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转移发展权的跨省域占补的思考
2021-12-24杨彤杨瑾扎琪
林业与生态科学 2021年1期
杨彤,杨瑾,扎琪
(长安大学 土地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18)
我国的耕地占补政策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为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也发生了转变,即数量—质量—生态的平衡[1]。发达地区耕地后备资源数量急剧减少,土地资源的匮乏成为制约发达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瓶颈。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丰富。如何合理解决这一问题,为我国跨省域占补提供了机遇和挑战。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实现跨省域的“占补平衡”,在缓解耕地缺口的基础上能够更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平衡各区域间的经济利益及发展机会。在进行跨省域占补平衡政策研究过程中,引入可转移发展权,对中国模式的TDR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跨省域占补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将土地发展权更有效地应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中,为真正实现占补平衡提出新思路。
1 政策概念解析
1.1 跨省域占补平衡
2018年我国发布《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这说明补充耕地的指标有条件进行跨省域流转。
跨省域占补平衡是指在我国现有土地利用政策制度下,对于必须进行建设发展的,而耕地后备资源欠缺,无法真正实现耕地总量平衡的地区,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引导,利用经济欠发达但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耕地存量指标,最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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