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资源开发国际制度刍议
2021-12-23左清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左清华
(航天工程大学,北京 101416)
太空蕴藏着无与伦比的轨道、频谱、真空、微重力、太阳能等战略资源,已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宝库,具有巨大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价值。进入21世纪,主要航天大国明显加大了开展深空探测活动的步伐,特别是加大了月球探测和火星探测的力度,为航天活动和太空经济不断注入新的元素。与此同时,某些国家制定本国国内法,肯定了本国公民对太空资源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鼓励本国公民对太空资源的开发。这使得开发外空资源的合法性问题,以及外空资源开发、利用之国际法律机制的构建问题成为了国际社会亟需解决的热点问题。
一、当前太空资源开发国际制度概述
当前,规范太空资源开发被公认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主要有《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活动所应遵守原则的条约》(以下简称《外空条约》)和《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以下简称《月球协定》)。
1.《外空条约》对太空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原则规定
《外空条约》于1966年12月19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1967年10月10日生效。《外空条约》在国际空间法的编纂和逐渐发展中具有造法性条约的作用。《外空条约》共有109个批准国,主要航天国家如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等国家都是《外空条约》的批准国,中国于1983年加入该条约。《外空条约》第一次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将从事外空活动的各项基本法律原则确定下来,为人类探索和利用外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和指引,成为各国从事外空活动应遵守的规则,被称为“外空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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