支撑实施重点的把控

我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通过了5项发展理念,对于我国在发展方面要从全局考虑,属于一场深度性质的变革,影响相对比较深远。这是我国领导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建设当中进行实践总结的基础之上对现有理念进行了概括以及提升,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以及方法论的统一运用以及体现。这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对于马克思主义在理论方面属于一种继承以及发展,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当中关于社会主义所提到的正义观的各种要求,也符合唯物主义当中历史观的各项科学观念。

发展理念具体如下:

共享发展是当代农业现代化所带来的有利成果,可以实现以及维护农村土地所相关的各方权利在主体方面的各项利益,又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当下依托于农村土地所产生的一些生态、社会、经济方面的效益,实现了发展的各项成果是由人民共享的利益进行格局分配。

开放发展指的是对农村土地经营空间进行有效扩展,在利益方面构建出广泛的共同体,实现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有效目标。发展现代化的农业就必须对农业在发展空间方面进行有效地开放,对于农业生产当中的器械、经营人才进行积极地引进,对经营规模发展多种形式,对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有效扶持,对于农业现代化当中的服务体系进行有效健全等,让我国在农业现代化当中的竞争力得到有效的提高。当下在商品市场当中可以说已经日趋成熟,那么作为资本要素以及劳动力的重要配置基本实现市场化之后,推进土地的生产要素以及市场化可以说是势在必行。

绿色发展所要求的是布局绿色农业发展当中的各项格局,对土地资源进行集约利用以及节约,在农业生产方面形成有利的绿色体系,在农村生活当中营造出有利、安全、健康的绿色生活环境,开发出绿色的相关农业产品。新型农村土地所实行的制度就是对产权制度进行的有效创新,对新型职业型农民进行有力的培育以及打造,能够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绿色发展的农业道路。

协调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对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新型工业化、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城乡发展等这些关键性的关系问题进行有效协调发展。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优化时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上述这些需要进行协调平衡的关系而言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

创新发展所指的并不仅仅是在物质科学层面进行的创新,在制度层面进行的创新所能够带来的效益更是不可估量的。在改革开放之后所实行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制度方面的创新所带来的影响,在当下可谓是有目共睹的。当下对于三权分置所实行的土地产权在制度方面的创新,对于土地经营权可谓是达到了极大程度上的实现,让土地资源在配置方面达到了最优化,让吃饭和发展相互共生的利益在平衡关系方面得到了有效的构建,在发展方面又培育了一些崭新的功能。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在稳定农民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提高适度的经营规模,建立一批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示范提升行动,才能促进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快速的增长。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农业发展组织在形式方面的拓展推进者,需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进行建立以及明确权力规范的相应体系,在服务方面配套相应完善的机制,为农村在经营权的主体健康成长方面打下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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