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环境权益观研究
2021-12-24周心欣方世南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周心欣,方世南
(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环境权益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核心观点,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环境利益的价值诉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性和切实维护人权的理念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环境权益”的概念,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始终着眼于人民的根本利益,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大力气解决人民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形成了一系列有关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论述,不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环境权益思想,也有效回应了时代发展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仅表现在物质和精神层面,更优美的环境和生态产品也成为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环境权益越来越成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因此,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环境权益观的重大价值,需要从环境权益的基础、养成、保障和评判四个要素厘清其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环境权益观的贯彻落实,对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存共荣关系,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环境权益观的重大价值
环境权益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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